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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務 司 司 長 記 者 會 答 問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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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為 政 務 司 司 長 曾 蔭 權 今 (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 午 在 政 府 總 部 新 翼 會 議 廳 會 見 新 聞 界 的 答 問 全 文 ( 中 文 部 分 ) :

記 者 : 有 沒 有 評 估 今 年 七 一 遊 行 人 數 呢 ? 如 果 今 次 的 決 定 令 到 很 多 市 民 不 滿 或 很 氣 憤 的 話 , 人 數 會 不 會 超 出 你 們 的 想 像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相 信 香 港 市 民 是 務 實 的 , 他 們 一 定 要 看 到 這 次 人 大 決 定 的 合 理 性 、 合 法 性 , 以 及 清 楚 說 明 , 讓 我 們 知 道 中 央 對 這 次 政 制 發 展 的 立 場 , 現 在 給 了 我 們 一 個 空 間 : 在 零 七 /零 八 年 選 舉 安 排 裏 可 以 有 很 多 事 情 可 以 研 究 , 使 到 更 民 主 化 。 我 相 信 這 些 是 我 們 將 來 的 發 展 途 徑 , 當 然 香 港 是 一 個 自 由 地 方 ,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參 與 任 何 合 理 、 合 法 的 抗 議 行 動 。

記 者 : 其 實 人 大 常 委 會 已 經 說 了 在 二 零 零 七 和 二 零 零 八 年 的 普 選 是 可 以 修 改 , 在 你 心 目 中 是 否 有 一 個 時 間 表 , 例 如 是 在 第 三 號 報 告 書 內 是 否 可 能 會 有 具 體 方 案 ? 如 果 沒 有 的 話 , 是 否 可 以 趕 及 在 九 月 立 法 會 選 舉 前 提 出 來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的 第 三 號 報 告 書 是 總 結 了 現 時 我 們 在 第 一 號 及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所 收 取 的 經 驗 , 以 及 各 方 巿 民 和 中 央 的 意 見 。 再 加 上 人 大 在 這 方 面 所 作 出 的 法 律 解 釋 , 以 及 最 近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 而 說 出 有 關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辦 法 可 以 修 改 的 是 甚 麼 地 方 , 或 者 是 立 法 會 選 舉 方 法 可 以 作 出 甚 麼 修 改 , 我 們 把 這 些 羅 列 出 來 , 盡 量 想 聽 取 各 方 意 見 , 但 亦 希 望 各 位 在 這 方 面 提 出 方 案 。 有 關 的 詳 細 情 況 , 我 希 望 各 位 等 候 一 會 , 我 們 盡 量 可 以 在 五 月 內 會 提 出 準 確 報 告 向 各 位 交 代 。

記 者 : 你 剛 才 提 及 到 有 甚 麼 地 方 可 以 修 改 , 是 否 不 排 除 有 一 個 框 架 , 即 譬 如 選 委 會 的 人 數 可 以 增 加 或 立 法 會 的 人 數 是 可 以 增 加 , 或 甚 至 乎 選 委 員 的 選 民 方 面 可 以 更 具 代 表 性 , 可 以 擴 大 , 是 否 不 排 除 這 些 地 方 可 以 修 改 ?

政 務 司 司 長 : 你 說 得 絕 對 正 確 , 你 所 說 的 我 們 都 認 為 是 應 該 有 彈 性 可 以 修 改 的 範 圍 , 包 括 立 法 會 的 組 成 人 數 , 雖 然 比 例 有 限 住 , 我 們 亦 知 道 人 數 有 彈 性 , 兩 方 面 都 可 以 增 加 , 即 是 由 直 選 方 面 所 產 生 的 立 法 會 議 員 和 功 能 團 體 產 生 的 議 員 人 數 亦 可 以 調 整 。

記 者 : 現 時 零 七 / 零 八 年 不 可 以 普 選 , 政 府 方 面 會 不 會 考 慮 給 一 個 時 間 表 , 何 時 才 可 以 普 選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現 時 一 定 要 專 注 處 理 關 於 零 七 年 特 首 選 舉 產 生 方 法 的 修 改 和 零 八 年 就 立 法 會 產 生 方 法 的 修 改 , 有 關 下 一 步 政 制 發 展 的 程 序 我 們 一 定 要 根 據 現 時 《 基 本 法 》 四 十 五 條 和 六 十 八 條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法 , 下 一 步 去 處 理 。

