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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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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与传媒的谈话內容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出席由香港大学与美国全国国际事务民主学会联合主办的研討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內容(中文部分):

记者:究竟现时主要官员有没有一些限制,如果有政党背景人士是不可以出任主要官员的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根据香港的《基本法》和香港的法例,我们的司长、局长同事,作为主要官员是可以保留政党的党籍。例如唐英年司长,在二○○二出任工商科技局局长时,他是保留了自由党的党籍的。我们现时的安排,我们希望行政会议的成员、我们作为司、局长的同事,以及將来如果我们把副局长及局长助理的制度都落实,有政党背景的人士是可以被考虑委任的。当然,我们相信第三任的行政长官需要比较更广纳贤能,使第三任政府有更多人才,可以充分反映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来制订政策。

记者:政党职务方面,譬如是政党的副主席,那是否需要辞职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相信这要看个別人士自己的判断,如果被提名委任作为主要官员,司长、局长或是副局长,他还会有多少精神和时间,除了做政府的工作以外,还可以帮忙做其他的工作。现时我们还在不断发展我们的政制,整体而言,我认为香港应该一方面开放政府这些职位,让政府以外的人士可以被考虑,另一方面不断再考虑在立法会和区议会这两个层面,只要有空间,都应当增加议席,让更多有志的人士可以在香港参政。做议员也好、做官员也好,都是为市民服务。

记者:局长,你如何理解陈太(陈方安生)今早在论坛上说,现时的《基本法》规定主要官员是由中央任命的,即是说他们要与政党断绝一切联繫,这样是局限了政党的发展。她的说法与你的有少许出入,你可不可以澄清一下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香港的《基本法》並没有要求我们作为司长、局长的同事要脱离任何政党,是容许司长、局长的同事保留他们的政党党籍,继续做政府的职务。我刚才已经向各位解释过,在二○○二年,当唐英年先生被委任为工商科技局局长时,他保留了自由党党籍的。今后,我们依然会保留这些安排,容许有政党背景的人士来参加特区政府作为司长、局长,可以接受这些委任。

记者:我想问现在选委会已经產生,在未来的特首选举,很多人会担心这些选委会有压力,不敢提名。其实政制事务局和选举事务处有没有办法可以防止有人干预,试图给予压力给那些选委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香港,我们所有的选举,包括行政长官的选举,都是依法办事的。我们亦有安排,保障每一位选民的投票是保密的。所有选委会的委员,他们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支持或提名任何一位候选人。香港的选举一向都是公平、公开、公正、依法办事和廉洁的,我相信我们在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是可以维持这种安排的。

记者:很多传闻说中联办有干预、有压力。会不会与中联办沟通?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这条问题上,我已经表述过很清晰的立场。中央政府一向都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办事。在处理选举方面,我们当然会按照香港的法例来安排的。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