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新聞發布

新聞發布


立 法 會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就 行 政 長 官 《 施 政 報 告 》 致 謝 議 案 動 議 辯 論 致 辭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 下 為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 就 行 政 長 官 《 施 政 報 告 》 致 謝 議 案 動 議 辯 論 的 致 辭 全 文 :

主 席 女 士 :

政 務 司 司 長 已 經 就 政 制 議 題 作 出 了 整 體 的 回 應 , 我 想 在 這 裏 就 各 位 議 員 的 一 些 論 點 作 進 一 步 的 補 充 回 應 。

首 先 , 我 想 重 申 我 們 提 出 ○ 七 、 ○ 八 方 案 是 有 實 質 民 主 成 分 的 進 步 。 因 為 原 有 八 百 人 的 選 舉 委 員 會 , 只 有 三 十 個 直 選 立 法 會 議 員 參 與 其 中 , 而 今 後 在 一 千 六 百 人 的 選 舉 委 員 會 裏 , 有 超 過 四 百 四 十 位 立 法 會 議 員 或 區 議 員 , 是 由 地 區 直 選 或 間 選 產 生 。 剛 才 李 柱 銘 議 員 援 引 了 我 們 大 家 的 朋 友 胡 漢 清 資 深 大 律 師 的 分 析 , 很 仔 細 地 指 出 由 第 一 屆 到 第 二 屆 就 增 加 了 五 分 一 的 直 選 議 席 , 由 第 二 屆 到 第 三 屆 就 增 加 了 四 分 一 ; 所 以 由 第 三 屆 到 第 四 屆 應 該 增 加 三 分 一 。 我 不 清 楚 李 柱 銘 議 員 有 否 注 意 到 , 正 正 我 們 的 第 五 號 報 告 就 提 出 增 加 十 個 由 地 區 直 選 或 間 選 產 生 的 議 席 。 這 是 擺 在 眼 前 , 大 家 可 以 透 過 新 增 的 參 政 空 間 來 培 養 政 治 人 才 。 為 什 麼 不 支 持 第 五 號 報 告 的 方 案 呢 ?

余 若 薇 議 員 用 了 頗 長 的 篇 幅 來 說 顛 倒 是 非 的 道 理 。 其 實 將 一 個 有 民 主 進 步 的 方 案 說 成 是 倒 退 , 就 是 最 顛 倒 是 非 的 理 論 , 是 將 白 說 成 黑 。

詹 培 忠 議 員 較 早 前 提 出 , 為 什 麼 我 們 由 一 九 八 五 年 到 現 在 , 二 十 年 之 後 , 再 次 提 出 利 用 區 議 會 的 方 案 , 去 走 普 選 的 路 程 。 其 實 自 一 九 八 二 年 開 始 區 議 會 的 選 舉 、 一 九 八 五 年 開 始 立 法 機 關 的 選 舉 , 到 現 在 是 二 十 多 年 。 但 今 天 我 們 是 用 間 選 的 方 式 去 增 強 競 選 的 民 主 成 分 , 是 因 為 我 們 想 藉  增 加 直 選 議 席 , 及 透 過 功 能 議 席 來 加 強 民 主 成 分 、 拓 闊 參 政 空 間 與 及 選 民 基 礎 。 所 以 用 一 個 新 的 模 式 , 以 增 加 區 議 會 議 員 互 選 參 政 的 空 間 。

有 很 多 位 的 議 員 提 到 委 任 議 席 。 區 議 會 的 委 任 議 員 現 時 已 經 可 以 參 加 選 出 四 十 二 位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和 一 名 立 法 會 議 員 。 我 們 的 立 場 是 在 ○ 七 、 ○ 八 的 選 舉 方 案 新 安 排 當 中 , 對 民 選 和 委 任 的 議 員 一 視 同 仁 , 因 為 他 們 在 現 有 的 法 律 底 下 有 同 等 的 地 位 。 並 且 我 們 意 識 到 在 二 ○ ○ 七 年 以 後 , 新 選 出 的 區 議 會 中 的 政 治 生 態 , 會 進 一 步 政 治 化 。 陳 偉 業 議 員 剛 才 特 別 提 到 , 我 們 要 注 意 這 一 點 。 正 正 因 為 陳 偉 業 議 員 所 提 出 的 , 與 及 其 他 同 事 考 慮 到 的 , 我 們 決 定 在 二 ○ ○ 七 年 底 選 出 新 一 屆 的 區 議 會 後 , 我 們 有 需 要 在 區 議 會 的 組 成 當 中 , 保 留 一 個 委 任 議 席 的 元 素 。

