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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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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出席政制发展论坛后的谈话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十一日)出席民主动力和民主促进会举办的一个有关政制发展的论坛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记者:你们做了这么多內部研究,是否自己对《基本法》的理解已经有一套想法,可以去和中央大家比对一下大家的理解,作为参考,不会去到只是听人家说?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当然对《基本法》的原则和程序做了很多研究,而这些研究也不是近期才开始的,过去一段日子我们也有做。例如我刚才说《基本法》附件一、二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的修改,这些是很实质的问题,我们和律政司的同事都是做了不少研究。但因为始终这些都是新事物,我们和中央有关部门配合一下,订下一套清楚的程序,方便將来可以就这些產生办法,如要修改的话,可以顺利推动,这是绝对有积极意义及对我们將来的工作有帮助。

记者:有不少意见希望同中央商討时同步諮询市民,但政府的立场好像直至现在也不打算这样做,原因是什么?有什么是不可以同步做的?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就《基本法》的法律原则和程序问题,清楚看到香港市民、香港社会非常关心,所以这个沟通是同步的。一方面与中央有商討,另一方面绝对愿意听香港社会的意见,所以昨日政务司司长已经向立法会议员、区议会正、副主席、不同政党和其他团体发了信,介绍专责小组的成立,也欢迎他们表达意见,所以这个沟通过程是双向的。

记者:初步看来你们的看法○七、○八是否可以普选?

政制事务局局长:目前这个阶段,我们不是看个別政制检討和发展的方案,我们是看《基本法》条文里有关原则和程序这几方面,所以今次的商討是法律的商討,不是方案的商討。

记者:过去你也说一直有和中央沟通,会不会初步已经看到你们自己做的內部研
究,在一些原则和法律问题已经和中央出现了不同的地方,所以须进一步去谈?

政制事务局局长:这些程序的问题,是说以后怎样推动落实的工作,这些是很实质的问题。例如有关《基本法》(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的修改,香港有一个立法程序,內地也有一个立法程序,这些一定要配合,是实质的工作。至於《基本法》里关乎政治体制的原则,因为中央表达了期望,希望和我们充分商討,我们便准备尽快去北京跟有关部门了解一下他们具体关注的事项是哪些。

记者:现时也未知道中央怎样具体关注,你叫香港人怎样向你表达意见?另外,叶国华说你不太了解《基本法》,也好像说你推高了市民期望,你现在的说法是否会有同样效果?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的沟通和商討要逐步去做,这是清楚的。而有关工作,我们尽快推动。我们相信未来三年有足够时间按部就班做好这套工作。

有关宪制方面的改革和发展,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往往需要审慎思考和仔细推动才行,所以应该「谋定而后动」,以至大家对《基本法》的程序、规定,都已经有充分的理解,方便我们今后的工作。



二○○四年一月十一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