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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會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就 「 呼 籲 市 民 踴 躍 在 九 月 十 二 日 立 法 會 選 舉 中 投 票 」 議 員 議 案 發 言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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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 就 李 柱 銘 議 員 所 提 「 呼 籲 市 民 踴 躍 在 九 月 十 二 日 立 法 會 選 舉 中 投 票 」 議 案 的 發 言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主 席 女 士 :

近 兩 個 星 期 , 大 家 很 高 興 見 到 香 港 有 一 番 新 的 氣 象 , 有 不 少 良 性 的 互 動 , 不 同 的 派 別 倡 議 大 家 放 下 分 歧 和 爭 拗 , 返 回 到 溝 通 的 正 確 立 場 。

政 制 發 展 這 議 題 過 去 幾 個 月 在 香 港 社 會 爭 論 不 休 , 令 大 家 心 緒 不 寧 , 但 事 情 發 展 至 目 前 階 段 , 亦 令 香 港 市 民 體 會 香 港 與 內 地 之 間 必 須 進 行 良 性 溝 通 和 互 動 , 我 們 與 中 央 必 須 建 立 互 信 基 礎 。 這 不 等 於 香 港 要 放 棄 「 兩 制 」 的 原 則 , 而 是 在 尊 重 「 一 國 」 的 前 提 下 , 將 「 兩 制 」 發 揮 得 更 好 。

如 果 香 港 只 管 獨 斷 獨 行 , 不 理 會 中 央 的 想 法 , 我 們 不 但 不 能 將 事 情 辦 好 , 而 最 終 受 害 的 會 是 香 港 社 會 , 香 港 市 民 的 利 益 受 損 。

兩 星 期 前 , 劉 千 石 議 員 在 這 議 事 廳 建 議 民 主 派 應 與 中 央 改 善 關 係 , 今 天 亦 由 李 柱 銘 議 員 提 出 動 議 辯 論 。

六 月 十 二 日 , 行 政 長 官 與 一 班 學 者 和 專 業 界 人 士 討 論 核 心 價 值 。 上 星 期 , 行 政 長 官 分 別 會 見 了 多 位 民 主 派 人 士 。 明 顯 地 , 雙 方 的 關 係 是 有 所 緩 和 及 改 善 , 這 為 大 家 日 後 進 一 步 的 溝 通 , 創 造 了 一 些 較 有 利 的 條 件 。

行 政 長 官 已 承 諾 未 來 會 繼 續 加 強 雙 方 的 溝 通 。 只 要 大 家 有 決 心 、 有 誠 意 , 我 相 信 大 家 的 努 力 必 定 會 開 花 結 果 。

香 港 的 前 途 不 是 任 何 團 體 或 個 人 的 專 利 。 在 香 港 這 個 大 家 庭 , 每 個 人 都 有 發 言 權 , 最 重 要 的 是 大 家 能 和 而 不 同 、 求 同 存 異 。 所 以 我 們 歡 迎 大 家 提 出 不 同 意 見 , 理 性 辯 論 , 集 思 廣 益 , 共 同 搞 好 香 港 。

特 區 政 府 基 本 上 認 同 大 家 要 推 動 更 融 和 的 社 會 氣 氛 。 而 今 天 各 位 議 員 提 出 不 同 的 主 要 論 點 , 有 不 少 都 是 我 們 認 同 的 。 我 想 就 幾 方 面 作 出 回 應 。

落 實 「 一 國 兩 制 」

李 柱 銘 議 員 在 原 動 議 表 示 要 致 力 真 正 落 實 「 一 國 兩 制 」 、 「 港 人 治 港 」 、 「 高 度 自 治 」 。 我 想 跟 大 家 表 明 , 自 回 歸 以 來 , 中 央 和 特 區 政 府 嚴 格 按 照 《 基 本 法 》 的 規 定 , 致 力 落 實 執 行 「 一 國 兩 制 」 的 原 則 。

