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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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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答问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十三日)与香港民主发展网络的成员会面后,回答传媒提问的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务局局长:今日下午我们有机会跟民主发展网络朱耀明牧师和他们的团体代表会面,我觉得今次的会面非常有用,他们给了我们一些建议,特別是提出了一套有关政制检討和公眾諮询时间表的建议。虽然目前政府方面未就政改检討和公眾諮询时间表作最后决定,但我觉得他们提出这套建议,是从他们方面认为怎样可以充分利用未来三年多的时间,做好政制发展检討的工作,我觉得是积极的,我也会小心考虑。

第二方面,我觉得这次沟通非常有用,我向他们民主发展网络提出,政府方面与他们沟通是有积极意义的。今后,我也鼓励民主发展网络和其他界別,政界、商界、专业界和其他的团体,大家也互相多沟通,因为我们要就《基本法》的附件要求我们达成在立法会之內有三分之二多数的议员支持,我们需要不同的政党和界別在立法会內外有共识才可以。

第三点我向他们强调的,就是政府方面会在年底之前,就公眾諮询的时间表做决定,做了决定之后会向立法会和公眾交代。我诚意邀请他们,今后我们继续要有沟通,让我们共同研究公眾諮询的议题时,他们也可以继续给我们多些意见。

今日来给意见的学者,也有提及公眾諮询或者可以考虑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未有方案提出,政府方面公开让社会上的意见百花齐放、百流会聚。第二个阶段是归纳了大家的意见后,才將这套方案提出来让公眾考虑。我觉得他们这些意见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我会在未来一段日子小心考虑,之后我们才定有关公眾諮询时间表的问题。

记者:局长,可否说说政制检討现时是不是还未打算包括第三届特首选举?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一直而来的研究,主要也是牵涉《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首选举及立法会的组成,我们主要在宪法层面研究附件一和附件二,在政制检討的范畴中应该包含什么內容。《基本法》附件一最后一段讲及二○○七年以后各任特首(的產生率办法)如需改变,我们需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行政长官同意及人大常委批准。「二○○七年以后」这几个字是否包括第三届特首,我们仍在做研究,我会尽快做一个结论向大家交代,我们也会在未来一段日子,在年底之前,尽快就附件一所包含的內容和公眾諮询的时间表做一个决定,向大家交代。

记者:你的意思是一起做一个决定向大家交代,还是你先解释到底「○七年以后」是否包括...?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差不多会在同一时间做好,但两方面的工作我们都是继续努力,尽快做一个结论。

记者:他们提出的时间表,你觉得是否合理?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刚才跟朱牧师和他的朋友说,我觉得他们今日提出的时间表可以让我们充分利用未来这三年半,而政府方面也是非常希望充分利用未来三年多,做好我们的工作。我觉得他们提出的时间表有参考价值,我会小心考虑。

记者:其实那时有参与起草《基本法》的人士,例如李后主任,也有说过○七年...香港人的决定,是不是说「○七年以后」这几个字其实不是有这么大爭议性?为什么还要研究这么久?

政制事务局局长:因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法》条文,我们要审慎,它在字面上的解释不是完全清晰,但我们是从一个法律层面来做技术研究,我相信我们再研究一段时间是可以有一个结论的。

记者:局长,你在几次立法会的角力中,都说正在研究这个题目,好像说了很久都没有进展。

政制事务局局长:因为牵涉到《基本法》的附件,是非常重要的条文,我们要审慎处理。

记者:你们觉得民主发展网络时间表可以参考,即是说如果.....全面社会諮询,.......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就政改方案的工作和公眾諮询的时间表是未有做一个决定。但是我觉得今日朱牧师提出这个时间表是有参考价值的,是大家可以充分利用未来三年多时间。他们很希望这件事情可以充分处理社会上的意见,和我们处理立法的工作有足够时间。其实这两方面的关心,政府同样有这些关心,在目標和大方向基本上大家都是类同的。所以我觉得很有参考价值。

记者:朱牧师刚才表示有几个失望。其中一个是你不肯承诺將来諮询时给予独立机构做,其实上次(基本法)二十三条做諮询过程都引起很大爭议,当年八八直选的諮询都有很多批评,为何还不汲取教训,承诺给独立机构进行,以致不会令人质疑政府的公信力?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跟朱牧师及他的朋友说,我多谢他们这个建议,我会考虑他们这个建议,也会与其他政府部门商量一下他们这个建议。我未有最后一个答覆,及並没有就这个议题作一个决定。

记者:汲取基本法二十三条諮询的经验,会否在政制检討的諮询有改善或新的安排?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一定要充分諮询公眾。今次这项政制改革的工作,挑战更高。因为我们需要在立法会內有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並非是普通的本地立法,即过三十票就可以有足够支持。因为政制改革的事宜,牵涉香港社会很长远未来,我们必须要市民大眾有广泛的諮询和有充分时间表达意见,才可以有更大机会在立法会內外创造这套共识,所以不仅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工作给予我们一次的提醒,而基本法附件当中给我们的要求本身已是非常重要的提醒,所以政府方面在处理公眾諮询工作是会严谨、全面和认真的。

记者:刚才朱牧师讲到对於你们不肯立即展开諮询,表示失望,你们没有回应七一还政於民的诉求?

政制事务局局长:第一,朱牧师的民主发展网络本身提出的时间表都是二○○四年年初才开始公眾諮询。第二,我们现在虽然未正式开展公眾諮询,我们都是非常着重和不同团体沟通。所以今日我很高兴今日朱牧师和民主发展网络这班朋友到来给我们意见,在未来的几个星期,在我公布公眾諮询时间表前,我会继续做这方面的前期工作。

(请同时参阅答问內容英文部分)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