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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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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發布民意調查的結果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年三月二十六日本會答問會上,行政長官表示有民意調查(民調)的結果顯示,願意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等問題所作決定(人大決定)的市民,比不願意接受的為多。在此之前,行政長官在本年二月二十八日亦表示(以及當局隨後於三月十八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補充),政府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的民調的結果顯示,超過一半的港人願意根據人大決定,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另一方面,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民調中心)由去年九月開始就政改問題進行追蹤調查,截至上月的五次調查的結果皆顯示,對於本會應否通過政府將會按照人大決定提出的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政改方案),認為應該否決的受訪者比認為應該通過的為多。例如,上月十五日公布的最新一次調查結果顯示,46﹒9%受訪者認為應該否決政改方案,而認為應該通過的則有40﹒2%。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在上述答問會上提及的民調詳情為何;有關民調是否只供政府內部參考而其詳情一般不會公開;

(二)在行政長官公開第(一)項所述民調結果前,當局有否向他提供民調中心的上述調查結果;若沒有,當局會否檢討(i)行政長官多次就民意發表的言論是否過於草率,或令人覺得他帶有政治目的、(ii)政府官員在發表類似言論前,需否較全面掌握各項由民間進行的民調的結果,以及(iii)政府官員應否避免發布民調結果時以偏概全;及

(三)有否評估行政長官過去多次在不提供資料來源的情況下提及某些民調結果,會否造成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予人不盡不實、不尊重民意甚或操弄民意的觀感;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中央政策組(中策組)後,現回覆如下:

  行政長官在三月二十六日於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所提及有關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民意調查的資料,是參考了多項由外間機構所進行並已公開的民意調查,及中策組委託專業機構進行、供政府作內部參考的民意調查。特區政府會堅決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推動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並努力爭取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讓全港五百萬合資格選民可如期於二○一七年「一人一票」普選下任行政長官。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