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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會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就 議 員 《 民 主 政 制 》 議 案 致 辭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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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為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十 二 月 七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 就 議 員 《 民 主 政 制 》 議 案 的 致 辭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主 席 女 士 :

遊 行 活 動

上 星 期 日 , 數 以 萬 計 市 民 參 與 遊 行 , 以 和 平 和 有 秩 序 的 方 式 表 達 希 望 盡 早 實 現 普 選 的 訴 求 。 正 如 行 政 長 官 當 晚 會 見 傳 媒 時 表 示 , 我 們 完 全 感 受 到 各 位 市 民 對 民 主 的 熱 誠 。

我 們 也 清 楚 理 解 政 府 是 不 可 以 、 亦 不 會 迴 避 這 些 訴 求 , 我 們 是 以 積 極 的 態 度 正 視 社 會 對 普 選 的 期 望 , 所 以 大 家 在 過 去 的 一 個 多 星 期 見 到 兩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發 展 。

第 一 方 面 ,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管 治 及 政 治 發 展 委 員 會 在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召 開 首 次 會 議 , 開 展 了 我 們 就 普 選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的 準 備 工 夫 , 啟 動 了 這 方 面 的 討 論 。

我 們 的 具 體 計 劃 是 分 兩 個 階 段 處 理 相 關 的 工 作 。 第 一 階 段 先 進 行 有 關 普 選 原 則 和 概 念 的 討 論 , 並 且 希 望 在 明 年 暑 假 就 這 方 面 作 初 步 的 結 論 ; 然 後 我 們 會 展 開 第 二 階 段 的 工 作 , 研 究 和 討 論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普 選 的 形 式 , 致 力 在 二 ○ ○ 七 年 年 初 可 以 就 整 套 研 究 和 討 論 作 出 總 結 。 換 言 之 , 我 們 希 望 在 今 屆 政 府 任 期 之 內 完 成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第 二 個 重 要 的 發 展 是 , 特 區 政 府 和 中 聯 辦 安 排 了 喬 曉 陽 副 秘 書 長 在 上 星 期 五 ( 十 二 月 二 日 ) 在 深 圳 與 ( 立 法 會 ) 議 員 、 區 議 會 主 席 及 社 會 各 界 人 士 會 面 。 雖 然 喬 副 秘 書 長 表 示 現 階 段 不 能 就 普 選 時 間 表 作 一 個 決 定 , 但 他 同 時 指 出 大 家 可 以 就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的 問 題 進 行 探 討 和 研 究 。

所 以 大 家 看 到 在 遊 行 之 前 , 不 論 特 區 政 府 或 者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的 負 責 人 , 都 已 經 展 開 處 理 普 選 的 問 題 , 明 確 表 態 , 並 且 率 先 作 出 回 應 。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亦 都 應 該 體 會 到 , 在 這 個 多 星 期 內 的 發 展 顯 示 出 , 特 區 政 府 和 中 央 與 泛 民 主 派 之 間 的 距 離 正 在 拉 近 。 多 年 以 來 , 大 家 所 要 求 要 開 展 普 選 的 路 線 圖 和 時 間 表 的 工 作 已 經 啟 航 。 如 果 大 家 環 視 世 界 各 地 , 歷 史 遺 留 下 來 的 問 題 , 往 往 在 開 始 處 理 和 解 決 時 , 是 萬 事 起 頭 難 。 一 旦 啟 動 了 程 序 後 , 自 動 會 凝 聚 動 力 , 有 一 天 自 然 會 把 問 題 解 決 。

議 案 的 建 議

楊 森 議 員 建 議 行 政 長 官 向 人 大 常 委 會 提 交 報 告 , 當 中 要 包 括 普 選 路 線 圖 和 時 間 表 這 方 面 的 建 議 。

其 實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提 出 政 改 方 案 的 依 據 , 正 正 是 依 照 人 大 常 委 會 去 年 四 月 的 決 定 。 這 決 定 授 權 特 區 政 府 處 理 二 ○ ○ 七 年 和 二 ○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產 生 辦 法 的 課 題 。 將 來 甚 麼 時 候 實 行 普 選 , 已 經 超 出 二 ○ ○ 四 年 四 月 人 大 常 委 會 所 作 的 決 定 的 範 疇 , 也 超 越 了 人 大 常 委 會 可 以 按 照 上 年 的 決 定 予 以 批 准 或 接 受 備 案 的 範 圍 。

至 於 實 際 方 面 的 考 慮 , 由 於 大 家 對 普 選 的 速 度 和 模 式 在 香 港 社 會 內 依 然 眾 說 紛 紜 , 我 們 難 以 在 短 期 內 就 這 問 題 達 成 共 識 。 如 果 倉 卒 成 事 , 趕 緊 上 馬 , 效 果 是 不 會 理 想 的 。 既 然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現 時 已 經 就 普 選 路 線 圖 和 時 間 表 的 問 題 作 了 開 始 , 我 們 便 讓 這 項 工 作 繼 續 在 策 發 會 裏 推 動 。

