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新聞發布

新聞發布


行 政 長 官 出 席 紀 念 《 基 本 法 》 座 談 會 致 辭 全 文
* * * * * * * * * * * * * * * * * * * *

以 下 為 行 政 長 官 董 建 華 今 日 ( 三 月 十 五 日 ) 下 午 出 席 在 香 港 會 議 展 覽 中 心 舉 行 的 紀 念 《 基 本 法 》 頒 布 十 四 周 年 座 談 會 的 致 辭 全 文 :

尊 敬 的 邵 老 、 蕭 教 授 、 許 教 授 、 王 教 授 、 李 剛 副 主 任 、 陳 主 任 、 梁 振 英 主 席 、 各 位 嘉 賓 、 各 位 朋 友 、 你 們 好 :

「 一 國 兩 制 」 研 究 中 心 舉 辦 紀 念 《 基 本 法 》 頒 布 十 四 周 年 座 談 會 。 大 家 對 一 些 具 有 歷 史 意 義 的 紀 念 活 動 , 都 會 選 擇 在 五 周 年 或 者 十 周 年 的 時 候 , 適 逢 其 時 地 進 行 , 以 永 誌 不 忘 。 但 是 , 在 特 別 的 情 況 之 下 , 大 家 亦 會 適 逢 其 事 , 借 助 歷 史 事 件 的 某 個 周 年 紀 念 , 舉 辦 活 動 , 凸 顯 事 件 對 社 會 勢 態 發 展 的 特 殊 意 義 。 今 日 , 「 一 國 兩 制 」 研 究 中 心 舉 辦 紀 念 《 基 本 法 》 頒 布 十 四 周 年 座 談 會 , 就 是 切 合 當 前 有 關 《 基 本 法 》 政 制 的 討 論 , 針 對 大 家 對 於 《 基 本 法 》 關 於 政 制 若 干 重 大 原 則 問 題 眾 說 紛 紜 而 舉 辦 的 。 我 覺 得 非 常 好 , 特 區 政 府 全 力 支 持 舉 辦 類 似 的 活 動 。 更 難 得 的 是 , 幾 位 當 年 為 起 草 基 本 法 作 出 巨 大 貢 獻 的 內 地 法 律 專 家 、 前 輩 , 能 夠 不 辭 勞 累 , 專 程 來 到 香 港 , 給 我 們 講 解 基 本 法 , 使 到 這 個 座 談 會 更 多 了 一 重 意 義 。 我 謹 代 表 市 民 和 特 區 政 府 向 幾 位 內 地 法 律 專 家 表 達 我 們 的 敬 意 和 謝 意 。

我 在 今 年 一 月 發 表 《 施 政 報 告 》 以 來 , 香 港 社 會 就 中 央 透 過 不 同 方 式 發 表 的 意 見 , 展 開 了 熱 烈 的 討 論 。 我 一 直 關 注 這 場 討 論 , 深 感 自 己 在 這 些 討 論 當 中 , 體 會 了 許 多 。 我 更 加 知 道 , 香 港 社 會 就 政 制 發 展 涉 及 的 重 大 原 則 的 討 論 , 其 實 遲 早 都 會 出 現 。 為 什 麼 ? 我 想 主 要 有 兩 個 原 因 。 一 個 是 「 一 國 兩 制 」 是 一 項 全 新 的 、 重 大 的 社 會 實 踐 , 如 何 正 確 、 完 整 理 解 以 至 貫 徹 落 實 《 基 本 法 》 , 大 家 都 沒 有 經 驗 。 因 此 , 當 我 們 面 對 討 論 政 制 發 展 這 件 關 乎 香 港 重 大 利 益 的 事 情 , 圍 繞 對 《 基 本 法 》 有 關 條 文 和 涉 及 的 重 大 原 則 的 討 論 ,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 另 一 個 原 因 是 , 這 次 討 論 所 涉 及 的 問 題 , 包 括 港 人 治 港 要 以 愛 國 愛 港 者 為 主 體 , 「 一 國 兩 制 」 須 以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為 前 提 等 問 題 , 對 於 長 時 期 與 祖 國 分 離 的 香 港 來 講 , 的 確 需 要 通 過 一 次 、 再 次 、 多 次 的 認 真 討 論 , 才 能 深 化 對 這 些 重 大 原 則 性 問 題 的 認 識 和 理 解 。 這 個 也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 必 然 的 過 程 。

從 過 去 一 段 時 間 的 討 論 來 看 , 我 認 為 這 是 好 的 。 一 、 大 家 明 白 香 港 政 制 的 發 展 需 要 考 慮 和 顧 及 重 大 的 原 則 和 前 提 。 第 二 、 讓 大 家 有 機 會 在 政 制 發 展 這 個 具 體 問 題 上 , 重 新 認 識 《 基 本 法 》 , 亦 了 解 《 基 本 法 》 給 市 民 莫 大 的 權 利 , 亦 需 要 市 民 承 擔 相 應 的 義 務 。

我 多 次 講 過 , 中 央 表 示 了 對 香 港 特 區 政 制 發 展 的 高 度 關 注 以 來 , 已 經 透 過 各 種 不 同 的 方 式 , 表 達 了 對 多 項 原 則 性 問 題 的 看 法 。 這 些 原 則 性 的 問 題 , 正 是 基 本 法 對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所 要 求 的 , 概 括 來 講 , 主 要 就 是 :

