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对《国际特赦组织2005年报》感到失望

  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回应《国际特赦组织2005年报》时表示:「香港一向享有开放和包容的美誉,并且尊重人权,对于《国际特赦组织2005年报》并不反映香港的实况,我们深感失望。」

  发言人说:「特区政府致力保障人权。在香港,人权受到《基本法》、《人权法案》,及其他多条本地法律的保障,并且建基于法治和司法独立之上。」

  「在国际社会及本地层面,香港均被公认为亚洲区内最自由的城市之一。香港市民享有与回归前同样的人权和自由。特区政府绝不会允许市民行使这些自由的权利被削弱。」

  「在政制发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四月的决定,除了再次确认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将经由普选产生这最终目标外,并厘清了两个选举办法可以更改的范围。」

  「我们应充分利用两个选举办法可供更改的空间,扩大公众参与选举的程度及增加选举制度的代表性,以期为迈向普选这个最终目标打好稳固的基础。」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四号报告》的谘询期将于五月底退出。我们计划于今年稍后,在征询新的行政长官的意见后,推出《第五号报告》,开行主流方案。」

  发言人说:「香港享有高度言论自由,而示威活动可说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香港传媒一直以来都蓬勃敢言,并且时刻为市民监察特区政府官员的表现;总部设于巴黎的无疆界记者组织最近将香港评为亚洲区内拥有最自由的新闻界的地方。」

  「任何危害我们所享有的自由的不法活动,执法机关必定会积极跟进。」

  「此外,特区政府也积极关注推动反歧视的需要,以及培养包容和互相尊重的文化。」

  「经过五个月的谘询期后,我们现正草拟法例,立法打击种族歧视。我们希望于今年稍后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政府将会继续依循这个方向推广平等机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