但 這 並 不 是 說 我 們 完 全 沒 有 遇 到 困 難 。 畢 竟 在 一 個 國 家 內 , 同 時 容 許 社 會 主 義 和 資 本 主 義 並 存 , 是 世 界 上 前 所 未 有 的 。 因 此 以 一 個 從 未 付 諸 實 行 的 嶄 新 制 度 來 說 , 在 操 作 上 遇 到 一 些 問 題 、 困 難 , 絕 對 不 稀 奇 。

要 貫 徹 執 行 《 基 本 法 》 , 我 們 必 須 正 確 認 識 「 一 國 兩 制 」 。

香 港 作 為 兩 制 之 中 的 其 中 一 制 , 可 以 保 留 原 有 的 生 活 方 式 , 繼 續 沿 用 舊 有 制 度 , 包 括 法 治 、 司 法 獨 立 、 資 訊 自 由 流 通 、 廉 潔 公 務 員 體 制 和 公 平 競 爭 環 境 。 這 些 制 度 是 香 港 在 過 去 賴 以 成 功 的 基 石 , 也 是 確 保 香 港 未 來 繁 榮 和 穩 定 的 保 證 。

但 我 們 要 接 受 「 一 國 兩 制 」 這 方 程 式 是 有 兩 面 的 。 一 方 面 , 香 港 在 回 歸 後 可 以 繼 續 沿 用 原 有 的 模 式 運 作 。 另 一 方 面 , 香 港 的 法 律 地 位 在 回 歸 後 出 現 了 變 化 。

我 們 是 國 家 內 的 一 個 特 別 行 政 區 。 香 港 所 享 有 的 權 力 來 自 中 央 的 授 權 。 香 港 可 以 自 行 處 理 自 治 範 圍 內 的 事 情 。 至 於 自 治 範 圍 以 外 的 事 情 , 中 央 有 最 終 的 決 定 權 。 政 制 發 展 就 是 其 中 一 個 例 子 。

政 制 發 展

《 基 本 法 》 訂 明 普 選 是 最 終 目 標 , 也 是 大 家 共 同 接 受 的 。 人 大 常 委 會 按 照 法 律 程 序 作 出 解 釋 和 決 定 , 完 全 合 法 合 憲 。 香 港 特 區 須 遵 從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來 處 理 政 制 發 展 的 議 題 。

雖 然 我 們 未 能 在 ○ 七 、 ○ 八 年 實 行 普 選 , 但 我 們 依 然 有 空 間 改 進 現 時 的 選 舉 制 度 。 選 舉 制 度 的 任 何 改 變 , 須 有 助 提 昇 特 區 的 管 治 、 繼 續 平 衡 社 會 各 方 面 利 益 , 及 加 強 選 舉 制 度 的 代 表 性 。

隨  專 責 小 組 發 表 第 三 號 報 告 , 我 們 舉 辦 了 兩 場 政 制 發 展 研 討 會 , 我 們 歡 迎 不 同 團 體 及 黨 派 參 與 , 並 且 就 如 何 改 進 選 舉 制 度 提 出 不 少 具 體 建 議 。 我 們 準 備 在 未 來 一 、 兩 個 月 舉 辦 多 場 跨 界 別 的 討 論 小 組 , 進 一 步 聽 取 各 方 意 見 。

我 希 望 大 家 繼 續 積 極 參 與 專 責 小 組 領 導 的 諮 詢 工 作 , 共 同 作 出 貢 獻 , 拉 近 現 時 香 港 選 舉 制 度 和 普 選 這 最 終 目 標 之 間 的 距 離 。

核 心 價 值

楊 森 議 員 的 修 正 案 表 示 要 維 護 香 港 的 核 心 價 值 。 除 了 剛 才 已 討 論 的 民 主 政 制 發 展 , 大 家 關 心 的 是 包 括 人 權 、 自 由 、 法 治 。 我 們 相 信 不 同 黨 派 、 不 同 背 景 的 人 士 都 不 會 反 對 , 我 們 是 應 當 珍 惜 和 維 護 這 些 核 心 價 值 的 。