很 多 位 議 員 今 日 提 到 時 間 表 、 路 線 圖 的 問 題 。 我 們 非 常 理 解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希 望 爭 取 有 時 間 表 、 有 路 線 圖 , 推 動 普 選 。 我 希 望 說 明 一 個 很 根 本 的 道 理 , 就 是 今 日 我 們 提 出 這 份 第 五 號 報 告 , 希 望 ○ 七 / ○ 八 的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有 進 度 , 這 不 排 除 我 們 日 後 再 討 論 路 線 圖 、 時 間 表 這 些 重 大 、 重 要 的 議 題 , 大 家 不 需 要 否 決 今 次 我 們 所 提 出 的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依 然 可 以 繼 續 討 論 有 關 時 間 表 、 路 線 圖 的 問 題 。

李 卓 人 議 員 和 其 他 幾 位 議 員 都 提 過 關 於 我 們 特 區 政 府 委 託 理 工 大 學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 其 實 這 個 民 意 調 查 只 是 一 個 輔 助 性 質 的 工 作 , 是 測 試 市 民 對 這 個 ○ 七 / ○ 八 方 案 的 整 體 接 受 和 支 持 程 度 , 這 亦 是 某 程 度 上 回 應 自 ○ 四 年 十 二 月 , 我 們 提 出 第 四 號 報 告 時 , 議 會 當 中 的 議 員 問 特 區 政 府 會 否 考 慮 進 行 民 意 調 查 。 我 們 在 決 定 這 個 方 案 的 主 要 元 素 後 , 我 們 就 利 用 這 個 民 意 調 查 測 試 市 民 的 反 應 和 支 持 度 , 亦 配 合 我 們 在 過 去 十 八 個 月 在 社 會 上 聽 到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 整 體 而 言 ,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五 的 市 民 支 持 我 們 所 提 出 的 這 個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我 們 亦 留 意 到 , 過 去 一 星 期 不 同 大 學 的 調 查 機 構 或 傳 媒 , 都 作 了 不 同 的 調 查 和 民 意 的 測 試 。 整 體 而 言 , 市 民 對 今 次 這 個 ○ 七 / ○ 八 的 方 案 的 反 應 是 積 極 的 , 基 本 上 是 支 持 和 接 受 的 。

郭 家 麒 醫 生 質 疑 我 們 所 作 的 調 查 是 否 符 合 一 般 的 專 業 水 平 。 我 可 以 告 訴 郭 家 麒 醫 生 : 「 是 。 這 是 理 工 大 學 按 照 他 們 一 貫 的 專 業 水 平 代 我 們 進 行 的 一 個 調 查 , 獲 得 一 千 二 百 人 的 回 應 , 是 一 個 比 較 闊 的 頻 譜 。 」

提 到 郭 家 麒 醫 生 , 我 發 覺 他 有 一 點 誤 會 , 他 說 當 特 首 提 到 提 高 施 政 水 平 時 , 說 過 吸 納 到 政 府 與 我 們 一 起 共 事 的 人 需 要 和 他 合 拍 。 合 拍 這 個 概 念 其 實 是 適 用 於 例 如 我 們 主 要 官 員 , 作 為 司 長 、 局 長 的 同 事 ; 又 例 如 邀 請 加 入 行 政 會 議 當 非 官 守 成 員 的 朋 友 。 因 為 這 類 人 士 ─ ─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或 主 要 官 員 , 整 體 而 言 是 要 與 特 首 的 施 政 理 念 有 認 同 , 大 家 才 可 以 作 為 同 一 個 團 隊 來 辦 事 。 但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不 同 , 我 們 現 時 正 在 邀 請 和 吸 納 、 希 望 他 們 一 起 參 與 的 人 士 的 政 治 頻 譜 是 比 較 闊 的 , 大 家 都 知 道 我 們 在 邀 請 民 主 黨 派 的 朋 友 加 入 。 既 然 是 共 襄 港 事 , 便 要 集 思 廣 益 , 這 是 我 們 的 目 標 。 所 以 郭 家 麒 醫 生 , 我 相 信 你 有 一 點 誤 會 。

