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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會 : 政 務 司 司 長 回 應 馮 檢 基 議 員 動 議 的 發 言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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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為 政 務 司 司 長 曾 蔭 權 今 日 ( 五 月 五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 就 馮 檢 基 議 員 提 出 要 求 行 政 長 官 向 人 大 常 委 會 提 交 補 充 報 告 議 案 的 發 言 全 文 :

主 席 女 士 :

我 現 在 代 表 特 區 政 府 和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 就 馮 檢 基 議 員 的 動 議 , 還 有 剛 才 多 位 議 員 的 發 言 說 明 政 府 的 立 場 。

作 為 公 職 人 員 , 我 們 隨 時 都 準 備 接 受 批 評 , 因 為 我 們 是 為 公 眾 服 務 的 , 來 自 各 界 的 批 評 有 利 於 我 們 改 善 服 務 。 現 時 , 某 些 議 員 因 為 ○ 七 及 ○ 八 年 普 選 落 空 而 感 到 失 望 並 作 出 指 責 , 他 們 的 感 受 , 我 們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但 是 , 這 不 等 於 我 們 可 以 不 正 視 某 些 欠 缺 理 性 基 礎 的 言 論 , 使 社 會 無 法 平 靜 下 來 進 行 冷 靜 的 思 考 和 對 話 , 好 好 地 尋 求 合 適 的 政 制 發 展 方 案 , 尋 求 共 識 。

但 議 案 提 到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內 的 九 點 因 素 等 問 題 , 林 局 長 剛 才 已 經 詳 細 回 應 , 我 作 為 專 責 小 組 的 負 責 人 , 有 必 要 一 正 視 聽 。

必 須 指 出 , 這 九 項 因 素 完 完 全 全 建 基 於 《 基 本 法 》 的 規 定 和 「 一 國 兩 制 」 方 針 政 制 , 這 九 項 因 素 都 不 是 憑 空 而 來 , 都 是 有 淵 源 的 。

此 外 , 專 責 小 組 自 一 月 成 立 以 來 , 一 切 聽 取 意 見 的 工 作 都 是 高 度 公 開 、 高 度 透 明 的 。 包 括 提 出 有 關 這 些 法 律 程 序 及 原 則 問 題 , 向 社 會 、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公 開 文 件 , 及 設 立 網 頁 等 等 。 訪 京 前 後 , 專 責 小 組 都 向 立 法 會 和 公 眾 交 待 了 情 況 。 小 組 搜 集 到 的 意 見 , 全 部 公 開 , 全 部 提 交 給 中 央 。 小 組 對 九 項 因 素 的 結 論 , 是 經 過 三 個 月 來 客 觀 , 認 真 聽 取 社 會 各 界 及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的 意 見 而 得 出 來 的 , 是 在 完 成 了 這 一 切 公 開 透 明 工 作 之 後 才 作 出 總 結 的 。 了 解 到 整 個 過 程 , 有 議 員 對 專 責 小 組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的 工 作 橫 加 指 責 , 這 是 扭 曲 事 實 。

有 些 人 不 理 解 專 責 小 組 為 何 提 出 這 九 項 考 慮 因 素 。 事 實 是 , 越 講 清 楚 這 些 因 素 , 就 越 能 促 進 政 制 的 討 論 。 因 為 , 任 何 方 案 越 能 貼 近 這 些 因 素 , 就 越 易 走 向 共 識 。 大 家 都 清 楚 知 道 , 香 港 政 制 具 體 方 案 的 確 立 , 必 須 取 得 三 方 , 即 立 法 會 三 分 之 二 議 員 的 通 過 , 行 政 長 官 的 同 意 及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批 准 或 備 案 , 只 要 缺 少 其 中 一 方 的 支 持 , 就 舉 步 困 難 , 無 法 前 行 。 不 承 認 政 制 發 展 須 要 三 方 面 推 進 , 一 切 最 後 都 徒 勞 無 功 。

民 主 是 大 家 都 嚮 往 的 。 香 港 市 民 普 遍 認 同 以 普 選 為 政 制 發 展 的 最 終 目 標 , 但 對 於 邁 向 這 最 終 目 標 的 速 度 和 發 展 的 模 式 , 則 存 在 相 當 大 的 分 歧 。 這 分 歧 不 但 在 社 會 存 在 , 也 在 這 個 議 事 廳 存 在 。 社 會 目 前 唯 一 清 楚 可 見 的 共 識 , 就 是 大 家 都 希 望 ○ 七 及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方 法 可 以 有 所 改 善 , 可 以 讓 更 多 人 參 與 , 從 而 提 高 選 舉 制 度 的 代 表 性 。

