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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在 香 港 教 育 工 作 者 聯 會 聚 會 的 致 辭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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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 在 香 港 教 育 工 作 者 聯 會 聯 歡 聚 會 的 致 辭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楊 校 長 、 各 位 校 長 、 各 位 嘉 賓 :

我 很 高 興 今 日 有 機 會 仍 然 在 新 春 期 間 和 大 家 聚 一 聚 , 講 一 講 大 家 都 關 心 的 一 個 議 題 , 就 是 近 期 在 香 港 社 會 上 討 論 很 多 的 政 制 發 展 的 議 題 。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行 政 長 官 在 施 政 報 告 中 宣 布 成 立 有 關 政 制 發 展 的 專 責 小 組 , 目 的 是 就 《 基 本 法 》 中 有 關 原 則 和 法 律 程 序 的 問 題 作 深 入 研 究 , 以 及 帶 動 社 會 上 深 入 討 論 和 認 識 《 基 本 法 》 的 原 則 。

我 們 在 一 月 期 間 已 經 向 立 法 會 發 出 一 份 討 論 文 件 , 羅 列 了 有 關 《 基 本 法 》 當 中 關 乎 政 制 發 展 的 原 則 和 法 律 程 序 問 題 。 為 鼓 勵 社 會 要 更 廣 泛 討 論 這 個 議 題 , 我 們 前 數 天 在 新 設 立 的 網 站 羅 列 了 這 些 有 關 的 原 則 和 法 律 程 序 問 題 。 我 們 昨 天 也 在 香 港 的 各 大 報 章 刊 登 廣 告 , 邀 請 關 心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的 市 民 和 人 士 、 不 同 團 體 直 接 向 我 們 發 表 他 們 想 發 表 的 意 見 。

政 制 發 展 的 原 則

兩 個 星 期 前 , 專 責 小 組 到 了 北 京 , 與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就 政 制 發 展 的 原 則 和 法 律 程 序 問 題 交 換 意 見 , 我 們 趁 這 個 機 會 進 一 步 了 解 了 中 央 高 度 關 注 的 到 底 是 哪 幾 方 面 , 這 對 我 們 今 後 在 香 港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是 很 有 幫 助 的 。

回 港 後 , 政 務 司 司 長 在 接  星 期 三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做 了 一 個 聲 明 , 向 立 法 會 講 述 我 們 在 北 京 得 到 和 掌 握 的 要 點 。 上 星 期 五 行 政 長 官 也 進 一 步 解 釋 有 關 原 則 當 中 好 幾 方 面 的 重 點 :

一 是 「 一 國 兩 制 」 , 中 央 政 府 特 別 向 我 們 指 出 , 是 在 「 一 國 」 的 前 提 下 建 立 「 兩 制 」 的 。 對 於 「 一 國 」 , 也 非 常 具 體 , 就 是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

第 二 方 面 是 「 高 度 自 治 」 , 是 在 中 央 授 權 之 下 , 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根 據 《 基 本 法 》 行 使 的 權 力 。

第 三 方 面 是 「 行 政 主 導 」 , 是 《 基 本 法 》 設 計 中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概 念 , 香 港 政 制 的 任 何 演 變 , 必 須 鞏 固 和 將 行 政 主 導 的 原 則 完 善 化 。

第 四 方 面 特 首 提 及 的 是 「 均 衡 參 與 」 , 我 們 的 政 制 原 先 的 設 計 是 希 望 香 港 社 會 各 界 和 各 階 層 可 以 均 衡 參 與 政 制 , 所 以 我 們 如 果 要 進 一 步 發 展 , 也 要 繼 續 兼 顧 香 港 社 會 各 階 層 和 各 界 別 的 參 與 , 政 制 發 展 要 循 序 漸 進 和 顧 及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來 推 動 。

最 後 一 點 說 及 的 是 「 港 人 治 港 」 , 港 人 治 港 是 以 愛 國 者 為 主 體 的 港 人 治 港 , 對 於 愛 國 者 , 也 有 很 具 體 的 標 準 , 也 即 是 要 尊 重 自 己 的 民 族 、 誠 心 誠 意 擁 護 「 一 國 兩 制 」 、 不 做 損 害 國 家 和 香 港 的 事 情 , 這 就 是 愛 國 者 。

透 過 這 些 原 則 , 中 央 向 我 們 重 申 了 自 八 十 年 代 為 準 備 香 港 回 歸 的 一 系 列 方 針 政 策 。 這 些 方 針 政 策 一 直 沒 有 改 變 。

內 地 和 特 區 的 關 係

我 相 信 絕 大 部 分 的 香 港 市 民 都 是 愛 祖 國 、 愛 香 港 的 。 內 地 和 香 港 在 經 濟 、 社 會 、 政 治 、 文 化 方 面 的 聯 繫 和 關 係 , 其 實 在 回 歸 前 、 回 歸 後 , 一 直 都 很 密 切 , 都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