先 通 過 政 改 方 案 、 後 制 定 時 間 表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表 示 寧 願 原 地 踏 步 , 也 不 希 望 要 支 持 ○ 七 / ○ 八 的 政 改 方 案 。 但 我 們 依 然 希 望 泛 民 主 派 議 員 可 以 在 ( 方 案 ) 表 決 之 前 修 正 他 們 的 立 場 。 特 區 政 府 方 面 正 考 慮 在 有 限 的 空 間 之 內 如 何 可 以 完 善 這 兩 個 選 舉 產 生 方 法 的 建 議 , 希 望 有 助 爭 取 各 位 議 員 的 支 持 。 但 是 目 前 階 段 有 甚 什 麼 地 方 可 調 節 , 我 們 依 然 在 研 究 之 中 。

如 果 泛 民 主 派 最 終 仍 堅 持 投 反 對 票 , 他 們 有 幾 方 面 須 作 交 代 , 為 何 一 個 強 調 自 己 是 民 意 機 構 的 立 法 會 , 要 逆 民 意 而 行 , 否 決 一 個 有 大 部 分 市 民 表 示 可 以 接 受 的 政 改 方 案 ?

他 們 也 要 解 釋 : 為 何 要 讓 一 個 具 實 質 民 主 進 程 的 方 案 、 可 以 推 動 香 港 選 舉 制 度 朝  普 選 邁 進 的 方 案 難 產 ? 為 何 否 決 這 方 案 會 幫 助 我 們 早 日 訂 立 普 選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 他 們 也 要 說 清 楚 支 持 政 府 所 提 出 的 方 案 與 訂 立 普 選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之 間 究 竟 有 甚 麼 矛 盾 ?

今 日 的 辯 論 當 中 , 有 好 幾 位 議 員 提 及 上 星 期 日 遊 行 的 人 數 。 楊 森 議 員 和 其 他 議 員 提 到 當 日 有 二 十 五 萬 人 , 亦 有 議 員 提 到 警 方 估 計 有 六 萬 三 千 人 , 大 家 也 指 出 了 幾 家 大 學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估 計 約 有 七 萬 至 九 萬 八 千 人 。

我 注 意 到 李 卓 人 議 員 前 幾 天 在 報 道 中 表 示 「 公 道 自 在 人 心 」 , 我 也 相 信 香 港 市 民 是 非 常 「 心 水 清 」 , 他 們 知 道 怎 樣 作 出 判 斷 。 李 柱 銘 議 員 則 說 得 比 較 直 接 , 他 認 為 六 萬 三 千 人 已 經 是 一 個 很 顯 著 的 增 長 。 余 若 薇 議 員 說 人 數 多 少 不 是 最 重 要 。 但 我 覺 得 這 個 討 論 再 次 提 醒 我 們 , 對 從 政 者 來 說 誠 信 非 常 重 要 , 要 實 話 實 說 , 但 特 區 政 府 對 遊 行 人 數 的 態 度 亦 是 不 論 人 數 多 少 , 我 們 都 要 重 視 民 意 , 也 要 積 極 處 理 市 民 對 普 選 的 訴 求 , 所 以 我 們 已 經 率 先 開 展 了 策 發 會 在 這 方 面 的 討 論 。

楊 森 議 員 也 提 到 百 分 之 九 十 的 人 士 反 對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但 如 果 我 沒 有 聽 錯 的 話 , 他 是 在 引 述 一 個 民 調 , 是 特 別 測 試 當 日 參 與 遊 行 人 士 的 意 見 。 這 與 過 去 個 多 月 以 來 不 論 是 政 府 所 提 出 的 民 意 調 查 , 抑 或 是 其 他 各 大 報 章 或 者 大 學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 其 民 意 基 礎 並 不 盡 相 同 。 其 實 在 過 去 一 個 多 月 , 大 家 看 所 有 民 調 都 顯 示 大 部 分 回 應 這 些 民 調 的 市 民 , 是 支 持 和 接 受 ○ 七 / ○ 八 的 選 舉 方 案 , 比 反 對 的 人 士 為 多 , 根 據 我 們 向 各 位 議 員 提 交 的 報 告 當 中 所 包 括 的 調 查 。 有 七 成 的 受 訪 者 希 望 ○ 七 / ○ 八 的 方 案 可 以 有 進 步 , 而 不 希 望 原 地 踏 步 。

總 結

主 席 女 士 , 民 主 是 一 個 普 世 認 同 的 觀 念 。 特 區 政 府 完 全 認 同 我 們 應 該 盡 早 達 致 普 選 的 最 終 目 標 , 我 相 信 在 座 的 議 員 都 是 認 同 這 個 大 方 向 的 。

