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于十二月十日举行

  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五月十日) 说,行政长官已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指明今年十二月十日为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投票日。

  林瑞麟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二○○六年行政长官选举及立法会选举(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时作出以上宣布。有关投票日的公告,将在本周五刊登政府宪报。

  他强调:「一如以往,选举管理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会作出各项所需安排,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

  新一届选举委员会的任期将于明年二月一日开端,并于明年三月二十五日选出新一任的行政长官。



2006年5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