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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會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就 「 二 ○ ○ 五 年 施 政 報 告 進 行 致 謝 動 議 辯 論 」 發 言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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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 就 「 二 ○ ○ 五 年 施 政 報 告 進 行 致 謝 動 議 辯 論 」 的 發 言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主 席 女 士 :

首 先 , 我 要 感 謝 各 位 議 員 在 今 次 的 辯 論 對 政 制 事 務 的 關 心 及 提 出 多 方 面 的 意 見 。 李 永 達 議 員 的 修 正 議 案 表 示 施 政 報 告 未 能 全 面 查 找 不 足 , 並 促 請 行 政 長 官 盡 快 落 實 建 議 ○ 七 、 ○ 八 雙 普 選 , 就 此 我 有 幾 方 面 的 回 應 。

回 應 修 正 案

香 港 的 政 治 體 制 是 多 方 面 的 , 選 舉 只 是 其 中 一 個 最 重 要 的 元 素 。 雖 然 我 們 仍 未 能 夠 實 行 全 面 普 選 , 但 香 港 早 已 被 公 認 為 亞 洲 區 內 最 自 由 的 一 個 城 市 。

我 們 也 有 非 常 健 全 的 司 法 和 法 治 制 度 、 很 自 由 的 傳 媒 、 我 們 每 一 天 都 受 立 法 會 的 監 察 。

現 在 我 們 跟 大 家 討 論 ○ 七 、 ○ 八 年 的 選 舉 問 題 , 目 的 就 是 要 進 一 步 開 放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 加 強 制 度 的 代 表 性 , 讓 更 多 人 能 參 與 其 中 , 可 以 進 一 步 完 善 我 們 的 民 主 政 治 制 度 。

李 永 達 議 員 促 請 行 政 長 官 要 盡 快 提 出 二 ○ ○ 七 年 普 選 行 政 長 官 和 二 ○ ○ 八 年 全 面 普 選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方 案 。 在 過 去 一 年 , 政 府 和 立 法 會 議 員 已 就 這 些 問 題 進 行 多 次 的 討 論 和 辯 論 , 但 有 點 兒 可 惜 到 目 前 為 止 , 部 分 議 員 依 然 未 能 接 受 要 根 據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為 基 礎 , 去 推 動 這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的 進 一 步 開 放 。

我 十 分 明 白 他 們 的 立 場 是 要 依 然 堅 持 ○ 七 、 ○ 八 年 普 選 , 但 我 們 看 到 香 港 社 會 在 這 問 題 上 並 未 有 全 面 共 識 。

如 果 我 們 回 看 去 年 的 ( 立 法 會 ) 選 舉 中 , 有 六 成 選 民 支 持 泛 民 主 派 的 候 選 人 , 有 近 四 成 的 選 民 是 支 持 其 他 黨 派 的 候 選 人 , 這 也 是 反 映 出 香 港 社 會 有 多 元 化 的 意 見 。

再 者 , 人 大 常 委 會 在 去 年 四 月 已 經 作 出 決 定 , 在 ○ 七 、 ○ 八 年 不 會 實 行 全 面 普 選 , 所 以 回 應 李 永 達 議 員 這 方 面 的 修 訂 , 在 這 情 況 下 , 香 港 強 行 推 動 ○ 七 、 ○ 八 年 普 選 , 只 會 激 化 矛 盾 , 帶 來 新 的 問 題 , 令 香 港 社 會 為 政 治 爭 拗 付 出 代 價 。

我 不 相 信 這 是 香 港 市 民 所 想 見 到 的 , 亦 相 信 大 家 明 白 我 們 現 在 共 同 面 對 的 挑 戰 不 是 單 靠 實 行 普 選 就 能 夠 解 決 一 切 的 問 題 。

