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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務 院 港 澳 辦 公 室 副 主 任 張 曉 明 在 「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座 談 會 」 的 發 言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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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眼 大 局    凝 聚 共 識

國 務 院 港 澳 事 務 辦 公 室 副 主 任   張 曉 明
( 2005年 12月 2日 )

我 補 充 講 一 點 看 法 , 就 是 討 論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問 題 , 一 定 要 從 有 利 於 保 持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穩 定 的 大 局 考 慮 。 這 是 大 道 理 , 也 是 一 個 很 實 在 的 道 理 。

保 持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穩 定 , 是 中 央 政 府 制 定 的 對 香 港 的 所 有 方 針 政 策 和 採 取 的 所 有 重 大 舉 措 的 根 本 出 發 點 和 落 腳 點 。 當 初 鄧 小 平 先 生 提 出 用 “ 一 國 兩 制 ” 的 構 想 解 決 香 港 前 途 問 題 是 立 足 於 這 一 點 ; 與 英 國 政 府 談 判 、 以 和 平 方 式 達 成 協 議 是 立 足 於 這 一 點 ; 歷 時 四 年 零 八 個 月 起 草 基 本 法 , 以 法 律 的 形 式 把 有 關 方 針 、 政 策 明 確 固 定 下 來 , 讓 香 港 各 界 人 士 和 外 國 投 資 者 放 心 , 也 是 立 足 於 這 一 點 。 香 港 回 歸 後 , 中 央 在 經 濟 、 法 律 等 方 面 所 採 取 的 一 系 列 措 施 也 是 立 足 於 這 一 點 。 對 此 , 只 要 大 家 簡 單 作 一 個 回 顧 , 我 想 都 會 認 同 的 。 對 於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問 題 , 去 年 人 大 常 委 會 作 出 了 有 關 解 釋 和 決 定 , 這 次 要 對 2007年 行 政 長 官 和 2008年 立 法 會 兩 個 產 生 辦 法 作 出 修 訂 , 同 樣 是 從 怎 麼 有 利 於 保 持 和 促 進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穩 定 這 個 基 本 出 發 點 考 慮 的 , 可 以 說 “ 萬 變 不 離 其 宗 ” 。 包 括 基 本 法 對 香 港 政 治 體 制 的 發 展 已 規 定 的 一 些 原 則 , 如 從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出 發 、 循 序 漸 進 等 , 歸 根 到 底 也 是 著 眼 於 保 障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穩 定 。 我 也 聽 到 過 香 港 一 些 朋 友 的 說 法 , 揣 摩 中 央 在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問 題 上 的 立 場 和 意 圖 。 其 實 , 只 要 抓 住 了 這 一 點 , 就 能 夠 正 確 理 解 中 央 對 政 制 發 展 問 題 一 貫 秉 持 的 立 場 。 保 持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穩 定 是 根 本 、 目 的 、 大 局 。 從 中 央 來 講 , 除 了 希 望 和 促 進 香 港 的 長 期 穩 定 繁 榮 外 , 別 無 他 圖 。

保 持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穩 定 , 也 是 香 港 居 民 的 切 身 利 益 和 共 同 福 祉 所 在 。 香 港 由 昔 日 的 小 漁 村 變 成 亞 洲 的 “ 四 小 龍 ” 之 一 , 進 而 成 為 國 際 金 融 、 貿 易 、 航 運 等 中 心 , 以 一 個 國 際 商 業 都 會 著 稱 於 世 ,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得 益 於 它 的 政 治 穩 定 。 也 只 有 繼 續 保 持 政 治 穩 定 , 香 港 居 民 才 能 安 居 樂 業 , 香 港 這 麼 一 個 地 域 不 大 的 小 地 方 才 能 夠 繼 續 對 國 際 資 本 產 生 巨 大 的 吸 引 力 , 從 而 為 經 濟 、 社 會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創 造 更 為 有 利 的 環 境 。 前 不 久 , 唐 英 年 先 生 表 示 , 香 港 今 年 第 三 季 度 經 濟 增 長 為 8.2%, 預 計 全 年 的 增 長 率 可 以 從 原 來 的 4.5-5.5%調 高 到 7%。 失 業 率 最 近 也 降 到 了 5.3%, 是 4年 來 的 最 低 水 平 。 香 港 經 濟 在 經 歷 亞 洲 金 融 危 機 、 SARS等 的 嚴 重 衝 擊 後 , 能 夠 出 現 今 天 這 樣 的 可 喜 局 面 , 不 僅 令 人 振 奮 , 也 讓 人 倍 感 珍 惜 。 也 還 要 看 到 , 香 港 經 濟 存 在 的 一 些 深 層 次 問 題 還 遠 未 得 到 解 決 , 經 濟 復 蘇 的 基 礎 並 不 牢 固 , 持 久 發 展 的 動 力 還 比 較 缺 乏 。 在 目 前 的 情 況 下 , 還 經 不 起 來 自 其 他 方 面 的 大 的 衝 擊 。 而 政 治 體 制 的 改 變 又 涉 及 不 同 階 層 、 界 別 的 權 力 和 利 益 分 配 , 要 盡 量 避 免 因 為 過 急 過 大 的 調 整 而 打 破 社 會 平 衡 , 進 而 影 響 到 香 港 經 濟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 社 會 的 和 諧 和 公  的 福 祉 。

在 任 何 一 個 社 會 , 政 治 體 制 的 變 革 和 演 進 都 是 一 個 事 關 全 局 、 影 響 深 遠 的 重 大 問 題 , 不 可 不 慎 之 又 慎 。 鄧 小 平 先 生 當 年 講 過 : “ 香 港 的 穩 定 , 除 了 經 濟 的 發 展 外 , 還 要 有 個 穩 定 的 政 治 制 度 ” 。 這 是 凝 聚 了 一 個 偉 大 政 治 家 智 慧 的 經 驗 之 談 。 香 港 同 胞 現 在 已 經 脫 離 了 沒 有 “ 話 事 權 ” 的 殖 民 統 治 時 代 , 已 經 當 家 作 主 、 實 行 “ 港 人 治 港 ” 了 。 在 政 制 發 展 問 題 上 , 大 家 確 實 需 要 多 冷 靜 地 、 理 性 地 思 考 一 下 : 香 港 的 政 治 體 制 怎 樣 向 前 發 展 才 對 保 持 香 港 繁 榮 穩 定 的 大 局 最 為 有 利 ? 我 想 只 要 大 家 放 下 成 見 , 著 眼 於 這 個 大 局 考 慮 問 題 , 香 港 社 會 是 可 以 形 成 廣 泛 共 識 的 。

2 0 0 5 年 1 2 月 2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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