李 永 達 議 員 特 別 提 到 , 關 於 特 首 可 否 保 持 政 黨 黨 籍 的 問 題 ; 田 北 俊 議 員 亦 有 提 過 關 於 政 府 和 政 黨 合 作 的 問 題 。 在 過 去 一 年 半 , 我 們 聽 取 社 會 上 就 ○ 七 / ○ 八 ( 政 制 發 展 ) 的 檢 討 的 意 見 。 有 很 多 意 見 對 行 政 長 官 當 選 之 後 保 留 一 個 政 黨 的 黨 籍 有 非 常 大 的 保 留 。 在 我 們 所 做 的 民 意 調 查 當 中 , 有 七 成 以 上 的 市 民 認 為 要 維 持 現 有 的 規 定 , 就 是 行 政 長 官 當 選 之 後 應 該 辭 退 政 黨 的 黨 籍 。 我 對 這 個 回 應 的 解 讀 是 , 市 民 大 眾 期 望 香 港 的 行 政 長 官 是 要 為 香 港 的 整 體 利 益 而 努 力 , 是 要 能 夠 平 衡 各 黨 派 的 訴 求 , 是 要 以 市 民 的 福 祉 為 依 歸 。 所 以 有 這 套 社 會 上 的 意 見 。

但 是 , 談 到 政 黨 政 治 , 我 有 兩 點 亦 要 提 一 提 , 就 是 對 各 位 政 黨 的 黨 魁 、 議 員 , 我 有 一 份 肯 定 、 有 一 份 期 望 。 我 有 一 份 肯 定 , 因 為 在 座 所 代 表 的 政 黨 其 實 黨 員 人 數 不 多 , 民 主 黨 有 幾 百 人 ; 自 由 黨 多 一 些 , 也 是 幾 百 人 ; 民 建 聯 有 幾 千 人 。 但 你 們 在 社 會 上 的 動 員 力 是 不 錯 的 , 每 次 選 舉 可 以 爭 取 到 數 以 幾 十 萬 計 的 選 票 。 所 以 , 既 然 有 動 員 力 就 要 好 好 珍 惜 。

談 到 我 的 一 份 期 望 , 我 期 望 大 家 珍 惜 今 次 我 們 提 出 的 這 個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共 同 培 訓 不 同 黨 派 、 不 同 背 景 的 人 士 ( 從 政 ) 。 因 為 在 我 走 訪 十 八 個 區 議 會 的 時 候 , 我 見 到 區 議 員 來 自 不 同 的 背 景 , 其 實 當 中 也 有 很 多 政 治 人 才 , 對 於 服 務 社 區 、 服 務 香 港 市 民 是 有 承 擔 的 。 所 以 我 們 對 政 黨 發 展 、 培 訓 政 治 人 才 , 特 區 政 府 都 是 持 積 極 的 態 度 。 第 一 , 我 們 在 ○ 七 / ○ 八 的 選 舉 方 案 提 出 了 增 加 議 席 , 好 讓 大 家 有 多 些 空 間 去 競 爭 。 第 二 , 我 們 現 時 的 政 策 是 司 長 、 局 長 、 主 要 官 員 同 事 可 以 擁 有 政 黨 背 景 。 唐 司 長 以 前 也 是 有 政 黨 背 景 的 。 第 三 方 面 , 我 們 準 備 開 放 政 府 中 層 的 職 位 , 例 如 局 長 助 理 這 一 類 職 位 , 歡 迎 政 黨 、 商 界 、 專 業 界 、 學 界 及 其 他 背 景 的 人 士 加 入 政 府 , 汲 取 行 政 經 驗 。 司 長 剛 說 過 , 我 們 明 年 第 二 季 會 就 此 發 表 諮 詢 文 件 。

所 以 道 理 很 簡 單 , 政 制 發 展 和 政 黨 發 展 是 可 以 相 輔 相 成 的 。 我 相 信 在 座 政 黨 的 黨 魁 和 我 們 的 同 事 都 明 白 香 港 是 自 由 社 會 , 政 黨 要 發 展 , 我 們 政 府 的 責 任 就 是 要 開 拓 多 些 參 政 的 空 間 。 但 政 黨 是 否 可 以 爭 取 到 足 夠 的 支 持 ? 有 沒 有 那 麼 多 人 撥 備 資 源 , 捐 輸 給 你 們 , 讓 你 們 發 展 你 們 的 政 黨 呢 ? 就 和 香 港 其 他 各 行 各 業 , 在 這 個 開 放 的 市 場 , 政 治 的 市 場 , 你 能 不 能 夠 贏 取 到 市 民 的 信 心 ? 政 府 要 做 好 政 治 的 基 建 , 讓 大 家 自 由 發 揮 。