普 選 時 間 表

有 議 員 表 示 希 望 能 早 日 定 出 普 選 時 間 表 。 這 種 願 望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因 為 表 達 這 方 面 意 見 的 議 員 和 人 士 認 為 我 們 早 日 訂 下 目 標 , 有 助 於 將 來 的 發 展 。 但 與 此 同 時 我 們 在 過 去 大 半 年 , 也 接 收 到 不 同 的 意 見 , 有 意 見 認 為 任 何 人 也 不 能 夠 預 言 若 干 年 後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是 否 適 合 實 行 普 選 。 所 以 單 就 普 選 時 間 表 這 問 題 亦 正 正 反 映 香 港 確 實 是 一 個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 我 們 當 前 的 要 務 便 是 要 做 好 會 ○ 七 、 ○ 八 年 這 兩 個 選 舉 辦 法 的 修 訂 , 與 此 同 時 , 我 們 亦 很 願 意 聽 取 大 家 對 時 間 表 問 題 的 意 見 , 並 向 中 央 政 府 反 映 。

三 個 工 作 方 向

有 人 認 為 要 取 得 立 法 會 內 三 分 二 議 員 的 支 持 , 在 六 十 票 當 中 要 有 四 十 票 的 支 持 , 殊 不 容 易 。 我 們 作 為 專 責 小 組 絕 不 會 低 估 箇 中 的 難 處 , 但 難 度 越 大 , 我 們 的 決 心 越 大 , 總 要 盡 最 大 的 努 力 去 推 進 這 兩 個 選 舉 辦 法 是 有 所 進 步 , 進 一 步 開 放 。

今 後 我 們 會 循  三 個 方 向 繼 續 努 力 。

第 一 , 我 們 理 解 香 港 社 會 需 要 與 中 央 之 間 建 立 和 維 持 良 好 的 溝 通 和 增 進 相 互 的 了 解 。 所 以 只 要 有 合 適 的 機 會 , 特 區 政 府 是 樂 意 推 動 中 央 和 香 港 的 不 同 黨 派 , 包 括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繼 續 溝 通 和 會 面 。

第 二 , 我 們 會 繼 續 積 極 與 立 法 會 與 香 港 各 階 層 共 同 研 究 , 如 何 在 符 合 《 基 本 法 》 的 規 定 和 人 大 常 委 會 決 定 的 前 提 下 , 進 一 步 開 放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 讓 市 民 多 點 參 與 。

第 三 , 我 們 會 努 力 創 造 更 多 空 間 , 讓 不 同 政 黨 和 有 志 參 選 的 人 士 可 以 投 身 政 界 , 為 市 民 努 力 。

主 席 女 士 , 李 卓 人 議 員 指 稱 選 舉 委 員 會 和 功 能 組 別 的 制 度 是 把 「 官 商 勾 結 」 制 度 化 , 余 若 薇 議 員 亦 有 表 達 這 方 面 的 意 見 。 我 對 於 這 方 面 的 意 見 不 敢 苟 同 , 其 實 我 們 的 選 舉 制 度 正 正 是 要 反 映 香 港 各 階 層 、 各 界 別 的 意 見 , 體 現 均 衡 參 與 的 原 則 。

湯 家 驊 議 員 提 出 四 個 重 點 , 是 頗 實 務 的 , 我 們 會 盡 量 積 極 來 回 應 。 首 先 他 提 議 我 們 要 增 加 參 政 的 空 間 , 如 果 四 十 五 條 關 注 組 願 意 向 我 們 提 出 增 加 議 席 的 方 案 , 我 們 會 細 心 和 詳 細 考 慮 。

第 二 方 面 , 湯 家 驊 議 員 提 到 , 我 們 最 好 考 慮 取 消 行 政 長 官 候 選 人 當 選 之 後 不 可 以 有 政 黨 背 景 的 規 條 , 這 方 面 的 意 見 , 我 們 接 收 過 , 也 會 繼 續 小 心 聆 聽 和 仔 細 考 慮 。

有 關 第 三 方 面 , 增 加 政 府 工 作 透 明 度 , 政 務 司 司 長 已 經 回 應 了 。

第 四 方 面 關 於 區 議 會 工 作 的 問 題 的 檢 討 , 我 們 今 年 會 展 開 對 區 議 會 功 能 的 檢 討 和 增 加 對 區 議 會 的 支 持 , 我 們 會 先 集 中 處 理 好 ○ 七 、 ○ 八 年 的 問 題 , 繼 而 處 理 區 議 會 的 問 題 。 政 制 事 務 局 和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已 經 成 立 了 一 個 工 作 小 組 , 開 始 籌 備 這 個 檢 討 。

