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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會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就 修 改 立 法 會 產 生 辦 法 議 案 回 應 議 員 的 致 辭 ( 只 有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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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昨 日 (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 晚 上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就 修 改 立 法 會 產 生 辦 法 的 議 案 , 回 應 議 員 的 致 辭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主 席 女 士 :

今 日 第 二 個 辯 論 確 實 比 較 多 議 員 發 言 , 氣 氛 也 熱 鬧 些 , 發 言 也 很 精 彩 , 高 出 幾 個 層 次 。 剛 才 曾 鈺 成 議 員 就 民 意 調 查 很 詳 細 地 作 出 了 一 些 分 析 。 既 然 今 次 這 兩 套 辯 論 中 民 意 基 礎 這 樣 重 要 , 我 也 就 民 意 調 查 再 多 談 三 數 點 。

第 一 , 我 要 向 李 永 達 議 員 表 明 , 我 第 一 次 發 言 的 時 候 , 並 不 是 說 我 們 是 再 用 政 府 在 十 月 十 九 日 所 公 布 那 個 由 政 府 委 託 理 工 大 學 所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 我 是 整 體 說 , 過 去 這 兩 個 月 , 大 家 都 看 到 、 觀 察 到 不 同 的 傳 媒 機 構 或 是 大 學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 但 是 如 果 大 家 再 比 較 我 們 在 十 月 十 九 日 公 布 的 民 意 調 查 ,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五 的 市 民 接 受 這 個 方 案 , 比 起 最 近 中 大 的 民 意 調 查 , 有 百 分 之 四 十 九 點 九 , 所 以 差 別 其 實 不 是 那 麼 大 , 不 是 「 插 水 」 ( 下 降 ) 。

第 二 方 面 , 我 也 想 強 調 一 下 , 如 果 看 中 大 最 近 的 民 意 調 查 ,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六 ( 的 被 訪 者 ) , 認 為 立 法 會 不 應 該 否 決 這 個 方 案 。 昨 天 香 港 研 究 協 會 公 布 的 民 調 , 有 超 過 百 分 之 六 十 ( 的 被 訪 者 ) 支 持 這 個 方 案 , 也 認 為 大 家 不 要 將 普 選 時 間 表 和 ○ 七 / ○ 八 的 方 案 合 併 一 起 處 理 , 應 該 分 開 這 些 議 題 來 處 理 。

為 什 麼 我 要 不 厭 其 煩 再 講 呢 ? 因 為 香 港 人 的 眼 睛 都 很 雪 亮 , 道 理 都 很 快 辨 明 。 香 港 人 一 看 就 看 到 這 個 「 區 議 會 方 案 」 是 有 實 質 的 民 主 成 分 , 這 是 一 個 不 爭 的 事 實 。 今 日 大 家 否 決 的 , 是 一 個 有 民 主 成 分 和 民 主 進 步 的 方 案 。 用 英 文 說 就 是 「 睜  眼 去 做 你 自 己 準 備 想 做 的 事 」 - "You are doing it with your eyes open, and face the consequences".

談 起 這 些 數 字 , 鄭 家 富 議 員 剛 才 說 「 反 智 」 , 有 一 樣 東 西 確 實 是 頗 反 智 的 。 十 二 月 四 日 的 遊 行 , 根 據 警 方 在 維 多 利 亞 公 園 的 六 個 球 場 有 四 萬 人 出 發 , 主 辦 單 位 說 有 二 十 五 萬 人 。 沿 途 在 哪 裏 插 了 二 十 一 萬 人 出 來 呢 ? 我 怎 樣 也 想 不 通 , 所 以 我 都 是 傾 向 相 信 學 者 , 有 六 萬 四 千 人 至 九 萬 八 千 人 ( 參 加 遊 行 ) 。