記 者 : 數 以 萬 計 的 市 民 上 街 要 求 零 七 / 零 八 年 直 選 , 現 時 中 央 決 定 不 給 予 , 你 對 這 一 班 市 民 有 什 麼 交 代 、 有 什 麼 解 釋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很 相 信 對 於 這 個 普 選 的 訴 求 是 大 家 都 共 識 、 知 道 的 , 因 為 普 選 亦 是 香 港 立 法 會 的 最 終 安 排 , 和 行 政 長 官 的 選 舉 方 法 , 這 是 《 基 本 法 》 有 所 決 定 的 , 這 是 沒 有 爭 議 的 , 只 是 速 度 問 題 。 關 於 這 一 點 , 香 港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是 相 當 分 歧 的 。 我 很 相 信 香 港 普 羅 市 民 見 到 人 大 常 務 委 員 會 的 決 定 , 跟  我 們 應 該 還 有 很 多 空 間 讓 我 們 爭 取 修 改 , 在 這 空 間 以 內 , 進 行 比 較 務 實 的 工 夫 , 最 終 目 標 , 在 零 七 、 零 八 年 部 分 可 以 體 現 出 來 。

記 者 : 現 時 大 家 都 想 就 方 案 作 出 討 論 , 但 你 每 次 都 說 現 時 不 是 討 論 方 案 的 適 合 時 機 , 但 我 們 香 港 未 討 論 方 案 之 前 , 中 央 已 定 出 一 個 框 框 說 零 七 、 零 八 年 不 可 以 普 選 , 你 會 否 覺 得 中 央 是 漠 視 了 香 港 很 多 人 的 聲 音 , 和 你 是 否 覺 得 你 自 己 有 沒 有 現 實 反 映 港 人 需 要 在 零 七 、 零 八 普 選 的 聲 音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不 如 讓 我 們 先 了 解 究 竟 發 生 了 甚 麼 事 , 我 想 大 家 要 先 清 楚 問 題 的 是 與 非 。 專 責 小 組 在 一 月 成 立 , 我 們 政 制 發 展 的 法 律 程 序 問 題 和 原 則 問 題 廣 聽 取 社 會 方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 我 們 亦 向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溝 通 了 , 我 亦 如 實 向 香 港 市 民 反 映 了 意 見 , 在 三 月 底 四 月 中 裏 , 我 們 分 別 發 表 了 第 一 號 報 告 書 、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 全 面 交 代 了 香 港 市 民 的 意 見 。 而 且 總 結 了 專 責 小 組 對 於 有 關 問 題 的 看 法 。 這 兩 份 報 告 書 和 市 民 的 意 見 包 括 了 各 界 人 士 對 政 制 發 展 不 同 的 訴 求 都 原 原 本 本 呈 交 給 中 央 來 考 慮 。 行 政 長 官 確 認 了 專 責 小 組 這 兩 份 報 告 書 的 看 法 和 結 論 之 後 , 決 定 根 據 人 大 常 委 會 在 四 月 六 日 作 出 的 解 釋 提 交 了 報 告 , 務 請 人 大 常 委 會 確 定 需 要 修 改 零 七 、 零 八 年 ( 行 政 長 官 及 立 法 會 的 ) 產 生 方 法 。 而 人 大 常 委 會 考 慮 了 行 政 長 官 報 告 書 是 從 一 個 宏 觀 的 層 面 來 考 慮 香 港 各 個 因 素 , 包 括 香 港 各 界 人 士 的 意 見 , 特 別 是 基 本 法 四 十 五 條 和 六 十 八 條 的 規 定 , 循 序 漸 進 的 原 則 和 香 港 實 際 的 情 況 , 決 定 香 港 的 政 制 是 應 該 以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式 發 展 的 , 這 樣 才 能 確 保 香 港 繁 榮 穩 定 不 會 受 到 影 響 。 所 以 人 大 的 決 定 是 完 全 照 顧 到 香 港 利 益 而 考 慮 的 。 還 有 一 點 , 就 是 中 央 今 次 確 定 了 零 七 、 零 八 年 產 生 的 辦 法 是 需 要 修 改 , 亦 都 明 確 講 出 修 改 的 範 圍 , 我 們 可 以 依 然 有 不 少 的 空 間 , 透 過 這 個 改 變 , 選 舉 委 員 會 或 立 法 會 的 組 成 , 使 香 港 市 民 可 以 共 同 在 政 制 發 展 推 進 。 而 中 央 這 個 決 定 , 可 以 使 香 港 人 , 香 港 社 會 早 早 知 道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裏 面 , 中 央 具 體 的 想 法 , 在 這 方 了 面 做 了 個 很 穩 固 、 清 楚 的 基 礎 , 可 讓 我 們 可 以 開 始 下 一 步 的 工 夫 。 所 以 我 們 應 該 正 面 地 看 這 個 問 題 , 我 相 信 市 民 會 很 理 性 地 面 對 這 個 決 定 。