市 民 可 以 自 由 地 發 表 意 見 , 依 然 是 香 港 社 會 的 特 色 。 新 接 棒 的 電 台 「 烽 煙 」 節 目 主 持 人 繼 續 非 常 敢 言 , 不 同 的 政 治 觀 點 天 天 從 不 同 的 媒 體 表 彰 出 來 。 我 們 政 府 的 同 事 亦 繼 續 與 節 目 主 持 人 對 話 , 接 受 傳 媒 質 詢 , 解 釋 政 府 立 場 。

自 回 歸 以 來 , 香 港 的 法 治 完 整 無 缺 。 《 基 本 法 》 為 香 港 奠 下 新 的 憲 制 基 礎 。

《 基 本 法 》 訂 明 人 大 常 委 會 擁 有 對 《 基 本 法 》 的 解 釋 權 , 香 港 終 審 法 院 對 香 港 法 庭 的 案 件 行 使 終 審 權 。 這 一 套 獨 特 的 憲 制 安 排 也 反 映 香 港 獨 特 的 地 位 , 一 方 面 體 現 國 家 對 香 港 恢 復 行 使 主 權 , 另 一 方 面 保 留 了 香 港 的 普 通 法 傳 統 。

香 港 是 一 個 獨 特 的 城 市 。 早 在 八 十 年 代 中 立 法 機 關 引 進 民 主 選 舉 前 , 香 港 已 是 亞 洲 區 內 一 個 最 自 由 的 城 市 , 我 們 亦 早 已 建 立 了 全 面 的 法 治 制 度 。 這 個 環 境 因 有 獨 特 情 況 得 以 形 成 。

我 們 於 六 十 年 代 末 已 開 辦 首 間 香 港 的 法 律 學 院 , 培 育 香 港 的 法 律 人 才 和 精 英 。 部 分 當 年 法 律 畢 業 生 時 至 今 天 已 成 為 立 法 會 議 員 或 法 官 。

我 們 在 七 十 年 代 建 立 廉 政 公 署 , 強 化 香 港 法 治 基 礎 , 繼 續 保 障 公 平 競 爭 原 則 。

我 們 在 九 十 年 代 成 立 終 審 法 院 , 保 留 我 們 的 普 通 法 制 度 , 同 時 讓 它 在 香 港 發 揚 光 大 , 繼 續 演 變 。 我 們 也 制 訂 了 《 人 權 法 》 , 保 障 香 港 的 人 權 和 自 由 。

我 向 各 位 議 員 提 及 這 一 切 是 要 表 明 香 港 現 有 的 建 制 , 已 足 夠 保 障 香 港 的 自 由 、 人 權 和 法 治 。

香 港 的 核 心 價 值 , 並 非 特 區 政 府 或 任 何 一 個 政 黨 獨 有 , 它 們 其 實 代 表 了 香 港 市 民 的 信 念 , 這 些 信 念 每 一 天 都 支 持  香 港 的 生 活 方 式 。

政 府 、 政 黨 、 及 所 有 有 份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人 士 , 都 有 同 一 個 使 命 , 就 是 全 力 維 護 這 些 核 心 價 值 。

立 法 會 選 舉

有 議 員 提 及 九 月 份 的 立 法 會 選 舉 。 已 有 超 過 三 百 二 十 萬 名 登 記 選 民 將 可 以 在 這 次 選 舉 中 投 票 , 比 上 一 年 新 增 超 過 二 十 萬 。

六 十 個 議 席 當 中 , 直 選 議 席 會 增 至 三 十 個 , 功 能 界 別 的 議 席 維 持 三 十 席 。 不 論 是 從 地 方 直 選 或 代 表 功 能 界 別 的 議 員 , 市 民 會 期 望 他 們 不 只 代 表 某 一 個 選 區 或 某 一 個 界 別 , 他 們 還 要 以 香 港 的 整 體 利 益 為 出 發 點 , 為 香 港 做 事 。 所 以 特 區 政 府 和 所 有 議 員 一 樣 , 呼 籲 各 位 選 民 九 月 十 二 日 出 來 投 票 , 選 出 最 能 代 表 你 的 議 員 。