在 這 情 況 之 下 , 我 們 必 須 認 識 清 楚 , 市 民 並 不 期 望 不 斷 爭 拗 ; 他 們 希 望 政 府 、 議 員 和 關 心 政 制 發 展 的 團 體 及 人 士 盡 一 切 努 力 去 探 索 , 去 討 論 , 去 推 動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 同 時 維 持 社 會 的 和 諧 、 穩 定 與 繁 榮 。

一 些 議 員 把 二 ○ ○ 七 年 和 二 ○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無 法 實 行 普 選 , 形 容 仿 似 為 民 主 的 末 路 , 這 是 流 於 誇 大 和 悲 觀 。 事 實 上 , 自 回 歸 以 來 , 香 港 的 政 制 民 主 一 直 在 穩 定 向 前 發 展 , 香 港 每 一 次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和 議 會 選 舉 , 都 在 擴 大 民 主 的 進 程 上 跨 出 一 步 。 根 據 人 大 常 委 的 決 定 , 二 ○ ○ 七 年 和 二 ○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一 定 也 可 以 再 向 前 邁 進 , 為 香 港 民 主 政 制 發 展 建 立 新 的 里 程 碑 。

例 如 , 我 們 可 以 考 慮 立 法 會 的 議 席 是 否 可 以 增 加 , 讓 更 多 有 志 之 士 參 政 。 我 們 可 以 考 慮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委 員 會 人 數 是 否 可 以 增 加 , 以 及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選 民 基 礎 是 否 可 以 擴 大 等 等 。 這 些 都 是 值 得 思 索 和 探 討 的 問 題 。 專 責 小 組 在 正 在 著 手 起 草 的 第 三 號 報 告 , 羅 列 《 基 本 法 》 中 有 關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選 舉 辦 法 , 有 哪 些 方 面 可 以 修 改 , 以 助 社 會 各 界 在 未 來 日 子 裏 面 , 在 構 思 具 體 方 案 時 有 所 參 考 。 當 然 , 我 們 必 定 也 會 廣 泛 聽 取 各 界 的 意 見 。

換 言 之 , 現 時 我 們 已 開 始 進 入 討 論 具 體 方 案 階 段 , 需 要 更 多 冷 靜 、 理 性 的 對 話 和 討 論 , 需 要 各 位 議 員 提 供 真 知 灼 見 。 採 取 包 容 的 態 度 努 力 爭 取 共 識 , 才 是 真 正 積 極 的 態 度 。

對 於 一 些 議 員 關 於 「 一 國 兩 制 」 實 踐 的 貶 抑 , 我 認 為 言 不 符 實 。

據 這 些 言 論 , 我 們 已 不 是 生 活 在 原 來 我 們 熟 悉 的 制 度 之 下 , 而 是 變 為 「 京 人 治 港 」 , 是 「 一 國 一 制 」 。 其 實 , 我 們 只 要 看 一 看 眼 前 的 香 港 , 就 會 發 覺 我 們 的 生 活 方 式 、 經 濟 模 式 、 法 律 制 度 、 言 論 出 版 自 由 等 等 , 仍 然 是 我 們 習 慣 的 一 套 。 這 是 「 一 國 兩 制 」 在 香 港 成 功 落 實 的 最 佳 寫 照 。 香 港 市 民 享 受 到 的 自 由 , 自 回 歸 以 來 , 沒 有 絲 毫 削 減 。

我 們 也 可 以 見 到 , 回 歸 近 七 年 來 , 對 於 「 一 國 兩 制 」 , 中 央 是 慎 而 又 慎 的 。 中 央 不 但 非 常 克 制 , 充 分 尊 重 特 區 的 高 度 自 治 , 而 且 對 香 港 的 利 益 , 也 是 多 方 照 顧 。

但 就 政 制 發 展 而 言 , 實 情 是 這 並 非 一 個 可 以 完 全 由 香 港 自 行 處 理 的 問 題 。 根 據 國 家 憲 法 和 《 基 本 法 》 , 中 央 有 權 責 審 視 特 區 的 政 制 發 展 。 中 國 是 單 一 制 國 家 , 地 方 政 府 包 括 特 區 政 府 的 權 力 都 是 中 央 授 予 的 , 作 為 一 個 地 方 行 政 地 域 , 香 港 無 權 自 行 決 定 或 改 變 其 政 治 體 制 , 這 是 《 基 本 法 》 立 法 時 定 下 的 憲 制 安 排 。