記 者 : 司 長 , 雖 然 你 說 現 在 還 有 很 多 修 改 的 空 間 , 但 其 實 有 很 多 人 都 覺 得 今 次 人 大 常 委 寫 得 這 麼 「 實 」 , 這 麼 「 死 」 , 其 實 非 常 窒 礙 和 局 限 政 制 方 案 的 討 論 , 其 實 你 覺 得 空 間 有 多 大 呢 , 你 說 有 很 大 空 間 ?

政 務 司 司 長 : 正 如 剛 才 所 講 , 關 於 立 法 會 的 組 成 方 法 、 行 政 長 官 選 委 會 的 組 成 方 法 、 有 關 人 數 和 組 別 方 面 都 可 以 有 修 改 和 考 慮 的 空 間 。 另 外 有 關 於 立 法 會 方 面 , 亦 可 以 令 其 更 具 代 表 性 , 人 數 方 面 也 可 以 考 慮 , 在 這 些 程 序 方 面 , 人 大 今 次 的 決 定 的 確 並 沒 有 任 何 限 制 , 我 相 信 我 們 在 這 方 面 有 充 分 彈 性 , 讓 我 們 在 討 論 方 面 有 一 個 很 大 的 空 間 。

記 者 : 似 乎 在 這 個 範 圍 內 尚 未 滿 足 到 普 遍 的 民 意 。

政 務 司 司 長 : 有 關 普 選 問 題 方 面 , 香 港 的 確 在 這 方 面 的 意 見 是 分 歧 的 。 但 我 覺 得 我 們 一 定 要 知 道 和 明 白 到 我 剛 才 所 說 的 政 治 上 的 現 實 , 在 這 方 面 我 們 能 夠 得 到 任 何 進 展 , 是 需 要 務 實 地 看 , 我 們 要 在 立 法 會 得 到 大 多 數 議 員 的 支 持 、 行 政 長 官 的 同 意 和 中 央 的 批 准 。 我 們 現 時 和 立 法 會 就 這 方 面 未 曾 有 共 識 的 情 況 下 , 我 很 相 信 中 央 會 採 取 一 個 較 為 審 慎 的 決 定 , 也 回 應 到 我 們 所 求 。

我 們 要 緊 記 今 次 我 聽 到 很 多 人 對 政 制 發 展 速 度 的 意 見 , 但 有 一 點 很 清 楚 的 , 雖 然 對 於 何 時 普 選 方 面 是 有 很 大 的 分 歧 , 但 有 一 個 共 同 願 望 是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方 法 是 需 要 修 改 的 。 而 行 政 長 官 方 面 亦 向 人 大 作 出 一 個 報 告 , 人 大 亦 接 受 這 個 報 告 , 換 句 話 說 , 我 覺 得 這 是 一 個 正 面 的 反 應 和 正 如 我 剛 才 所 述 , 給 我 們 一 個 黃 金 機 會 , 展 示 香 港 真 真 正 正 的 政 治 的 成 熟 。

記 者 : 你 怎 樣 回 應 民 主 黨 批 評 這 次 的 決 定 是 京 人 治 港 ?

政 務 司 司 長 : 剛 才 我 很 詳 細 講 了 整 件 事 的 由 來 。 由 一 月 開 始 , 我 們 的 工 作 , 根 據 專 責 小 組 的 兩 個 報 告 、 行 政 長 官 給 中 央 的 報 告 , 要 求 中 央 作 出 決 定 。 每 一 個 步 驟 中 央 均 作 出 解 釋 , 然 後 作 出 今 天 的 決 定 , 都 是 根 據 憲 法 、 基 本 法 的 程 序 進 行 的 , 有 些 是 中 央 決 定 , 有 些 是 香 港 經 過 廣 泛 民 意 之 後 作 出 的 報 告 。 有 些 問 題 是 由 中 央 作 出 的 決 定 , 就 是 政 制 發 展 方 面 , 中 央 確 有 這 個 權 責 。 但 在 香 港 特 區 方 面 , 我 們 亦 有 自 己 的 責 任 , 充 分 將 香 港 的 意 見 表 達 出 來 , 作 出 一 個 我 認 為 大 家 可 以 接 納 的 方 案 。