特 區 政 府 必 然 致 力 維 持 選 舉 的 公 平 、 公 開 、 公 正 , 讓 各 位 候 選 人 可 以 在 公 平 競 爭 的 環 境 中 , 憑  自 己 服 務 市 民 的 往 績 和 選 舉 策 略 , 爭 取 選 民 的 支 持 。

何 秀 蘭 議 員 關 注 到 是 否 有 人 涉 嫌 施 用 脅 迫 手 段 試 圖 影 響 選 民 的 投 票 意 向 。 一 如 既 往 ,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選 管 會 )會 與 廉 政 公 署 緊 密 合 作 , 確 保 九 月 份 的 立 法 會 選 舉 在 公 平 、 公 開 、 公 正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 以 及 不 會 受 任 何 非 法 或 舞 弊 行 為 影 響 。

根 據 《 選 舉 (舞 弊 及 非 法 行 為 )條 例 》 , 任 何 人 如 對 另 一 人 施 用 武 力 或 脅 迫 手 段 以 誘 使 該 人 投 票 予 或 不 投 票 予 某 一 個 候 選 人 , 即 屬 違 法 。 市 民 如 遭 遇 到 任 何 這 些 情 況 , 我 們 鼓 勵 立 即 向 廉 政 公 署 舉 報 。 違 例 人 士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判 罰 款 五 十 萬 元 及 監 禁 七 年 。

最 近 有 議 員 在 審 議 立 法 會 選 舉 附 屬 法 例 的 小 組 委 員 會 會 議 上 , 向 選 管 會 提 出 了 進 一 步 保 障 選 票 保 密 性 的 建 議 。 為 回 應 委 員 的 關 注 ,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建 議 在 九 月 份 的 選 舉 採 取 進 一 步 措 施 :

( 一 ) 將 用 以 界 定 「 小 投 票 站 」 的 登 記 選 民 人 數 設 定 由 二 百 名 提 高 至 五 百 名 。 登 記 選 民 人 數 少 於 五 百 人 的 小 投 票 站 的 選 票 須 運 送 到 一 個 大 點 票 站 , 與 大 點 票 站 的 選 票 混 合 一 起 , 然 後 才 進 行 點 票 。

( 二 ) 建 議 拆 除 投 票 間 前 面 的 布 簾 , 方 便 投 票 站 工 作 人 員 、 候 選 人 及 其 代 理 人 可 觀 察 到 選 民 在 投 票 間 的 一 般 行 為 。 投 票 間 外 的 地 上 將 劃 上 黃 線 , 當 有 選 民 在 投 票 間 填 劃 選 票 時 , 其 他 選 民 不 得 進 入 或 停 留 在 黃 線 範 圍 內 。 一 般 情 況 下 , 黃 線 會 劃 在 投 票 間 以 外 最 少 一 米 的 地 面 上 , 如 投 票 站 的 布 局 容 許 的 話 , 我 們 會 把 距 離 拉 闊 至 最 多 二 米 。

( 三 ) 小 組 委 員 會 亦 會 繼 續 研 究 有 關 提 高 在 投 票 站 內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或 攝 錄 機 的 刑 罰 的 建 議 。

政 府 會 繼 續 宣 傳 , 提 高 公 眾 對 保 障 投 票 保 密 的 各 項 安 排 及 法 則 的 認 識 , 確 保 公 眾 更 了 解 對 付 選 舉 舞 弊 及 非 法 行 為 的 各 項 措 施 , 包 括 《 選 舉 (舞 弊 及 非 法 行 為 )條 例 》 的 有 關 條 文 。