但 在 討 論 政 制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 香 港 市 民 仍 扮 演 了 重 要 的 角 色 , 廣 泛 發 表 意 見 , 人 大 常 委 會 未 作 決 定 前 , 亦 充 分 考 慮 了 專 責 小 組 所 反 映 的 市 民 意 見 , 及 主 動 約 見 香 港 社 會 各 界 聽 取 意 見 。 這 顯 示 中 央 是 重 視 及 珍 重 香 港 , 我 們 現 時 享 有 的 , 是 「 一 國 兩 制 」 下 與 內 地 不 同 的 政 治 制 度 , 我 們 絕 不 能 把 政 制 發 展 在 憲 制 上 的 安 排 , 扭 曲 說 成 為 打 擊 香 港 的 高 度 自 治 。 事 實 上 , 香 港 繼 續 享 有 高 度 自 治 權 , 繼 續 享 有 行 政 管 理 權 、 立 法 權 、 獨 立 的 司 法 權 和 終 審 權 。

我 明 白 , 由 於 香 港 與 國 家 分 離 了 一 段 日 子 , 兩 地 的 制 度 不 同 , 社 會 上 可 能 有 人 對 內 地 有 著 不 同 的 感 受 。 但 事 實 是 , 香 港 特 區 現 在 已 經 是 國 家 的 一 部 分 , 我 們 的 經 濟 活 動 也 與 內 地 緊 密 相 連 , 經 濟 命 脈 可 謂 唇 齒 相 依 。 市 民 是 支 持 民 主 的 , 但 同 時 也 嚮 往 經 濟 繁 榮 及 社 會 穩 定 。 香 港 人 都 非 常 明 白 , 「 一 國 兩 制 」 最 符 合 香 港 的 長 遠 利 益 , 也 最 符 合 國 家 的 長 遠 利 益 。 香 港 的 政 制 和 民 主 發 展 , 一 定 要 在 符 合 「 一 國 兩 制 」 的 框 架 內 實 現 , 不 能 搖 動 我 們 多 年 來 以 血 汗 建 成 的 穩 固 基 礎 。 市 民 也 不 想 以 此 衝 擊 中 央 與 特 區 關 係 , 造 成 緊 張 的 局 面 , 對 任 何 一 方 也 都 沒 有 好 處 。

若 中 央 與 特 區 關 係 不 和 諧 , 或 社 會 經 常 處 於 心 緒 不 寧 狀 態 , 無 論 對 建 立 社 會 內 的 互 信 還 是 香 港 與 中 央 的 互 信 都 不 利 。 試 想 若 只 顧 搖 旗 吶 喊 , 只 求 在 《 基 本 法 》 和 人 大 常 委 決 定 之 外 行 事 , 又 怎 能 順 利 推 行 民 主 發 展 ?又 怎 能 建 立 三 方 共 識 ? 希 望 各 位 議 員 三 思 , 要 理 性 , 不 要 各 走 極 端 。

專 責 小 組 在 五 月 份 發 表 的 第 三 號 報 告 , 必 定 廣 邀 市 民 及 社 會 各 界 發 表 意 見 , 並 會 保 持 公 開 及 開 放 態 度 , 讓 社 會 各 界 及 市 民 參 與 討 論 , 實 際 地 提 出 符 合 三 方 共 識 的 各 種 方 案 。 香 港 市 民 是 希 望 香 港 政 制 有 所 改 進 的 , 我 們 也 必 須 努 力 使 香 港 政 制 能 繼 續 向 前 發 展 。

還 有 , 我 要 指 出 , 各 抒 己 見 , 言 論 自 由 , 是 香 港 的 最 大 優 勢 , 也 是 香 港 作 為 一 個 開 放 和 多 元 化 社 會 所 必 需 的 。 過 去 幾 個 月 來 , 香 港 各 界 就 政 制 發 展 , 發 表 了 不 同 意 見 。 我 相 信 亦 鼓 勵 社 會 各 界 及 傳 媒 , 在 未 來 日 子 繼 續 運 用 我 們 這 個 城 市 言 論 自 由 的 優 點 , 就 政 制 發 展 發 表 意 見 。

香 港 政 制 按 部 就 班 發 展 , 是 中 央 政 府 考 慮 了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 及 兼 顧 各 階 層 利 益 而 作 出 的 決 定 。 這 決 定 能 讓 香 港 政 制 能 穩 定 向 前 發 展 , ○ 七 及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方 法 是 可 以 更 加 開 放 , 更 加 民 主 。 最 後 , 我 期 望 各 位 議 員 , 把 心 情 平 伏 下 來 , 實 事 求 是 , 冷 靜 地 與 各 界 商 討 , 在 合 乎 人 大 委 員 會 的 決 定 下 , 尋 求 適 合 香 港 ○ 七 及 ○ 八 年 的 選 舉 方 法 。

主 席 女 士 , 總 結 以 上 各 點 , 我 懇 請 議 員 反 對 馮 議 員 的 議 案 。

二 ○ ○ 四 年 五 月 五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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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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