* 「 一 國 兩 制 」 , 是 在 「 一 國 」 前 提 下 實 行 的 「 兩 制 」 。 憲 法 , 是 一 個 國 家 體 現 主 權 和 保 障 主 權 的 最 高 法 典 。 根 據 我 們 的 憲 法 , 中 國 的 國 體 , 就 是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 「 一 國 」 和 「 兩 制 」 之 間 的 先 後 、 因 果 關 係 , 是 非 常 清 楚 和 明 確 的 , 用 鄧 小 平 先 生 當 年 的 話 來 說 , 就 是 沒 有 「 一 國 」 , 又 何 來 「 兩 制 」 ?

* 「 港 人 治 港 」 , 必 須 是 以 愛 國 愛 港 為 主 體 的 港 人 治 港 。 凡 尊 重 自 己 的 民 族 、 誠 心 誠 意 擁 護 「 一 國 兩 制 」 、 不 做 損 害 國 家 和 香 港 事 情 的 , 就 是 愛 國 者 。

* 「 高 度 自 治 」 , 是 在 中 央 授 權 給 香 港 特 區 實 行 的 高 度 自 治 。 這 裡 的 「 授 權 」 , 說 明 了 香 港 是 中 央 政 府 直 轄 的 一 個 特 別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域 , 它 所 擁 有 的 權 力 , 來 自 於 中 央 。

* 香 港 政 制 的 任 何 發 展 , 不 能 違 背 「 行 政 主 導 」 的 政 制 原 則 。 為 什 麼 不 能 違 背 「 行 政 主 導 」 的 原 則 呢 ? 從 歷 史 經 驗 來 說 , 行 政 主 導 是 香 港 賴 以 成 功 的 基 石 , 亦 是 基 本 法 設 計 的 重 要 原 則 。 行 政 長 官 要 向 中 央 負 責 , 同 時 亦 要 落 實 基 本 法 , 因 此 只 有 實 行 行 政 主 導 , 才 能 有 效 達 到 基 本 法 的 要 求 。

* 「 均 衡 參 與 」 , 是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 必 須 要 照 顧 到 香 港 社 會 各 階 層 、 界 別 的 利 益 , 而 且 , 大 家 有 均 等 的 機 會 參 與 。

* 「 循 序 漸 進 」 和 「 實 際 情 況 」 , 是 要 求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 要 切 合 香 港 社 會 各 個 方 面 的 實 際 情 況 , 通 過 不 斷 總 結 經 驗 , 不 斷 探 索 , 一 步 一 步 發 展 。 只 有 政 制 的 穩 步 和 穩 健 的 發 展 , 才 能 保 障 到 香 港 社 會 的 穩 定 和 經 濟 的 繁 榮 。

我 認 為 , 這 些 原 則 非 常 重 要 。 因 為 這 些 原 則 , 是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的 前 提 、 條 件 和 基 礎 。 香 港 政 治 體 制 的 發 展 , 要 確 立 在 這 些 原 則 , 才 有 正 確 的 方 向 。

各 位 , 回 歸 以 來 , 香 港 市 民 的 國 家 觀 念 和 民 族 意 識 已 經 有 所 提 高 。 政 府 近 日 做 的 民 意 調 查 顯 示 , 近 期 開 展 的 兩 個 月 的 討 論 , 對 市 民 和 社 會 的 影 響 是 正 面 和 效 果 良 好 的 。 例 如 : 被 問 到 香 港 市 民 作 為 中 國 人 , 是 不 是 應 該 對 國 家 履 行 一 些 責 任 和 盡 一 些 義 務 ? 超 過 百 分 之 七 十 八 的 市 民 認 為 應 該 , 不 同 意 的 只 有 百 分 之 四 。 又 例 如 , 被 問 到 是 否 同 意 在 香 港 加 強 愛 國 教 育 ? 認 為 同 意 的 超 過 百 分 之 六 十 六 , 不 同 意 的 是 百 分 之 十 六 。 這 些 數 字 使 我 覺 得 , 對 香 港 政 制 原 則 性 問 題 的 理 性 討 論 , 不 但 能 加 深 我 們 對 基 本 法 理 解 , 而 且 , 還 是 一 次 公 民 教 育 。 我 希 望 社 會 各 界 , 借 助 《 基 本 法 》 頒 布 十 四 周 年 的 紀 念 日 子 , 借 助 對 政 制 問 題 的 思 考 , 溫 故 知 新 , 抓 住 精 髓 , 理 性 討 論 , 使 到 我 們 能 夠 正 確 遵 循 「 一 國 兩 制 」 的 路 向 , 嚴 格 按 照 《 基 本 法 》 的 要 求 , 推 動 香 港 民 主 政 制 的 發 展 , 使 「 一 國 兩 制 」 的 偉 大 實 踐 更 加 成 功 。

多 謝 各 位 。

二 ○ ○ 四 年 三 月 十 五 日 ( 星 期 一 )

回上頁

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無障礙網頁嘉許計劃WCAG 2.0 AAValid HTML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