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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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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杨森议员的言论

有关杨森议员今日(六月廿四日)在香港电台播出「给香港的信」中的言论,政制事务局发言人回应如下:

  「行政长官曾荫权昨日介绍第三届特区政府新班子时,已重申他竞选时的承诺,在未来五年他的新一届任期內会处理普选这议题,以期能提出一套解决方法。

  行政长官所採取的这个立场,是较以往任何一届特区政府站得更前。在策略发展委员会及立法会经过二十个月的討论后,有关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討论已进入实质阶段。我们收集到很多建议,提供了足够基础在七月一日第三届特区政府就职后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以及进行公眾諮询。

  杨森议员提到《联合声明》中关於选举的承诺。事实上,《联合声明》並无订明以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为目標,而只是订明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协商產生,及立法机构由选举產生。普选的最终目標是在一九九○年立《基本法》时所规定的,故此,《基本法》对选举制度的规定较《联合声明》所订的更为民主,而我们在今后处理落实普选的议题时,必须按《基本法》办事。

  吴邦国委员长关於「一国两制」的讲话,完全是基於《基本法》的原则和规定。香港作为一个特別行政区所行使的行政、立法及独立的司法权,均是由中央授予的,例如《基法法》第二条就此已清楚订明。自回归以来,中央及特区政府均完全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



2007年6月24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