現 時 的 分 歧 只 在 於 兩 方 面 :

第 一 , 特 區 政 府 希 望 將 政 改 方 案 和 普 選 時 間 表 這 兩 個 問 題 分 開 處 理 , 不 需 要 、 也 不 應 當 將 兩 個 問 題 綑 綁 在 一 起 。

第 二 , 我 們 希 望 先 在 香 港 社 會 內 部 討 論 普 選 路 線 圖 和 時 間 表 , 尋 求 到 香 港 社 會 內 部 的 共 識 後 , 繼 而 與 中 央 尋 求 共 識 。 但 有 部 分 議 員 卻 希 望 今 天 立 即 為 這 個 複 雜 議 題 定 案 。 政 制 發 展 的 議 題 並 非 香 港 可 以 單 方 面 作 出 決 定 , 我 們 有 需 要 與 北 京 互 相 配 合 。

今 日 很 多 位 議 員 提 到 創 造 了 歷 史 , 我 也 講 一 些 歷 史 : 主 席 女 士 , 我 們 基 於 過 去 二 十 年 的 經 驗 , 我 們 看 到 為 香 港 處 理 很 多 重 大 的 問 題 , 確 實 需 要 與 北 京 配 合 。 例 如 回 歸 前 我 們 要 成 立 終 審 法 院 ; 我 們 要 處 理 好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的 簽 發 ; 我 們 要 為 香 港 人 爭 取 ( 特 區 護 照 ) 免 簽 証 的 安 排 ; 回 歸 後 我 們 處 理 C E P A 的 落 實 , 這 些 都 要 互 相 好 好 商 量 才 有 成 果 。 如 果 大 家 回 顧 , 不 論 是 八 十 年 代 我 們 開 始 處 理 《 聯 合 聲 明 》 的 日 子 , 到 九 十 年 代 落 實 《 基 本 法 》 , 到 九 七 之 後 落 實 「 一 國 兩 制 」 。 如 果 我 們 總 結 這 二 十 年 的 經 驗 , 基 本 上 有 兩 點 是 重 要 的 。 要 為 香 港 和 北 京 解 決 問 題 ,

第 一 , 要 擺 出 誠 意 ;

第 二 , 要 用 時 間 及 耐 性 逐 步 解 決 問 題 。

基 本 上 , 要 行 一 條 中 庸 之 道 , 要 互 諒 互 讓 地 去 解 決 問 題 。 我 們 現 時 已 將 誠 意 放 在  面 , 經 過 一 年 半 的 公 眾 諮 詢 , 我 們 已 經 將 「 ○ 七 / ○ 八 選 舉 方 案 」 這 道 菜 色 擺 出 來 , 雖 然 我 們 不 敢 說 這 是 一 道 色 香 味 俱 全 的 菜 色 , 但 整 體 而 言 , 香 港 市 民 都 認 為 可 以 接 受 , 可 以 品 嚐 一 下 。

但 可 惜 現 時 有 部 分 議 員 叫 大 家 不 要 「 起 筷 」 , 因 為 他 們 對 「 ○ 七 / ○ 八 方 案 」 這 道 菜 色 沒 有 興 趣 , 希 望 我 們 拿 走 這 道 菜 而 擺 出 另 外 一 道 菜 , 叫 「 普 選 時 間 表 」 。 但 我 要 向 各 位 議 員 再 講 , 這 實 在 強 人 所 難 , 「 時 間 表 」 這 道 菜 色 需 要 更 長 的 烹 調 時 間 , 不 是 一 時 三 刻 就 可 以 做 得 到 。

世 事 並 非 這 樣 簡 單 , 拒 絕 了 ○ 七 / ○ 八 這 道 菜 色 , 並 不 表 示 即 時 就 有 另 一 道 你 所 想 的 菜 式 可 以 上  。

當 然 , 處 理 政 制 發 展 議 題 , 較 烹 飪 複 雜 得 多 。 如 果 大 家 對 形 勢 的 判 斷 有 誤 差 , 整 個 過 程 可 能 會 出 現 阻 滯 , 我 相 信 這 是 大 家 不 希 望 見 到 的 情 況 。 所 以 我 再 次 呼 籲 大 家 先 通 過 ○ 七 / ○ 八 的 政 改 方 案 , 然 後 讓 大 家 一 起 在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處 理 好 探 討 普 選 路 線 圖 及 時 間 表 的 問 題 。 只 有 這 種 務 實 的 做 法 , 才 可 以 讓 香 港 早 日 落 實 普 選 。

主 席 女 士 , 我 謹 此 陳 辭 , 懇 請 各 位 議 員 反 對 楊 森 議 員 的 動 議 , 多 謝 。

2 0 0 5 年 1 2 月 7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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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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