辯 論 期 間 , 反 對 派 議 員 經 常 是 各 取 所 需 , 李 華 明 議 員 提 到 「 廿 三 條 」 有 十 七 萬 人 的 簽 名 , 覺 得 這 個 數 目 很 大 、 很 重 要 , 為 什 麼 七 十 七 萬 人 ( 的 簽 名 支 持 政 府 的 政 改 方 案 ) 不 重 要 、 不 可 信 呢 ? 大 家 如 果 想 作 出 一 些 比 較 , 也 要 憑 一 些 基 本 的 誠 信 、 操 守 和 科 學 概 念 才 可 , 不 要 那 一 樣 合 用 就 用 那 一 樣 。 還 有 , 楊 森 議 員 和 李 永 達 議 員 經 常 提 及 政 府 委 託 大 學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 說 不 夠 科 學 。 我 想 反 問 一 下 , 譬 如 民 主 黨 每 隔 數 星 期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 是 否 通 常 只 有 幾 百 個 人 讓 你 們 訪 問 , 又 有 沒 有 一 間 大 學 替 你 們 去 驗 過 那 些 問 卷 後 , 你 們 才 發 出 呢 ? 你 們 是 否 有 雙 重 標 準 呢 ?

其 實 你 們 應 該 尊 重 民 意 來 做 這 個 表 決 。 你 們 一 方 有 這 個 責 任 , 是 因 為 這 個 論 點 。 但 是 , 你 們 轉 移 了 視 線 , 說 ( 因 為 ) 是 我 們 提 出 的 方 案 , 所 以 你 們 否 決 , 我 方 便 有 責 任 。 但 是 基 礎 是 民 意 在 哪 裏 呢 ? 這 才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點 。

楊 森 議 員 發 言 時 又 說 , 做 了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決 定 , 不 要 這 些 新 增 的 議 席 , 寧 願 二 、 三 線 的 區 議 員 沒 有 機 會 上 位 都 不 要 緊 。 其 實 我 們 完 全 不 是 要 你 們 短 視 地 看 這 個 問 題 。 我 們 覺 得 為 了 香 港 整 體 的 政 局  想 , 是 需 要 開 創 多 些 參 政 空 間 , 前 面 坐 的 議 員 不 要 十 多 二 十 年 都 面 孔 不 變 。 學 唱 歌 也 有 新 秀 大 賽 , 我 們 也 須 給 予 他 們 機 會 , 我 們 不 希 望 你 們 短 視 。

湯 家 驊 議 員 和 劉 慧 卿 議 員 都 特 別 提 到 公 民 權 利 和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 其 實 我 們 的 立 場 很 清 楚 。 在 七 ○ 年 代 , 英 國 在 香 港 實 施 人 權 公 約 時 , 已 經 做 了 需 要 做 的 保 留 條 文 , 時 至 今 日 , 我 們 認 為 這 個 依 然 有 效 。

此 外 , 我 覺 得 今 天 的 辯 論 ,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是 避 重 就 輕 。 他 們 少 談 這 個 方 案 的 本 質 和 所 含 的 民 主 的 份 量 有 多 高 , 而 多 談 普 選 的 概 念 , 因 為 這 個 易 講 。

還 有 馮 檢 基 議 員 叫 我 們 不 要 怕 , 如 果 我 們 怕 普 選 , 我 們 便 不 會 開 展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的 討 論 。 如 果 我 們 不 是 想 步 向 普 選 , 我 們 便 不 會 承 諾 在 二 ○ ○ 七 年 年 初 就 這 些 討 論 、 普 選 的 模 式 和 路 線 圖 作 一 些 結 論 。 如 果 我 們 要 拖 慢 過 程 , 我 們 可 以 與 學 者 、 政 黨 、 區 議 會 、 商 會 和 工 會 等 分 別 講 , 然 後 在 我 們 認 為 適 當 的 時 候 才 「 集 大 匯 」 , 為 什 麼 要 開 一 個 討 論 坊 呢 ? 這 是 因 為 我 們 希 望 可 以 集 思 廣 益 , 早 日 有 一 個 結 論 。