經 濟 方 面 , 我 們 看 到 自 從 二 十 多 年 前 國 家 推 動 四 個 現 代 化 , 推 動 改 革 開 放 , 香 港 的 工 業 有 機 會 北 移 , 有 新 的 發 展 空 間 , 這 已 經 將 香 港 社 會 和 內 地 的 關 係 拉 近 。 近 日 , 我 們 有 進 一 步 機 會 可 以 跟 中 央 達 至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以 至 香 港 不 同 方 面 的 服 務 行 業 有 新 的 機 會 , 可 以 更 積 極 、 更 廣 泛 地 參 與 內 地 的 經 濟 發 展 , 為 國 家 、 為 香 港 做 新 一 番 事 業 , 這 也 將 香 港 和 內 地 的 關 係 更 加 拉 近 。

社 會 發 展 方 面 , 我 們 近 年 看 到 國 家 發 展 一 日 千 里 。 香 港 市 民 看 到 北 京 成 功 申 辦 2008年 奧 運 會 , 非 常 雀 躍 。 早 幾 個 月 前 , 楊 利 偉 訪 港 , 香 港 人 同 樣 很 雀 躍 , 為 什 麼 呢 ? 因 為 我 們 覺 得 國 家 可 以 有 這 個 成 就 , 是 每 一 個 人 、 每 一 個 香 港 市 民 都 感 覺 自 豪 的 。

政 治 和 憲 制 方 面 , 香 港 市 民 經 過 八 ○ 年 代 、 九 七 年 之 前 一 個 長 的 過 渡 期 , 看 到 「 一 國 兩 制 」 可 以 成 功 落 實 , 香 港 可 以 順 利 回 歸 , 港 人 治 港 和 高 度 自 治 變 成 每 一 日 我 們 接 觸 到 的 事 實 , 這 對 香 港 市 民 來 說 , 也 是 一 個 莫 大 的 鼓 舞 。

國 際 關 係 方 面 , 我 們 看 到 國 家 的 國 際 地 位 與 日 俱 增 。 我 們 如 果 看 近 幾 年 某 一 些 與 香 港 也 有 關 係 的 發 展 , 例 如 九 七 、 九 八 年 的 時 候 發 生 了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 在 亞 洲 區 內 有 很 多 不 同 國 家 都 要 他 們 的 貨 幣 貶 值 , 但 我 們 的 國 家 維 持 人 民 幣 匯 率 , 為 什 麼 呢 ? 是 要 維 持 亞 洲 區 內 金 融 和 經 濟 體 系 的 穩 定 。 這 個 做 法 得 到 國 際 社 會 非 常 大 的 稱 許 。 接  這 些 發 展 , 早 一 段 時 間 , 國 家 加 入 了 世 貿 , 國 際 社 會 現 時 對 內 地 的 經 濟 發 展 有 非 常 大 的 興 趣 和 關 心 。 所 以 每 一 次 有 外 國 的 訪 問 團 到 內 地 , 他 們 必 然 希 望 可 以 更 積 極 參 與 我 們 國 家 的 經 濟 發 展 。

我 說 這 些 , 是 希 望 從 三 、 四 方 面 , 跟 大 家 重 新 作 一 次 印 證 , 香 港 市 民 、 香 港 社 會 看 得 很 清 楚 , 國 家 發 展 非 常 積 極 , 也 是 因 為 這 樣 , 香 港 自 回 歸 以 來 , 香 港 人 親 眼 目 睹 內 地 的 發 展 如 日 方 中 , 也 深 深 感 受 到 我 們 國 家 的 國 力 日 漸 強 大 , 大 家 為 國 家 多 方 面 的 發 展 感 到 自 豪 , 也 因 此 我 覺 得 整 體 而 言 , 香 港 社 會 支 持 回 歸 , 認 同 根 據 《 基 本 法 》 在 香 港 實 施 「 一 國 兩 制 」 , 也 認 同 「 港 人 治 港 」 應 當 以 愛 國 者 為 主 體 的 港 人 治 理 香 港 這 方 針 政 策 。

推 廣 《 基 本 法 》

最 近 , 有 建 議 表 示 應 加 強 香 港 市 民 對 「 一 國 兩 制 」 和 《 基 本 法 》 的 認 識 。 這 方 面 的 教 育 工 作 , 我 相 信 在 座 各 位 校 長 、 老 師 多 年 以 來 都 與 我 們 積 極 配 合 。

我 知 道 自 1990年 《 基 本 法 》 頒 布 以 來 , 我 們 已 要 求 大 家 在 編 寫 小 學 和 中 學 的 課 程 時 , 適 當 地 加 入 《 基 本 法 》 的 元 素 。 例 如 , 在 小 六 的 常 識 科 會 談 到 「 一 國 兩 制 」 , 在 這 個 課 題 下 內 地 與 特 區 的 關 係 ; 中 一 的 經 濟 與 公 共 事 務 科 也 會 提 到 特 區 在 中 國 憲 法 下 的 地 位 和 中 央 對 香 港 恢 復 行 使 主 權 這 個 安 排 , 以 及 中 六 和 中 七 的 通 識 教 育 科 目 也 會 灌 輸 國 家 的 觀 念 。 我 相 信 這 幾 方 面 , 在 座 的 老 師 和 校 長 比 我 認 識 更 深 。

