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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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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区议会选举选区分界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独立的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有关二○○七年区议会选举选区分界的所有建议。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將藉《2006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实行。该宣布令將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刊宪,並於二○○七年一月十日提交立法会。

  选管会於十一月二十一日提交行政长官的报告,已在今天按法例要求提交立法会省览。

  发言人说,选管会曾於七月二十七日至八月二十五日諮询公眾对有关选区分界临时建议的意见。

  他说:「选管会作出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正式建议前,已慎重考虑公眾人士提交的所有申述。」

  「选管会力求在公眾人士表达的意愿,以及人口基数和其他法定准则之间,取得適当和公正的平衡。」

  来届区议会选举將有四百零五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位议员。

  发言人说:「《2006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是为二○○七年十一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作准备的重要一步。在未来一年,政府及选管会將作出一切必需的安排,以令选举顺利和成功进行。」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