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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區 政 府 對 《 國 際 特 赦 組 織 2 0 0 5 年 報 》 感 到 失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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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發 言 人 今 日 (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 回 應 《 國 際 特 赦 組 織 2 0 0 5 年 報 》 時 表 示 : 「 香 港 一 向 享 有 開 放 和 包 容 的 美 譽 , 並 且 尊 重 人 權 , 對 於 《 國 際 特 赦 組 織 2 0 0 5 年 報 》 並 不 反 映 香 港 的 實 況 , 我 們 深 感 失 望 。 」

發 言 人 說 : 「 特 區 政 府 致 力 保 障 人 權 。 在 香 港 , 人 權 受 到 《 基 本 法 》 、 《 人 權 法 案 》 , 及 其 他 多 條 本 地 法 律 的 保 障 , 並 且 建 基 於 法 治 和 司 法 獨 立 之 上 。 」

「 在 國 際 社 會 及 本 地 層 面 , 香 港 均 被 公 認 為 亞 洲 區 內 最 自 由 的 城 市 之 一 。 香 港 市 民 享 有 與 回 歸 前 同 樣 的 人 權 和 自 由 。 特 區 政 府 絕 不 會 容 許 市 民 行 使 這 些 自 由 的 權 利 被 削 弱 。 」

「 在 政 制 發 展 方 面 ,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去 年 四 月 的 決 定 , 除 了 再 次 確 認 按 照 《 基 本 法 》 的 規 定 ,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將 經 由 普 選 產 生 這 最 終 目 標 外 , 並 釐 清 了 兩 個 選 舉 辦 法 可 以 修 改 的 範 圍 。 」

「 我 們 應 充 分 利 用 兩 個 選 舉 辦 法 可 供 修 改 的 空 間 , 擴 大 公 眾 參 與 選 舉 的 程 度 及 增 加 選 舉 制 度 的 代 表 性 , 以 期 為 邁 向 普 選 這 個 最 終 目 標 打 好 穩 固 的 基 礎 。 」

「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 第 四 號 報 告 》 的 諮 詢 期 將 於 五 月 底 結 束 。 我 們 計 劃 於 今 年 稍 後 , 在 徵 詢 新 的 行 政 長 官 的 意 見 後 , 推 出 《 第 五 號 報 告 》 , 開 列 主 流 方 案 。 」

發 言 人 說 : 「 香 港 享 有 高 度 言 論 自 由 , 而 示 威 活 動 可 說 是 日 常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香 港 傳 媒 一 直 以 來 都 蓬 勃 敢 言 , 並 且 時 刻 為 市 民 監 察 特 區 政 府 官 員 的 表 現 ; 總 部 設 於 巴 黎 的 無 疆 界 記 者 組 織 最 近 將 香 港 評 為 亞 洲 區 內 擁 有 最 自 由 的 新 聞 界 的 地 方 。 」

「 任 何 危 害 我 們 所 享 有 的 自 由 的 不 法 活 動 , 執 法 機 關 必 定 會 積 極 跟 進 。 」

「 此 外 , 特 區 政 府 也 積 極 關 注 推 動 反 歧 視 的 需 要 , 以 及 培 養 包 容 和 互 相 尊 重 的 文 化 。 」

「 經 過 五 個 月 的 諮 詢 期 後 , 我 們 現 正 草 擬 法 例 , 立 法 打 擊 種 族 歧 視 。 我 們 希 望 於 今 年 稍 後 將 草 案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 」

「 政 府 將 會 繼 續 依 循 這 個 方 向 推 廣 平 等 機 會 。 」

二 ○ ○ 五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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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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