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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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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政府专注做好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工作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香港发展论坛》举办的一个论坛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內容(中文部分):

记者:条例草案应该如期在明天刊宪,在技术上,草案要在何时通过,才能赶得上在七月十日选行政长官?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已经向立法会秘书处提交了资料文件,《行政长官选举 (修订)(行政长官的任期)条例草案》也在昨天提交了,我们亦向传媒发放了,草案已经在公眾坊间,大家可以继续討论。我们准备在三月二十四日正式刊宪,四月六日向立法会大会提交,开始首读。及后,便要由立法会的內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成立一个条例草案委员会,如是的话,我们便需要与条例草案委员会沟通,解释立法工作,我们希望可以在四、五月期间,尽快审议这条法例,但是要视乎进度。我们亦希望行政长官的选举提名期开始之前,整体情况都是明朗,但是我们当然也要尊重立法会內部的程序,也要尽量向各位议员、不同的党派解释。

记者:如果在提名期之前,未能通过条例草案,选举是否能够继续进行?或是要暂停?

局长:我们现在会努力把草案的理念跟大家解释。大家亦看到,今次这一条草案的范围是十分窄的,只不过是牵涉到新选的行政长官是否出任余下任期,大家对正反两面的理据已经讲过好几次,我亦都会在草案委员会和立法会当中进一步跟大家解释,希望大家能够尽快处理这条草案。

记者:(关於)人大释法,你们现在做的事情是否只是为使释法来得自然些,不会那么强行?

局长:我们一切所做的工作,目前是专注这条草案和安排好七月十日的行政长官选举。及后,我们会继续小心观察情况怎样发展。

记者:局长,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即是在提名期前没法完成草案,行政长官选举会否有阻滯?

局长:我们希望可以在提名期开始前可以完成草案,令提名参选的人士清楚知道,如果他们当选之后,任期是多少,也是有一个清楚的法律依据。

记者:但是,如果(草案)不能通过,是否会继续进行(选举)?

局长:我现在不会跟你揣测情况,我只可以告诉大家,在未来的两、三个月內,我们会努力做好草案的工作和选举的安排。

记者:如果无司法覆核出现,是否不需要人大释法?

局长:我跟大家讲过,我们会密切留意所有情况的发展,然后相应作出对策,但是目前我们的工作,是要確保新的特首可以如期和合法產生。

记者:是否包括释法,这个立法?

局长:我跟大家讲过,我注意到在立法会內、外,有不少的议员和其他业界的人士,提议我们也要考虑人大释法。但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主导是要做这条的草案,安排好七月十日的选举,確保新的特首可以如期和合法產生。

(请同时参阅英文谈话內容。)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