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特区政府与内地部门的常设协作或通报机制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九日)立法会会议马力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现时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有关部门之间有哪些常设的协作或通报机制;每个机制成立的目的和日期、当前的成员名单,以及在过去两年举行会议的次数和讨论的事项。

答复:

主席女士:

  现时特区政府与内地部门间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一国两制」的原则所成立的主要常设协作或通报机制以及相关数据详行于附件。在这些机制之下,尚有为数不少不同类型的任务小组、技术小组及任务层面的接触,在此不能尽录。

  除了常设的协作或通报机制外,特区政府政策局和部门亦因应本身的任务需要,与内地相关部门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协作与交流渠道,在任务层面上进行接触和交流。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