特 區 政 府 內 部 正 研 究 如 何 可 以 帶 動 香 港 社 會 更 加 深 化 認 識 《 基 本 法 》 和 「 一 國 兩 制 」 的 有 關 概 念 。 有 關 《 基 本 法 》 的 教 育 與 其 他 教 育 工 作 一 樣 , 要 潛 移 默 化 , 要 取 得 理 想 的 效 果 , 需 要 從 小 處 做 起 。 所 以 我 們 要 讓 年 青 一 代 更 加 接 觸 到 《 基 本 法 》 和 更 加 認 識 「 一 國 兩 制 」 ,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 今 後 , 我 們 進 一 步 的 成 果 是 有 賴 大 家 共 同 努 力 , 以 及 深 化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我 們 在 內 部 檢 討 之 後 , 準 備 繼 續 努 力 不 懈 , 再 接 再 厲 , 有 需 要 的 話 , 我 們 會 投 放 更 多 資 源 , 因 為 《 基 本 法 》 這 個 概 念 , 對 香 港 的 根 本 意 義 太 重 要 。 如 果 我 們 要 做 好 未 來 的 政 制 發 展 , 我 們 必 須 有 一 個 共 同 認 識 和 同 意 的 平 台 。

我 們 跟 中 央 商 討 有 關 這 個 問 題 時 , 中 央 部 門 提 醒 我 們 , 在 八 ○ 年 代 開 始 設 計 一 系 列 為 「 一 國 兩 制 」 、 為 香 港 順 利 回 歸 的 制 度 , 是 一 個 完 整 的 設 計 。 這 個 設 計 中 , 我 們 有 法 制 、 經 濟 、 對 外 事 務 、 保 障 香 港 的 人 權 自 由 , 也 有 政 治 體 制 。 因 為 這 套 制 度 是 一 個 整 全 , 中 央 提 醒 我 們 香 港 社 會 , 要 小 心 考 慮 和 思 量 這 套 原 有 設 計 。 如 果 我 們 考 慮 改 動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兩 個 產 生 辦 法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 我 們 便 要 小 心 考 慮 是 否 會 影 響 整 個 政 治 制 度 的 原 有 設 計 ? 如 果 影 響 了 , 會 否 繼 而 也 影 響 《 基 本 法 》 下 「 一 國 兩 制 」 一 系 列 制 度 的 設 計 呢 ? 其 實 我 們 回 到 根 本 的 考 慮 , 打 好 基 礎 , 對 我 們 今 後 處 理 政 制 發 展 的 事 宜 有 莫 大 幫 忙 。

另 外 一 點 是 除 了 我 們 鼓 勵 大 家 多 討 論 有 關 政 制 發 展 《 基 本 法 》 裏 原 則 性 問 題 , 我 們 也 羅 列 了 比 較 技 術 性 、 關 乎 法 律 程 序 的 問 題 。 不 知 道 在 座 有 沒 有 特 別 對 《 基 本 法 》 詳 細 安 排 、 規 定 多 有 研 究 的 老 師 和 校 長 ? 我 們 如 要 修 改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 法 , 我 們 需 要 考 慮 許 多 實 質 程 序 問 題 。

例 如 , 我 們 如 果 要 修 改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 法 , 到 底 先 修 改 《 基 本 法 》 裏 的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的 有 關 規 定 , 然 後 才 進 行 本 地 立 法 ? 抑 是 我 們 可 以 立 刻 進 行 本 地 立 法 , 根 據 《 基 本 法 》 規 定 便 可 以 改 變 選 舉 制 度 ?

這 些 實 質 、 仔 細 問 題 , 我 們 已 在 立 法 會 、 在 我 們 見 不 同 團 體 時 , 都 歡 迎 大 家 給 予 意 見 。 在 這 階 段 , 我 們 就 這 些 原 則 和 法 律 程 序 問 題 , 鼓 勵 香 港 社 會 多 作 討 論 , 多 發 表 意 見 , 讓 我 們 打 好 基 礎 以 後 , 今 後 我 們 在 推 動 這 方 面 工 作 時 有 共 同 基 礎 和 平 台 。

較 早 時 我 跟 大 家 談 到 最 近 我 們 訪 問 北 京 時 及 上 星 期 特 首 跟 我 們 重 申 的 幾 點 , 是 希 望 大 家 更 明 白 我 們 掌 握 到 的 最 重 要 原 則 及 考 慮 是 甚 麼 。 對 於 這 一 套 問 題 , 雖 然 大 家 一 方 面 耳 熟 能 詳 , 但 另 一 方 面 , 大 家 可 以 溫 故 知 新 , 我 相 信 對 今 後 我 們 處 理 這 樣 重 要 的 議 題 絕 對 有 幫 助 。

最 後 讓 我 講 一 句 , 大 家 作 為 老 師 、 校 長 , 在 教 育 我 們 下 一 代 、 在 教 育 回 歸 之 後 成 長 的 新 一 代 , 你 們 扮 演 著 一 個 歷 史 性 的 任 務 和 角 色 , 我 向 在 座 各 位 嘉 賓 致 敬 。 多 謝 大 家 。

二 ○ ○ 四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 星 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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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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