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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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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就「捍衞編輯採訪獨立自主」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家傑議員提出「捍衞編輯採訪獨立自主」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梁家傑議員今日提出有關「捍衞編輯採訪獨立自主」的議案,觸及到大家都關心的議題——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基本法》賦予香港居民的其中一項權利。《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特區政府的一貫政策是致力維護新聞自由,營造一個合適的環境,讓新聞業界在最少的規管下自由蓬勃發展。

  事實上,香港傳媒百花齊放,市民可以透過不同方式,無論是報紙、電台、電視台等,接觸到不同的消息、新聞資訊、觀點和評論。新聞工作者亦充分發揮監督政府施政的角色,為市民報道社會每天發生而市民又關心的各樣事情。

  特區政府亦秉持致力便利記者的新聞採訪工作的原則,每當有重大政策或措施宣布,社會發生重大事件,有關政策局或行政部門均會適時發布新聞和盡量安排新聞界進行採訪。

  主席,毛孟靜議員在修正案中暗示政府打壓新聞自由。我必須強調,特區政府從來沒有,亦不可能打壓新聞自由,更不能接受毫無事實根據的無理指控,所以特區政府嚴肅地反對這項修正案。

  至於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中有關香港電台的部分,我想指出,政府在二○○九年九月決定由港台肩負本港公共廣播機構的使命,並於二○一○年八月由政務司司長、廣播處長及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共同簽署《港台約章》,清楚訂明港台享有編輯自主,港台的編輯方針必須不受商業及政治等因素影響。政府亦一直為港台提供適當資源,推展各發展項目。由於香港電台的編輯自主在《港台約章》已得到保障,政府認為並無需要就此另行立法,因此也反對何秀蘭議員的修正案。

  主席,我會在聆聽議員就這個課題提出的意見後,在稍後作出回應。

  謝謝主席。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