總 結 之 前 , 我 想 簡 單 回 應 一 下 , 剛 才 李 柱 銘 議 員 提 到 一 個 《 基 本 法 》 的 問 題 , 就 是 新 選 出 來 的 特 首 可 以 做 多 少 年 呢 ? 我 們 經 研 究 後 認 為 , 補 選 出 來 的 特 首 , 他 首 先 是 做 餘 下 任 期 , 按 照 《 基 本 法 》 可 以 連 任 一 次 。 連 任 一 次 就 是 連 任 一 次 , 就 是 兩 年 加 五 年 , 因 為 《 基 本 法 》 的 立 法 原 意 是 任 何 一 位 的 行 政 長 官 , 連 任 一 次 , 任 期 不 超 過 十 年 。

所 以 今 天 我 感 到 有 些 奇 怪 , 李 柱 銘 議 員 以 前 , 我 們 曾 討 論 過 補 選 行 政 長 官 問 題 的 時 候 , 他 非 常 質 疑 為 什 麼 有 一 個 可 能 性 ( 任 期 ) 可 以 有 十 二 年 的 呢 ? 但 根 據 他 剛 才 提 出 的 意 見 , 如 果 第 一 次 可 以 做 最 多 兩 年 半 , ( 不 夠 兩 年 半 的 ) 不 算 一 任 , 但 接  可 以 讓 他 選 完 一 任 後 再 選 一 任 , 是 否 即 是 ( 最 多 可 做 ) 十 二 年 半 呢 ? 我 不 知 道 我 有 否 理 解 錯 李 議 員 的 建 議 , 如 果 有 的 話 , 我 們 會 議 後 可 以 繼 續 討 論 。 但 是 , 我 要 重 申 特 區 政 府 按 照 我 們 對 《 基 本 法 》 的 理 解 , 《 基 本 法 》 的 設 計 是 任 何 一 位 行 政 長 官 最 多 可 以 做 十 年 , 所 以 餘 下 任 期 加 五 年 任 期 , 即 是 現 時 的 情 況 , 便 是 這 樣 的 一 個 立 場 。

主 席 女 士 , 我 總 結 時 希 望 說 兩 點 。 第 一 , 李 永 達 議 員 指 出 , 他 十 分 讚 賞 田 北 俊 議 員 由 功 能 組 別 進 軍 直 選 , 我 們 也 有 同 感 。 但 是 , 我 們 提 出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其 實 是 畫 了 一 條 非 常 重 要 的 線 , 就 是 今 後 不 再 增 加 傳 統 的 功 能 議 席 , 不 論 是 商 會 、 專 業 或 是 工 會 ; 亦 都 是 從 今 以 後 , 商 界 的 朋 友 、 專 業 界 的 朋 友 , 長 遠 要 發 展 香 港 的 政 制 、 參 與 香 港 的 政 治 , 大 體 上 都 是 要 從 地 區 開 始 , 不 論 是 直 選 或 者 是 參 與 區 議 會 的 工 作 , 這 個 立 場 非 常 清 楚 , 亦 顯 示 我 們 特 區 政 府 是 有 志 推 動 普 選 , 邁 向 普 選 的 歷 程 。

第 二 點 , 我 想 講 一 講 的 是 張 文 光 議 員 說 做 議 員 是 很 無 助 的 , 因 為 他 說 好 像 打 網 球 一 樣 , 沒 有 發 球 權 。 實 情 並 非 如 此 , 議 員 有 否 決 權 , 即 是 有 發 球 權 。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已 經 發 了 幾 球 , 對 區 議 會 委 任 議 員 提 出 質 疑 , 依 然 堅 持 要 拼 出 路 線 圖 或 是 時 間 表 , 所 以 現 在 說 我 們 在 玩 一 場 「 單 打 」 的 網 球 賽 的 話 , 這 個 網 球 賽 , 我 們 發 了 球 , 他 們 亦 發 了 球 。

其 實 我 們 正 準 備 另 一 場 的 網 球 賽 , 今 次 是 玩 「 雙 打 」 , 是 有 四 類 的 球 員 參 賽 , 有 政 府 、 政 黨 、 業 界 、 學 者 , 就 是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管 治 和 政 治 發 展 委 員 會 內 , 大 家 也 可 輪 流 發 球 、 提 出 意 見 、 大 家 也 可 以 嘗 試 說 服 大 家 。 但 是 這 場 雙 打 的 網 球 賽 , 終 於 是 會 雙 贏 、 多 贏 , 因 為 如 果 我 們 合 力 拼 出 普 選 的 路 線 圖 , 捧 盃 的 是 香 港 市 民 , 香 港 的 公 眾 。 主 席 女 士 , 我 謹 此 致 辭 。

2 0 0 5 年 1 0 月 2 6 日 ( 星 期 三 )
香 港 時 間 2 3 時 1 5 分

回上頁

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無障礙網頁嘉許計劃WCAG 2.0 AAValid HTML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