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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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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政制改革」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湯家驊議員提出「政制改革」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

  湯家驊議員在今年三月提出這個議案,因為立法會出現拉布、休會、取消會議等原因,一直到上星期和今天才有機會進行辯論。所謂「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從湯議員提出議案到今天,中間一段時間的確發生了很多事情。社會上有不少人對成功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預計,從最初的「樂觀」變到「審慎樂觀」、再到「不樂觀」,甚至近期的「非常悲觀」。我昨天雖然身在北京,但從新聞報道中亦留意到泛民議員再次公開提出的政改要求,特別是要求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這是不切實際、並不可行,對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毫無幫助。

  主席,湯議員的議案原文,是促請政府盡快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政制改革方案。湯家驊議員在上星期發言時感慨良多,說句公道話,由湯議員最初提出自己的政改方案,到其他泛民議員支持包括有「公民提名」的「三軌方案」,到近期法庭頒布禁制令一事,湯議員給我的感覺是力排眾議、面對不少同路人的嘲諷或責難,始終都是堅持政改方案必須按照《基本法》而制定,始終堅持尊重法庭維護法治。我想借今天的機會向湯議員表達我個人的敬意。

  主席,湯議員的議案促請政府「盡快」提出方案。事實上,我們原本的計劃是在十月八日立法會大會復會後啟動第二輪諮詢。但可惜,「佔領行動」打亂了這個計劃。直到這一刻,違法佔領行動仍未結束,特區政府仍未能有一個確定的諮詢時間表。我們相信市民大眾現時最熱切期望的是香港可以盡快重拾社會秩序,生活回復正常。近期的多項民意調查,亦充分顯示這個客觀事實。

  湯議員的議案促請政府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我十分認同。我們留意到,不少發言的議員都同意,特區政府應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落實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正因如此,我們更需要在第二輪公眾諮詢中,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下進行理性務實討論。事實上,這是真正和唯一切實可行的普選辦法。

  近日,仍有一些學生團體及泛民議員不斷重複提出要求「公民提名」以及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三十一日的《決定》,重啟「五步曲」。我重申,特區政府不會亦不能同意這些訴求。第一,就「公民提名」,不單特區政府,中央官員,以至香港各界,包括法律界的團體等,都已多次清楚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故此,不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三十一日的《決定》內容如何,「公民提名」在本質上是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是不會出現在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當中。

  第二,就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三十一日的《決定》,我必須指出,有關建議不論在憲制程序上、實際上,以及政治上,都是不可能和不切實際的。

  在憲制程序上,就二○一七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而言,「法定程序」的「五步曲」已走了兩步,下一步是第三步,即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方案,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全體議員多數通過。故此,憲制程序上不存在「撤回」。再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三十一日的《決定》第四款清楚指出:

「如行政長官普選的具體辦法未能經法定程序獲得通過,行政長官的選舉繼續適用上一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類似規定亦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四年的《解釋》和二○○七年的《決定》中亦清楚列明。這條款規定了,倘若政府方案不獲立法會通過,則二○一七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須沿用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程序上不存在重啟「五步曲」的可能性。

  在實際上,要落實二○一七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即使能夠順利走完「五步曲」的憲制程序,我們還須預留足夠時間修訂本地法例,落實普選辦法的各項細節。客觀而言,在時間上根本不容許所謂「重啟五步曲」。

  在政治上,主席,以現時的社會氣氛來看,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事情發展到今天,各議員和團體南轅北轍的訴求,不論是中央的立場,在議會內,以至社會上,要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三十一日的《決定》或重啟「五步曲」,簡直是不可能發生的。

  主席,香港是多元社會,市民大眾對政制發展有不同立場及意見十分正常。關鍵是要尋找最大公因數。現時社會各界最大的共識是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時實行「一人一票」,五百萬合資格選民可以行使普及和平等的選舉權。我們不要因為在提名程序的分歧,而扼殺了落實普選的時機。

  主席,特區政府將會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所作的《決定》盡快進行第二輪諮詢,並隨後向立法會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議案。特區政府會盡一切努力爭取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爭取市民大眾的支持,使我們可以在二○一七年落實「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湯家驊議員的原議案,反對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