記 者 : 司 長 , 很 多 記 者 都 會 記 得 以 往 多 次 詢 問 你 究 竟 零 七 /零 八 的 普 選 會 不 會 被 排 除 , 你 的 答 覆 都 說 這 是 方 案 , 我 們 並 不 是 在 討 論 方 案 , 我 們 討 論 的 是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 但 現 時 人 大 出 來 的 竟 然 是 否 定 了 零 七 /零 八 的 普 選 。 你 覺 得 你 以 往 所 講 過 的 說 話 是 否 在 欺 騙 香 港 市 民 ? 你 是 否 覺 得 有 需 要 澄 清 ? 你 以 往 說 過 如 果 你 覺 得 所 做 的 是 對 不 起 良 心 時 , 你 會 知 道 自 己 應 該 怎 樣 做 , 你 可 不 可 以 解 釋 一 下 你 會 如 何 處 理 ?

政 務 司 司 長 : 首 先 , 我 剛 才 詳 細 解 釋 把 我 們 今 次 的 工 序 由 一 月 份 開 始 的 工 作 和 盤 托 出 , 每 一 步 解 釋 給 各 位 知 道 , 然 後 人 大 亦 做 了 他 們 的 工 夫 。 今 次 人 大 的 決 定 , 在 決 定 書 裏 寫 得 十 分 清 楚 , 是 根 據 他 們 看 到 香 港 現 時 的 實 際 情 況 , 特 別 是 看 到 我 們 以 往 民 主 發 展 步 伐 , 再 加 上 香 港 在 這 方 面 意 見 的 分 歧 , 以 及 現 時 立 法 會 有 一 半 是 由 地 區 產 生 的 議 員 , 這 個 格 局 在 未 經 考 驗 之 時 而 作 出 他 們 的 決 定 。 人 大 有 權 責 可 以 作 出 這 樣 的 決 定 。 當 然 我 們 在 專 責 小 組 裏 面 的 工 作 , 第 一 號 報 告 書 我 們 是 談 法 律 程 序 ;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是 談 原 則 性 的 安 排 。 但 人 大 亦 有 他 們 自 己 的 決 定 , 在 作 出 這 個 決 定 時 亦 有 向 我 作 充 分 的 解 釋 。

我 亦 相 信 , 大 家 亦 見 到 專 責 小 組 在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是 認 真 的 、 透 明 度 高 , 而 且 我 們 亦 如 實 反 映 香 港 各 界 、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 專 責 小 組 的 確 已 經 盡 了 我 們 每 一 分 的 努 力 , 最 重 要 的 是 中 央 採 納 了 專 責 小 組 向 行 政 長 官 作 出 的 建 議 , 而 最 後 行 政 長 官 對 人 大 常 委 會 作 出 報 告 , 說 出 零 七 / 零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方 法 是 應 該 修 改 , 這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進 步 , 是 容 許 我 們 在 這 方 面 向  普 選 最 終 目 標 邁 進 。

另 外 , 現 時 專 責 小 組 還 有 很 多 工 作 需 要 去 做 , 特 別 是 要 做 第 三 號 報 告 書 , 於 五 月 份 完 成 , 跟  我 希 望 專 責 小 組 能 夠 向 香 港 社 會 方 面 就 政 制 發 展 問 題 方 面 尋 求 共 識 , 能 夠 達 到 一 個 三 方 面 都 可 以 接 納 的 方 案 , 在 這 方 面 專 責 小 組 是 責 無 旁 貸 的 , 我 們 三 人 會 繼 續 這 樣 做 。

