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新聞發布

新聞發布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與 傳 媒 的 談 話 內 容
* * * * * * * * * * * * * * *

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下 午 ( 十 二 月 七 日 ) 出 席 立 法 會 會 議 後 , 會 見 傳 媒 的 答 問 內 容 ( 中 文 部 分 ) :

記 者 : 昨 日 有 報 道 關 於 三 部 曲 , 即 是 逐 步 取 消 區 議 會 委 任 議 席 。 如 果 你 這 樣 說 , 將 來 如 果 ( 政 改 ) 原 地 踏 步 時 , 大 家 應 該 怎 樣 面 對 或 者 是 之 後 的 事 情 。 其 實 有 這 種 說 法 , 是 否 已 經 沒 有 需 要 讓 步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們 現 在 依 然 未 決 定 在 現 有 可 尋 找 到 的 空 間 , 可 以 如 何 調 節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和 如 何 使 這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更 加 完 善 。 不 過 , 我 覺 得 在 未 來 兩 星 期 , 依 然 是 要 盡 最 大 的 努 力 , 爭 取 立 法 會 議 員 三 分 二 全 體 通 過 這 套 建 議 。 因 為 這 套 建 議 得 以 落 實 的 話 , 對 香 港 整 個 的 民 主 發 展 和 政 制 發 展 是 有 積 極 的 意 義 , 可 以 為 將 來 譜 出 一 個 普 選 路 線 圖 和 時 間 表 提 供 一 個 更 廣 闊 和 穩 健 的 基 礎 。

記 者 : 初 步 來 看 , 如 果 你 們 作 出 這 些 輕 微 的 調 節 而 無 法 達 到 泛 民 主 派 議 員 的 期 望 , 這 些 調 節 是 否 仍 有 實 質 效 果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們 要 盡 最 大 努 力 , 亦 要 在 不 同 政 黨 間 找 一 個 平 衡 點 。 現 在 支 持 ○ 七 / ○ 八 、 五 號 報 告 方 案 的 政 黨 , 他 們 不 會 無 限 量 、 無 條 件 繼 續 支 持 的 , 他 們 都 會 有 自 己 的 想 法 和 考 慮 。 所 以 不 論 我 們 作 出 怎 樣 的 調 節 , 仍 然 是 要 找 一 個 平 衡 點 , 而 這 個 平 衡 點 是 不 容 易 找 到 的 。

至 於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和 其 他 議 員 希 望 我 們 早 日 落 實 普 選 , 正 如 我 在 動 議 辯 論 中 所 說 , 我 們 已 經 率 先 在 十 二 月 四 日 遊 行 前 , 做 了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第 一 , 我 們 在 十 一 月 底 已 經 啟 動 了 策 發 會 的 討 論 ;

第 二 , 我 們 在 上 星 期 邀 請 了 喬 曉 陽 副 秘 書 長 和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的 負 責 人 會 見 立 法 會 議 員 、 區 議 會 主 席 和 社 會 各 界 人 士 , 這 次 會 面 有 一 個 重 要 的 訊 息 , 就 是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的 負 責 人 都 表 明 雖 然 現 在 不 能 夠 就 普 選 時 間 表 做 一 個 決 定 , 但 是 普 選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這 個 議 題 是 可 以 探 討 、 研 究 的 。 所 以 在 中 央 和 特 區 政 府 的 層 面 , 我 們 已 經 就 普 選 的 問 題 , 積 極 處 理 當 中 。

記 者 : 昨 天 有 報 道 說 有 中 方 消 息 打 算 . . . . 說 會 有 時 間 表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一 直 也 知 道 這 些 是 「 吹 風 」 的 。 有 人 「 吹 風 」 , ( 不 過 ) 對 於 我 們 來 說 , 關 於 時 間 表 的 問 題 , 我 們 是 很 清 楚 的 。 我 們 透 過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共 同 探 討 普 選 的 路 線 圖 , 有 了 這 兩 個 普 選 的 模 式 , 知 道 如 何 落 實 , 普 選 時 間 表 是 如 我 一 直 的 說 法 是 指 日 可 待 、 水 到 渠 成 的 。

(請 同 時 參 閱 英 文 談 話 內 容 。 )

2 0 0 5 年 1 2 月 7 日 ( 星 期 三 )

回上頁

2005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無障礙網頁嘉許計劃WCAG 2.0 AAValid HTML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