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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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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今日(十月六日)晚上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代表會面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特區政府應學聯的要求展開一個對話。林鄭司長委託我們三人進行籌備的會議,今晚是連續兩晚的第二次會議。今晚我們也談了一些進展,最主要是我們有幾個對話的原則,同學們提了出來,我們經過磋商、商討,今日達成了三點原則。

  我先讀一讀這三點原則。第一點是雙方是願意促成有關的會議,原則上同意有多輪的對話;第二,有關會面將會是學生和政府在平等基礎上,直接和互相尊重的對話;第三,若對話有成果,特區政府會貫徹落實與會者取得共識的事項。這三點是大家同意的。

  在這會面原則的基礎上,我們也討論了一些實質的具體安排,有兩項是大家都同意的。第一是希望能盡快有一個對話和會面,我們是很希望能在這個星期內進行到這個對話。第二,我們希望這個對話都是能用一個公開的形式,讓市民大眾了解到對話的過程和內容。

  有兩點是大家要回去磋商的,第一是地點的問題,第二是討論的議題。這些均有待雙方回去再想想。由於時間比較短,所以我們很希望明晚,現在是暫定明晚繼續第三次會議,務求能夠盡快開展對話,令大家可以有一個溝通的機會。

記者:有沒有要求他們先撤回?你們有沒有開甚麼條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今晚我們三位同事的職責是和同學們談談會面的安排,其他東西我們沒有接觸到,基本上是希望能盡快有一個對話。

記者:地點上,其實爭議是甚麼呢?是否對方可能要求一個公開的地點,而政府要求在政府總部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今天的會議談得很好,基本上大家都是很坦誠,也是有商有量去傾談,特別是同學們提出的三點建議,都是盡量去吸納,也是雙方同意的一些字眼,讓大家感到安心和能進入實質的安排,所以其實今天是一個頗不錯的進展來的。(會議完結,)我們離去前也說,希望明天是最後一次籌備會議,之後就正正式式由(政務司)司長領導下和同學們有一個交流和對話。

記者:為何議題有分歧呢?是否雙方對談的方案有分歧,還是其他有分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我剛才沒有用「分歧」兩個字。我剛才說的是有一些事項我們是同意了,包括日期,但有些事項我們要回去談談,包括議題,要談些甚麼。我們同意了甚麼呢?就是議題必定是圍繞政改工作,也是源起於學聯給林鄭司長的一封信內所提及的,按照這個方向去推進。

記者:你認為大家的討論是否要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框架下進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我相信依法去處理政改的工作,是必定需要這樣的做法。但我們也要聽聽同學們,希望他們能夠提出哪一方面的議題,然後大家能夠磋商。

記者:政府有沒有甚麼預設的條件?或者雙方在安排方面有沒有一些未能達成一致的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剛才我說譬如是地點,究竟在哪兒會比較好些呢?大家提出了一些想法,但最後未有一個定案,所以我們有待明晚進行。

記者:剛才你說,地點上雙方也說了一些看法,可否透露一下政府初步的構思和學生提出了甚麼地點出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我們談了數個事項,有一些大家同意了我們會公開說的,包括時間,即是這個星期之內。但是地點方面,雖然我們有提出來,但我們和同學之間也有一個互信的關係,暫時未確定就先不要說出來,因為可能也會有不同的考慮。我們都尊重大家雙方的想法,所以有些東西不是分歧來的,而是需要大家回去再想想,明晚再談。

記者:地點上要再想的意思是在細則上,還是雙方秉持的立場不同?即一方想公開些,另一方則希望在一個閉門的環境進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基本上沒有甚麼很大的爭議,大家放心。只是我們提出的一些地點,大家可能要回去想想,究竟是否最適合呢?還是有沒有更適合的地點呢?就是這樣而已。

記者:例如有甚麼地點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我們提出了一些地點,但我們說過因暫時未能確定便暫時不說,待明天大家同意後(才公布)。我希望大家讓我們遵守剛才大家彼此間的互信關係,希望能夠做到。

記者:既然達到那三個原則,為甚麼還要再開會?現在是否想拖延時間?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我剛才已經說了,該三個原則是會面的原則,這是大家同意的。至於細節的工作或會面的安排,有兩點我們已經同意了,有一些我們回去再想想,主要就是這樣的進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10月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