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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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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政府尽最大努力確保新特首如期和合法產生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內容(中文部分):

记者:你昨天讲过会「相机行事」,看看(会否)要求人大释法,时机应是何时呢?没有理由拖延到很后期才决定释法,甚么时候是適当时机?是修订前或修订后?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昨天跟大家讲的,只是会因应情况来做今次选举安排的工作,和推动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修订。至於会否释法,我是注意到社会上,包括立法会议员及其他人士的意见,认为我们应该未雨绸繆,考虑这一个的可能性。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主责的工作是要做好草案的修订,和透过选举管理委员会安排好今次的选举。

记者:在甚么情况下,需要有释法的可能?

局长:我们现在都是做好草案的工作,和做好这套选举的安排,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確保新的特首可以如期和合法產生。

记者:如果有人提出司法覆核,这是否人大释法的一个时机?

局长:我们已是审时度势,做好安排,就这个条例草案的推动向立法会解释,亦会向社会各界解释。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社会整体上也接受新选的特首应该做余下任期的两年。但是,如果有司法覆核的话,我们当然会按照香港的法律来回应,我们亦尊重任何人士按照香港的法律,在法庭提出他们的申诉。但我相信社会整体,不单止接受新选的特首应该是做余下的任期,亦期望我们能够及时和依法做好这套的选举,导致七月十日之后,新选的特首可以上任,可以管治香港。

(请同时参阅英文谈话內容。)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