記 者 : 司 長 你 剛 才 說 過 很 多 次 人 大 常 委 今 日 決 定 之 後 還 有 很 大 空 間 去 修 改 選 舉 辦 法 , 我 想 你 再 講 多 一 次 , 有 多 大 的 空 間 , 抑 或 只 是 修 修 補 補 , 象 徵 式 作 一 點 修 改 , 去 壓 低 一 些 人 的 聲 音 當 作 為 回 應 呢 ? 例 如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人 數 會 否 多 很 多 , 或 者 直 選 方 面 多 一 些 呢 , 功 能 組 別 多 些 , 又 或 者 特 首 選 舉 那 方 面 , 提 名 委 員 會 擴 大 了 之 後 一 定 會 有 很 多 提 名 人 出 來 的 時 候 , 才 會 一 人 一 票 去 選 舉 , 另 一 個 問 題 你 擔 不 擔 心 你 的 方 法 在 立 法 會 不 能 獲 得 通 過 , 人 們 會 繼 續 爭 拗 下 去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任 何 一 樣 事 不 能 獲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都 不 會 是 一 個 很 理 想 的 方 案 , 所 以 我 們 提 交 任 何 方 案 時 都 應 有 充 分 的 把 握 , 得 到 三 分 之 二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同 意 及 特 首 的 支 持 , 在 這 條 件 之 下 , 我 才 向 立 法 會 提 出 的 。 現 時 我 所 說 有 關 修 改 的 空 間 , 任 何 今 次 人 大 常 委 會 決 定 裏 面 沒 有 排 除 的 都 是 我 們 考 慮 的 空 間 。 即 是 說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方 法 的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人 數 、 界 別 、 裏 面 的 組 成 , 使 其 更 具 代 表 性 的 , 亦 都 可 以 考 慮 ; 立 法 會 裏 面 , 本 身 的 人 數 , 組 成 的 方 法 , 亦 都 可 以 增 加 , 譬 如 我 們 可 以 將 功 能 組 別 , 或 者 是 直 選 的 人 數 , 每 一 方 面 都 增 加 超 過 現 時 的 三 十 個 , 變 到 四 十 個 或 者 五 十 個 。 這 些 都 是 現 時 人 大 決 定 沒 有 排 除 的 。 另 外 , 使 到 每 一 個 功 能 團 體 裏 面 每 一 個 組 別 更 加 具 代 表 性 都 可 以 作 出 考 慮 的 。 我 所 說 的 空 間 就 是 圍 繞  這 兩 個 大 的 安 排 。

記 者 : 司 長 , 剛 才 你 很 強 調 人 大 常 委 有 它 自 己 的 決 定 , 但 是 小 組 也 有 盡 力 去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 其 實 這 變 了 是 人 大 常 委 自 己 可 以 去 決 定 一 些 事 情 , 這 是 否 會 使 你 的 第 三 號 報 告 書 , 其 實 也 只 是 你 有 你 做 , 它 有 它 的 決 定 , 小 組 則 變 了 像 一 些 人 所 說 , 只 是 作 為 一 個 工 具 的 小 組 , 而 不 是 真 正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想 我 們 這 三 個 多 月 來 的 工 作 做 了 甚 麼 , 大 家 是 有 目 共 睹 , 亦 有 兩 個 報 告 書 作 交 代 。 當 然 , 我 們 在 這 段 時 期 內 一 直 跟 中 央 有 溝 通 , 譬 如 中 央 在 有 關 附 件 一 和 附 件 二 裏 的 「 如 有 需 要 」 作 出 解 釋 , 亦 是 根 據 專 責 小 組 在 香 港 聽 取 各 方 面 意 見 而 做 出 來 。 另 外 , 今 次 它 作 出 這 個 決 定 , 容 許 香 港 在 二 零 零 七 和 二 零 零 八 年 的 特 首 及 立 法 會 的 選 舉 方 法 可 以 修 改 這 個 決 定 , 亦 是 源 於 我 們 小 組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所 作 的 建 議 , 這 個 建 議 為 特 首 所 接 納 , 然 後 特 首 作 出 這 個 報 告 而 產 生 出 來 。 我 們 在 這 方 面 是 跟 中 央 有 溝 通 , 但 是 我 們 當 然 要 尊 重 有 關 政 制 發 展 的 安 排 , 中 央 是 有 它 的 權 責 , 《 基 本 法 》 亦 給 予 它 權 力 這 樣 做 。 但 我 見 到 中 央 做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時 是 有 板 有 眼 , 清 清 楚 楚 , 按 部 就 班 地 做 , 亦 考 慮 到 港 人 意 見 和 行 政 長 官 的 報 告 , 然 後 才 辦 事 。 現 在 已 經 明 朗 很 多 了 , 首 先 是 很 清 楚 知 道 二 零 零 七 特 首 選 舉 的 安 排 , 以 及 二 零 零 八 年 立 法 會 的 選 舉 方 法 是 可 以 修 改 。 而 且 在 修 改 裏 , 中 央 已 把 規 範 列 了 出 來 , 很 清 楚 地 把 規 範 寫 出 來 , 我 相 信 現 在 的 情 形 是 , 工 作 和 工 序 大 多 數 是 會 在 特 區 方 面 。 我 很 希 望 在 這 方 面 跟 立 法 會 和 普 羅 大 眾 , 好 像 剛 才 所 說 , 大 家 要 坐 下 來 細 心 地 討 論 , 尊 重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 並 說 出 自 己 的 憂 慮 和 建 議 , 希 望 盡 快 可 以 在 這 方 面 達 到 共 識 , 向 民 主 方 面 邁 進 。

