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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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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九日)下午出席「香港回归十周年十件大事评选」启动仪式后会见传媒时的谈话全文:

政制事务局局长:大家今天有些甚么问题?

记者:胡汉清大律师说,如果在实行普选行政长官的时候,之前就算是选候选人也应该设立一个预选制,即是说要投票选出候选人,这样有个预选制才会符合《基本法》里所说的民主程序,我想问是否真的要有一个预选制才会符合《基本法》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我们在普选行政长官时,是要成立一个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及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来提名这些候选人,经普选而產生行政长官的。现时大家要研究的,第一,就是如何去成立这个提名委员会呢?譬如是否根据现时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抑或是扩大该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第二,要研究的就是甚么是民主程序呢?到底我们要用怎么样的提名限额呢?譬如,我们是否要限制有八分之一的委员人数提出一个候选人,才可以参选呢?抑或是把提名门槛降低或是提高?这些全都是我们需要仔细研究的问题。

记者:那么竞选是否一个民主程序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这需要大家来討论。如果我们成立一个提名委员会后,到底要经过一个怎么的提名程序,以及基本上要有甚么条件,选候人才可算是符合正式被提名的资格呢?这些全部都需要討论的。在现阶段我们欢迎不同的政党、团体或是个別人士提出意见。

记者:现时的方案中都未有一个人提出预选这个制度,……推出新方案会不会不符合《基本法》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在过去一年半已经接到了很多的建议,譬如:有人提议继续维持现时八百人的委员人数;有人提议要少於八百人的;亦有人提议应多於八百人。

就提名门槛方面有人提议是八分之一;有人提议提高至四分之一;亦有人提议降低至十分之一、十二分之一。所以我想在现时我们所收到的意见的范围中,绝大部分我们所需要考虑的方案,已经提了出来,並且我们欢迎大家在六月中前,再提方案给我们,我们在七月一日成立第三任特区政府后,我们就会着手准备好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然后往后有三个月公眾諮询的时间。在公眾諮询前,大家所提出的方案,我们当然会考虑;而之后提出的方案,我们一样都可以作出考虑的。

记者:你们一直都说会考虑,其实有些甚么因素、条件,你们才会作出考虑呢?因为现时有很多团体提出了不同的方案,有些说要把门槛提高;有些说要把门槛降低。你们在作出考虑时,你们会考虑些甚么因素,如何去听取各界的意见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最重要的就是任何的方案都要符合《基本法》,我们现时是完全按照《基本法》来实行香港的行政长官普选和立法会的普选。而我们要把这件事办得成功,有两方面的支持是十分重要的。第一方面,我们希望香港社会广泛支持我们所提出的普选方案。行政长官在参选时已说过,希望將来的主流方案可以爭取到百分之六十市民的支持。而至於另一方面的支持,就是要在立法会方面有三分之二的全体议员多数支持的方案,我们才可以通过,按照《基本法》的程序在香港通过后,亦要经过行政长官的支持,然后向北京提出的。

记者:有一些团体也有一些不同的方案提出来,初步有没有那一些是比较可取,而你们认为是较为符合《基本法》的要求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现阶段我们並没有对任何方案作出定案,因为在现阶段我们仍是广泛地听取意见,以及大家都知道如果政府发出绿皮书,通常我们是还未有一个既定的立场的。在现阶段是多些汲取不同的意见,以及希望透过这个公眾討论的程序,能够把不同的意见的分歧收窄。我想要经过三个月的公眾諮询后,我们才可以比较聚焦,可以看得清楚是否有机会有一个主流的方案,一方面是有市民广泛的支持,另一方面,亦有机会在立法会获得三分之二的议员和不同党派的支持。



2007年4月29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