總 結

主 席 女 士 , 在 總 結 前 , 我 要 向 李 柱 銘 議 員 致 歉 , 本 來 我 們 預 計 這 個 動 議 辯 論 在 七 時 半 左 右 開 始 。 但 是 議 會 和 各 位 議 員 的 效 率 很 高 , 處 理 法 案 比 我 們 預 期 ( 時 間 ) 早 。 我 也 多 謝 何 秀 蘭 議 員 的 提 醒 和 鞭 策 , 她 對 我 們 監 控 的 效 率 也 非 常 高 。 不 過 , 我 隱 約 記 得 幾 個 月 前 , 何 議 員 本 身 也 有 一 次 因 為 找 不 到 講 稿 , 而 要 向 主 席 申 請 休 會 , 而 當 時 議 員 也 沒 有 追 究 , 既 然 今 日 大 家 講 融 和 , 相 信 大 家 會 繼 續 包 容 。

近 月 來 在 經 濟 方 面 有 不 少 好 消 息 , 這 顯 示 特 區 政 府 過 去 幾 年 在 推 動 香 港 經 濟 轉 型 的 措 施 初 見 成 效 。 市 面 氣 氛 好 轉 , 失 業 率 降 至 二 十 六 個 月 以 來 的 低 位 , 預 計 在 第 二 季 的 經 濟 增 長 可 能 接 近 或 甚 至 達 到 雙 位 數 字 。

今 日 不 同 政 黨 、 議 員 都 表 達 了 希 望 , 希 望 一 同 共 創 更 和 諧 的 政 治 氣 氛 , 為 香 港 揭 開 新 的 一 頁 。 就 此 , 特 區 政 府 跟 大 家 都 有 同 一 個 意 願 。

我 相 信 如 果 大 家 真 正 循  這 個 方 向 共 同 努 力 的 話 , 再 過 幾 年 回 望 今 天 , 我 們 可 能 會 發 覺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的 動 議 辯 論 是 香 港 新 的 政 治 氣 候 的 新 開 始 , 而 並 非 外 間 部 分 評 論 所 指 的 選 舉 前 夕 的 政 治 表 態 。

政 治 是 極 富 競 爭 性 的 較 量 , 而 往 往 在 選 舉 期 間 , 競 爭 會 更 趨 白 熱 化 。 我 看 到 在 座 議 員 , 絕 大 部 分 跟 他 們 代 表 的 黨 派 , 已 參 政 多 年 , 大 家 都 有 同 一 的 心 , 希 望 為 香 港 做 點 事 , 搞 好 香 港 。

我 在 英 國 、 加 拿 大 十 多 年 代 表 香 港 在 經 貿 辦 事 處 工 作 , 期 間 見 過 很 多 外 國 的 政 治 家 , 有 來 自 執 政 黨 , 也 有 代 表 反 對 黨 的 。 儘 管 他 們 代 表 不 同 陣 營 在 議 會 之 內 會 時 有 激 辯 , 在 議 會 之 外 分 頭 努 力 爭 取 選 民 支 持 , 但 大 家 可 以 做 到 和 而 不 同 , 共 同 為 國 家 服 務 。 這 就 是 政 治 成 熟 的 表 彰 。

我 相 信 我 們 同 樣 在 香 港 有 這 樣 的 政 治 成 熟 的 質 素 。 但 是 要 達 致 這 個 地 步 , 必 須 有 一 個 根 本 的 態 度 , 就 是 不 同 參 政 團 體 和 候 選 人 , 大 家 要 尊 重 中 央 與 香 港 特 區 之 間 的 憲 制 秩 序 , 選 舉 前 後 , 都 要 以 服 務 國 家 和 服 務 香 港 社 會 為 依 歸 , 共 同 擁 有 這 個 目 標 。

所 以 不 論 民 主 派 、 抑 或 其 他 黨 派 的 議 員 , 只 要 能 夠 認 定 目 標 , 確 切 維 護 國 家 和 香 港 整 體 利 益 , 尊 重 《 憲 法 》 和 《 基 本 法 》 當 中 所 蘊 含 的 憲 制 秩 序 , 這 樣 我 們 就 有 根 本 條 件 去 建 立 一 個 和 諧 的 特 別 行 政 區 , 香 港 的 政 治 和 政 制 發 展 就 更 有 希 望 , 可 以 循  積 極 的 方 向 發 展 。

主 席 女 士 , 我 謹 此 陳 辭 。

二 ○ ○ 四 年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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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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