記 者 : 小 組 成 立 時 , 許 多 人 都 期 望 你 可 以 幫 助 港 人 爭 取 普 選 , 至 今 亦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人 希 望 普 選 , 你 覺 得 這 次 是 中 央 漠 視 了 香 港 的 意 見 , 還 是 小 組 未 能 反 映 香 港 人 的 意 見 ? 你 是 否 覺 得 出 賣 了 香 港 人 ?

政 務 司 司 長 : 有 關 香 港 普 羅 大 眾 對 選 舉 的 訴 求 , 我 們 在 第 一 號 、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均 有 詳 細 交 代 , 香 港 人 會 看 到 的 , 中 央 作 出 的 決 定 的 、 說 出 的 理 由 亦 說 得 很 清 楚 , 這 次 發 出 的 決 定 書 中 亦 講 出 其 原 因 , 這 並 非 說 中 央 沒 有 考 慮 我 們 的 意 見 , 亦 不 是 說 小 組 沒 有 向 中 央 表 達 香 港 市 民 的 訴 求 , 而 是 中 央 根 據 實 際 情 況 、 香 港 現 時 的 情 況 , 根 據 《 基 本 法 》 第 四 十 五 條 、 六 十 八 條 作 出 決 定 的 。 而 且 這 個 決 定 將 現 時 情 況 明 朗 化 , 使 我 們 有 更 好 的 基 礎 研 究 下 一 步 應 該 如 何 做 。 我 想 我 們 應 該 用 一 個 比 較 正 面 的 角 度 看 待 這 個 決 定 和 我 們 以 往 所 做 的 工 序 。

記 者 : 你 之 前 一 直 以 香 港 社 會 對 於 零 七 / 零 八 年 普 選 有 很 大 的 分 歧 , 似 乎 以 此 去 合 理 化 中 央 現 時 以 此 抹 煞 零 七 / 零 八 年 普 選 的 可 能 。 不 過 , 正 如 你 的 報 告 書 或 之 前 的 一 條 問 題 都 有 提 到 , 香 港 有 過 半 數 人 其 實 是 希 望 有 零 七 / 零 八 年 普 選 。 但 現 時 在 香 港 社 會 未 討 論 這 個 可 能 性 之 前 便 已 經 關 了 門 , 叫 香 港 市 民 要 很 理 性 地 接 受 這 個 政 治 現 實 , 即 是 你 都 沒 有 回 答 , 你 有 否 感 覺 到 自 己 出 賣 了 香 港 人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相 信 我 所 做 的 工 夫 香 港 市 民 是 看 得 到 的 , 由 我 一 月 份 接 受 這 工 作 時 , 一 直 我 所 做 的 東 西 已 向 市 民 作 出 交 代 , 我 所 說 的 事 項 亦 有 記 錄 在 案 , 我 們 做 出 的 報 告 書 市 民 亦 看 得 到 , 市 民 所 說 的 一 言 一 語 我 如 實 向 中 央 反 映 , 亦 沒 有 遺 漏 任 何 事 項 。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下 , 我 亦 要 尊 重 中 央 在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中 是 有 權 有 責 , 作 其 決 定 , 而 且 他 亦 希 望 香 港 的 政 制 安 排 中 能 夠 有 一 個 實 質 的 討 論 , 希 望 我 們 能 夠 很 清 楚 知 道 中 央 在 這 立 場 上 作 出 這 方 面 的 工 序 , 使 我 們 現 時 所 做 的 工 夫 , 若 後 來 發 覺 中 央 不 滿 意 、 不 會 批 准 時 , 那 就 失 望 更 大 。