人 物 要 磨 合 、 理 念 要 融 合

有 多 位 議 員 , 包 括 李 永 達 議 員 、 馬 力 議 員 、 田 北 俊 議 員 和 李 國 寶 議 員 都 提 到 行 政 立 法 之 間 的 關 係 的 重 要 性 , 政 務 司 司 長 已 經 作 出 了 回 應 。 但 我 想 再 提 的 是 , 二 ○ ○ 二 年 我 們 引 入 了 問 責 制 之 後 , 行 政 長 官 可 以 組 織 自 己 的 班 子 , 邀 請 有 政 黨 背 景 的 人 士 進 入 行 政 會 議 , 當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 或 者 當 主 要 官 員 。

政 治 委 任 和 政 黨 參 與 政 府 工 作 的 制 度 雖 已 確 立 , 但 新 制 度 上 的 安 排 包 括 了 幾 類 政 治 人 物 , 有 主 要 官 員 、 有 非 官 方 的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和 立 法 會 議 員 。 要 運 作 順 暢 , 人 物 之 間 要 磨 合 , 政 治 理 念 要 融 合 , 這 必 需 經 過 一 個 過 程 。 不 同 的 政 黨 , 包 括 民 建 聯 和 自 由 黨 , 他 們 有 不 同 的 政 治 理 念 , 特 別 就 社 會 民 生 、 經 濟 政 策 , 所 以 我 們 必 需 要 透 過 這 個 過 程 , 大 家 繼 續 建 立 這 個 政 治 團 隊 之 間 更 加 相 近 的 共 同 理 念 , 今 後 我 們 會 繼 續 關 心 這 方 面 的 發 展 。

李 永 達 議 員 質 疑 現 今 的 問 責 制 是 向 特 首 問 責 , 這 是 與 事 實 不 符 , 我 們 每 一 天 都 是 向 立 法 會 和 香 港 市 民 、 香 港 傳 媒 , 透 過 這 些 運 作 透 明 的 建 制 來 問 責 。 任 何 法 案 、 預 算 案 , 不 經 過 立 法 會 的 支 持 , 是 不 能 推 動 的 。 當 我 們 推 動 問 責 制 之 後 , 重 大 的 政 治 事 件 , 政 治 壓 力 是 由 主 要 官 員 來 承 擔 , 其 實 我 們 成 為 了 政 治 和 公 務 員 體 制 之 間 的 防 火 牆 。

結 語

主 席 女 士 , 作 一 點 總 結 , 每 一 次 我 們 辯 論 政 治 體 制 的 問 題 , 我 感 受 到 泛 民 主 派 議 員 對 民 主 確 實 是 有 抱 負 , 亦 都 很 想 推 動 。 與 此 同 時 , 我 希 望 泛 民 主 派 議 員 都 理 解 到 其 他 的 議 員 、 政 府 的 同 事 對 民 主 都 有 期 望 , 都 希 望 香 港 社 會 進 步 , 並 且 我 也 希 望 他 們 接 受 和 理 解 , 香 港 並 不 是 一 個 主 權 的 體 制 , 我 們 處 理 這 個 重 大 問 題 需 要 和 北 京 配 合 。 這 樣 才 可 以 做 到 和 而 不 同 , 正 如 劉 江 華 議 員 所 說 , 我 們 要 包 容 、 要 互 相 尊 重 , 其 實 劉 江 華 議 員 昨 日 的 發 言 所 表 達 的 策 略 和 對 香 港 政 治 的 觀 察 甚 有 參 考 價 值 。

主 席 女 士 , 總 括 而 言 , 我 們 今 後 仍 然 要 為 ○ 七 、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繼 續 努 力 , 我 們 呼 籲 大 家 要 共 同 去 考 慮 多 方 面 的 意 見 , 盡 量 做 到 和 而 不 同 , 和 建 立 共 識 。

主 席 女 士 , 我 謹 此 陳 辭 , 懇 請 議 員 支 持 原 動 議 , 反 對 修 正 案 。

二 ○ ○ 五 年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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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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