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局局长就本星期五策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文档的发言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天(三月二十二日)下午在中区政府总部,就策略发展委员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本星期五会议的讨论文档,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务局局长:今天我们发布了最新一套策略发展委员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的文档,我们也准备本星期五开第三次小组会议,知道大家对这个议题有兴趣,所以与大家谈一谈,趁这个机会给大家阅读这些文档。

今次委员会的会议会特别处理一个议题,在探讨落实普选的过程中,我们要兼顾几个重要原则。第一个是政制发展是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的发展。第二个是要兼顾香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即均衡参与的原则。委员会以前已经探讨过这些原则,但今次特别处理经济和财政方面的原则,因为《基本法》本身的设计,政治和经济的制度是一个完整的设计,所以我们在探讨落实普选的模式和路线图时需要顾及这些原则。

《基本法》本身的规定是香港特区不实行社会主义,要维持资本主义五十年不变,这是大家也清楚的。《基本法》内也有好几方面牵涉经济和财政的原则,例如我们要维持公共收支平衡、低税制;须维持审慎理财的原则,量入为出。我们比较香港公共财政和其他已发展国家的公共财政,我们看到一些重点,以二○○四年为例,香港的公共财政开支是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八,而整体的政府收入是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相比外国的经验-经济协作及发展组织成员(OECD)的平均政府开支及收入比例分别是百分之四十和三十七,所以大家可以看到香港当前的税基和税率是比较窄和低的。我们在探讨落实普选的过程中,要参考外国的经验,我们最需要研究的是香港在落实普选这个制度时,如何可以确保香港依然可以维持低税制、审慎理财和收支平衡,这些对香港长远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原则。

当前我们仍在探讨普选的原则和概念,希望在今年年中时总结这方面的讨论,在下半年,策略发展委员会会探讨落实普选的模式和路线图的问题。

记者:局长可否进一步帮助为什么香港税基过窄的问题会和可能过急落实普选互相间会有影响?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在讨论如何落实普选时要明白《基本法》对政治和经济各方面的制度是一个完整的设计。我们自从八十年代讨论香港的回归,九十年代我们安排香港在九七年成为一个特区,我们都很珍惜香港的开放、自由和资本主义的制度。而我们环视世界各地,在有普选和直选的制度下,从政人士自不然要面对不少的公众压力,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这些都是自然的政治和社会发展。我们现在很着实地研究香港如何可以走普选这条路,我们在研究这些政治制度的同时,我们一定要确保香港今后的发展依然会审慎理财,政府的公共开支依然会收支平衡,同时我相信市民都会关心是否继续会有低税制。这些原则很重要,也关乎香港长远的发展和市民的福祉,所以我们认为在策略发展委员会里,我们要很透彻地讨论这些问题。

记者:局长可否再清楚帮助,何谓担心税基狭窄与急于落实普选或取消(功能)界别,可能会走向福利主义?可否清楚界定究竟这个意见的理据是什么?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在《基本法》里最终达致普选的目标是很清楚的,我们也要走这条路。我们需要确保在落实普选的过程当中和最终达致普选这个目标时,香港整体的制度依然可以维持审慎理财、收支平衡和保护香港的低税制。我相信,这些都是香港市民珍惜及同意我们需要这样做。我刚才说,我们见到外国一些经验,就是他们有很先进的民主政制,但与此同时,他们的税率比较高,他们的税基比较阔,以及他们的从政者面对更多的公众压力,需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这些全部都是很自然的。但我们今日提出的问题是,我们如果要走普选这条路,我们在香港大家要正视这些问题。同时,我们要掌握到有信心,在落实普选的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维持到自己可以很审慎地在香港当家作主。

记者:文档提到要考虑扩阔政府的收入,有提到开征商品及服务税,这会给人一个感觉,如果香港要走普选的话,开征商品及服务税是一个条件?或者两者的关系是什么?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这阶段,我们只是比较广阔地去讨论这些问题,以及将这些问题带出来,令大家共同关心。在这阶段,我们并未就是否开征商品及服务税有定案。这些比较重要的问题要首先很充分地在香港社会上讨论,并希望可以达成比较整体的共识,我们才走下一步。

记者:局长,这样说会否把《基本法》说成自相矛盾?因为《基本法》讲普选,但你们说普选令从政者有压力、增加福利,可能影响《基本法》审慎理财、收支平衡、低税制的原则,这样说好像把《基本法》说成自相矛盾。究竟是否这样,或者阻挠普选的借口?

政制事务局局长:两者皆非。第一,这些在《基本法》里的原则,不论是最终达致普选的目标,或者审慎理财、低税制,都是香港社会已整体接受,也是我们会维持、会实施的原则。第二,香港其实很有本事,我们有很多方法去缓和很多表面上可能会发生冲突的事情,但如果有任何一个社会可以想到方法来缓和这些表面上的一些可能的难处,香港也可以。

记者:局长,事实上《基本法》并无讲到普选有这些众多先决条件,会否担心这样说会被法律界觉得你是歪曲了《基本法》的原意,将普选加上了众多附加条件?

政制事务局局长:这些并非什么附加条件,因为我们看《基本法》是要整体来看。其实《基本法》所包含的对香港维持各方面制度的政策和方针,八十年代已定下来,并在一九九○年我们制订《基本法》的时候已经确立。所有这些原则对香港均十分重要,所以我说在看《基本法》对政治制度、财政制度和经济制度时要整体来看。我们走任何重要的一步,要确保我们依然可以维持所有香港人都珍惜的重点,低税制和政府要收支平衡等。我觉得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将这些重要的问题于策发会内外作比较充分的讨论是有用的,对我们将来推动逐步发展民主会有帮助。

记者:你是否看到近日民调指反对销售税的百分比不断上升,有六成人反对销售税,你把它与普选挂鈎,是否想藉此拖慢普选的进程?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没有把销售税和普选的落实有任何直接的链接或挂鈎,我们只是提出需要维持收支平衡、低税制的问题,而销售税是否落实是要另有公众讨论,但是大原则和大的问题,早一些拿出来,让大家研究和讨论是重要的。

记者:民主派如果支持销售税,是否可以早些有普选?

政制事务局局长:你们太早下结论了,因为如何订普选的模式和拼成一个路线图,是有好几方面的考虑,例如如何维持重要的审慎理财和经济的原则、我们如何继续平衡和兼顾不同界别和阶层的利益、如何逐步、按部就班发展民主,均是很重要的考虑,所以不是单单处理税制本身便足够。我们按部就班把这些问题在不同的会议带出来,让大家讨论一下。

记者:但似乎税制成为一个(普选)的条件?

政制事务局局长:这不是一个条件,而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要加以讨论。

记者:这个课题的讨论会何时解决?因为每个阶段也有课题要讨论,普选要很久才落实。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在二○○六年上半年讨论这些重要的概念和原则的问题,在下半年讨论、探讨落实普选的模式,我们希望在○七年初整体就这些讨论作总结,发一份报告,也会就这份报告向公众和中央交代。

(请同时参与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