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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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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出席基督徒与政改方案研討会

以下是林瑞麟於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日)出席沙田浸信会「基督徒与政改方案研討会」中与出席者交流的內容:

台下观眾:…我不知你(对公投)的想法是怎么样,我想听听你的说法。

林瑞麟:多谢这位朋友的问题。我们在立法会內也討论过好几次,问题的根本是《基本法》没有公投这个机制,而我们订定香港回归整套的安排,都是按照《基本法》办事。如果要改变政制,我们第一步就是要得到在立法会里三分二的议员的共识,如果按照《基本法》的轨跡来走,我们就只可以走这一条路。这也是一个可以反映到地区意见,以及功能组別的意见。这確保了有一定程度社会上的共识。

台下观眾:我是循道卫理会马鞍山堂来的,很高兴来到浸信会表达我的意见,参与这个聚会。我初信主的时候,我是住在香港东区的,如果我不是返循道卫理会,我就会返柴湾浸信会...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林局长说《基本法》里没有公投这个机制所以就没有,但我记得《基本法》里也没有两院制,那为甚么就可以谈呢?第二,刘江华议员刚刚来到,那在座当中有四个党的议员,都有同僚由功能组別选出来。你们四位议员刘江华、汤家驊、田北俊和郑家富,可否请你们党中那些功能组別的议员,在立法会內提出私人动议,將他们各自所属的功能组別的选民基础扩大到他们觉得適当的范围,让他们去討论如何扩大,无论是两个或三个,这才真的可以有循序渐进的可能性。例如法律界中在律师事务所负责清洁的可否投票?

林瑞麟:多谢这位弟兄的提问。我们趁现在討论长远议会如何发展,大家希望可以如何容易些达致一个共识,让香港(民主化)的路可以走得踏实一点、快一点。当然如果有朝一日我们需要去改变这个制度,我们就要按照《基本法》本身的规定去改变议会的组成。

台下观眾:《基本法》如何规定?

林瑞麟:《基本法》容许我们根据附件二去修订立法会的组成,我们要去研究可以怎样改,將来是单一议会制还是双院制,我们要去研究怎样改。

〔回应郑家富议员提问〕

林瑞麟:既然郑家富议员站起来问我问题,我又站起来去回答他。我给你的答覆很简单,今日我做这个职分,是神带领我去做这个工作,也是按照香港的宪法,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委任。我和你一样,都是按照香港的《基本法》来为市民办事。郑家富议员说早前选举的经验,在九七之前,他参加过选举,但要在临时立法会后再参选,这正正说明我们要做这些宪政的改革,有共识总是走得比较稳健。不单是要香港之內要有共识,和北京之间都要有,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即使在全世界进行这些宪制的改动,都是很艰难的,譬如在澳洲,他们单是决定还要不要英女皇继续做国家元首,討论过两次,全民公决两次,都未能够决定。但是我依然相信,神是为香港准备了一条路。我们自八十年代,中国有很多、很多不稳定、不明朗的日子,到今日香港依然屹立,是神的祝福。我也相信,神的时间是无迟无早的,只有衪决定的日子,才就能够成就。现在既然差不多是我最后一次发言,我送一句《圣经》金句给大家: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言的这一句金句,带领了我三十年,我也深信可以继续带领香港前面的路。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研討会中林瑞麟的发言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