另 外 是 陳 偉 業 議 員 , 他 現 在 不 在 ( 會 議 廳 ) , 他 特 別 問 我 們 可 否 有 勇 氣 對 ( 《 基 本 法 》 ) 附 件 一 和 附 件 二 的 修 訂 , 作 為 一 個 重 要 法 案 來 處 理 , 以 及 如 果 大 家 不 通 過 , 特 首 可 以 行 使 權 力 解 散 立 法 會 。 我 們 已 經 解 釋 過 附 件 一 和 附 件 二 的 修 訂 不 是 本 法 立 法 , 而 根 據 我 們 對 《 基 本 法 》 第 五 十 條 的 理 解 , 重 要 法 案 的 概 念 是 適 用 於 本 地 立 法 , 而 不 適 用 於 附 件 一 和 附 件 二 的 修 訂 。

我 們 很 希 望 建 立 共 識 , 不 希 望 利 用 一 個 大 力 度 的 《 基 本 法 》 第 五 十 條 , 可 能 要 解 散 立 法 議 會 , 以 迫 使 我 們 可 以 有 一 個 共 識 。 我 們 希 望 逐 步 建 立 共 識 。

大 家 討 論 到 到 底 我 們 可 以 有 、 還 是 沒 有 新 的 路 可 以 走 , 反 對 派 議 員 在 最 近 幾 個 星 期 經 常 講 兩 個 論 點 , 確 實 對 公 眾 有 誤 導 性 。

第 一 個 ( 論 點 ) 是 , 如 果 我 們 否 決 了 這 兩 個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的 修 訂 案 , 依 然 可 以 在 本 地 立 法 的 層 面 擴 闊 選 舉 的 選 民 基 礎 。 說 出 來 好 像 很 動 聽 , 道 理 也 很 直 接 , 但 實 質 上 是 做 不 到 的 。 因 為 現 在 我 們 可 以 提 出 來 , 透 過 這 個 區 議 會 方 案 擴 闊 選 民 基 礎 , 已 經 是 最 直 截 了 當 的 做 法 , 如 果 大 家 說 要 取 消 商 會 、 工 會 那 些 功 能 議 席 , 變 成 彭 定 康 方 案 那 種 功 能 議 會 的 議 席 , 是 不 可 能 達 成 共 識 的 。

第 二 個 ( 論 點 ) 是 , 張 文 光 議 員 也 經 常 問 , 可 不 可 以 延 遲 兩 個 月 、 四 個 月 , 在 這 段 期 間 製 造 一 個 普 選 時 間 表 。 我 就 反 問 , 如 果 現 時 的 區 議 會 方 案 在 立 法 會 內 都 難 以 有 三 分 之 二 的 議 員 的 支 持 , 怎 可 能 在 三 數 個 月 內 便 做 出 一 個 普 選 時 間 表 出 來 ? 所 以 大 家 要 老 實 一 點 和 踏 實 一 些 , 不 要 誤 導 香 港 的 市 民 。

我 們 討 論 了 那 麼 多 , 我 覺 得 有 一 點 是 很 重 要 的 , 其 實 是 回 應 馮 檢 基 議 員 較 早 前 的 發 言 : 香 港 的 政 治 發 展 有 沒 有 前 景 ? 在 座 議 員 和 你 們 所 代 表 的 黨 派 , 有 一 個 使 命 : 早 晚 要 脫 離 街 頭 政 治 的 做 法 。 政 治 要 成 熟 , 大 家 就 需 要 學 習 為 香 港 建 設 。 我 真 的 不 希 望 每 一 日 、 每 個 星 期 、 每 一 季 , 特 區 政 府 都 在 建 立 新 的 建 設 , 而 反 對 派 的 議 員 卻 一 直 在 「 拆 牆 」 。 如 果 是 這 樣 , 普 選 的 大 樓 便 久 久 不 能 蓋 成 。 大 家 對 香 港 , 都 有 這 個 承 擔 和 責 任 。

主 席 女 士 , 我 謹 此 陳 辭 , 希 望 每 位 議 員 都 支 持 議 案 。

2 0 0 5 年 1 2 月 2 2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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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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