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演講詞

border image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2015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發言全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5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發言全文:

  主席,我動議二讀《2015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我們建議透過《條例草案》就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的具體安排作出所需的技術性修訂。有關修訂包括關於功能界別選民基礎、功能界別名稱及點票程序的技術性修訂。

  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方面,按既定做法,以及諮詢相關政策局/部門後,我們已檢視《立法會條例》(第542章)下所有功能界別選民基礎的劃分。以上述的檢視工作為基礎,我們建議作出所需的技術性修訂,同時維持原來有關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的劃分不變。建議的修訂可分為四類,包括:

(1)更新已改名的團體名稱;
(2)刪除已停止運作的團體;
(3)更清晰界定某些選民的定義;以及
(4)新增選民以更新相關功能界別的現時情況。

  另外,經考慮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的意見後,我們建議將「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功能界別」的名稱改為「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在名稱加入「園境」二字,便可更全面反映該功能界別的組成包括建築師、測量師、規劃師及園境師。這項改動純屬技術性修訂,不影響該界別的現有選民基礎定義。

  就上述的技術性修訂,我們建議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作出相應修訂,以反映相關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名稱、選民基礎及選民登記的相應改變。

  至於其他技術性修訂,包括兩方面:首先,從以往選舉的經驗所得,我們希望藉今次機會就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的點票程序作更清晰的說明。另外,我們亦建議更正兩項文本錯誤。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議員能支持《條例草案》,使有關改變可在二○一五至一六年選民登記周期盡早實施。多謝。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