從 這 個 方 向 正 面 去 看 , 我 們 覺 得 這 三 個 月 的 工 夫 沒 有 白 費 , 看 得 出 是 有 進 展 的 。 當 然 , 任 何 決 定 都 不 可 以 令 香 港 人 百 分 之 一 百 滿 足 , 這 是 公 共 行 政 的 一 個 最 大 挑 戰 。 但 是 最 重 要 , 我 明 白 到 , 亦 很 深 信 , 就 是 香 港 人 對 這 些 問 題 是 相 當 理 性 去 處 理 , 他 們 明 白 到 現 時 的 政 治 制 度 如 何 , 我 們 香 港 的 地 位 , 中 央 所 說 的 有 沒 有 理 由 , 之 後 他 會 採 取 他 應 該 做 的 方 法 。 對 於 專 責 小 組 , 我 很 相 信 普 羅 大 眾 都 會 採 取 合 理 的 態 度 去 看 我 們 的 工 作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補 充 多 一 點 , 解 答 這 條 問 題 。 即 是 社 會 上 的 意 見 分 歧 , 我 們 在 三 月 內 已 跟 不 同 的 團 體 會 面 , 在 立 法 會 內 外 都 看 很 清 楚 , 有 很 多 跟 我 們 會 面 的 團 體 包 括 政 黨 、 亦 有 功 能 組 別 的 代 表 , 表 示 他 們 對 零 七 / 零 八 年 即 時 普 選 有 所 保 留 ; 以 及 如 果 你 特 別 看 看 立 法 會 的 組 成 , 在 立 法 會 內 直 選 的 議 員 和 功 能 組 別 產 生 的 議 員 , 就 零 八 年 普 選 的 立 法 會 , 目 前 是 沒 有 共 識 。 所 以 , 我 們 作 為 專 責 小 組 , 一 方 面 我 們 已 經 充 份 反 映 香 港 社 會 的 意 見 , 另 外 一 方 面 我 們 亦 要 正 視 香 港 社 會 內 就 普 選 問 題 依 然 是 有 分 歧 , 以 及 我 們 在 處 理 政 制 發 展 正 往 前 走 時 , 香 港 社 會 一 定 要 積 極 及 正 面 去 看 , 香 港 特 區 和 北 京 之 間 都 要 達 成 共 識 才 可 以 往 前 走 。 意 見 上 是 有 分 歧 , 如 果 是 事 實 , 我 們 便 會 正 視 , 積 極 去 做 。

記 者 : 司 長 , 你 剛 說 過 這 一 次 是 顯 示 香 港 人 政 治 成 熟 的 黃 金 機 會 , 如 果 七 ‧ 一 時 又 再 發 生 如 去 年 「 七 ‧ 一 」 時 的 情 況 , 或 者 有 如 今 年 上 半 年 政 制 爭 拗 的 情 況 , 你 覺 得 會 不 會 影 響 中 央 考 慮 給 予 香 港 加 快 民 主 進 程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不 想 對 有 關 香 港 人 對 於 他 們 自 己 表 達 的 方 式 作 任 何 揣 測 。 但 有 一 點 是 我 深 信 的 , 就 是 對 於 在 這 一 次 政 制 發 展 ( 的 討 論 中 ) , 我 們 如 何 達 到 普 選 這 個 最 後 目 標 , 這 在 乎 於 香 港 特 區 普 羅 大 眾 、 立 法 會 議 員 , 以 及 行 政 長 官 和 中 央 的 互 信 , 互 相 理 解 各 方 面 的 情 況 這 個 基 礎 來 做 , 會 是 更 順 暢 。 因 為 《 基 本 法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要 求 三 方 達 成 共 識 , 如 果 是 對 抗 、 硬 碰 的 話 , 根 本 是 不 能 達 到 共 識 , 我 們 希 望 在 這 方 面 大 家 在 面 對 這 個 問 題 , 面 對 這 個 挑 戰 , 我 們 要 心 平 氣 和 坐 下 來 聽 聽 對 方 的 意 見 , 希 望 可 以 採 取 對 話 的 形 式 , 找 尋 出 能 夠 代 表 香 港 長 達 利 益 的 最 好 的 方 案 。

多 謝 各 位 。

( 請 同 時 參 閱 英 文 部 分 )

二 零 零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 星 期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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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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