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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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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七月十日)晚上出席立法會會議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你們下星期二把政改諮詢的總結報告和特首交上北京的報告一起公布,當中會否明確地否定「公民提名」或加上五月後發生的,例如有幾十萬人投票這些意見到你們的報告中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經過五個月的政改諮詢後,政改諮詢專責小組近日基本上已經完成報告,將很快呈交給行政長官。我相信行政長官根據二○○四年四月六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中所訂立的政改「五步曲」的第一步,會因應我們首輪諮詢所提交給他的諮詢報告,作一個報告上呈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大常會是否確定二○一七年和二○一六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套產生辦法,在《基本法》的附件層面是應予修改。若按照我們的工作計劃,我預期行政長官這個報告在下星期可以正式呈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

  (經過)我們內部的討論後,今天政務司司長正式向立法會大會主席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提出,在這兩份報告公布給大眾知悉的同一天,希望可以第一時間來到立法會,用一個適當及適合的場合向立法會議員簡介兩份報告的內容。因為大家都知道,根據《基本法》,政改的任何修定是需要得到立法會最少三分二議員通過,所以立法會作為這個憲制程序的一個很重要的機關,我們希望可以第一時間,亦像上兩次政改一樣,來到立法會向議員簡介。今早政務司司長和大會主席及內務委員會主席經商討後,我們正式提出希望立法會可以在下星期二的下午有一個特別的內務委員會會議。我的理解是立法會大會主席和內務委員會主席亦原則上答允。現在我們的工作目標是朝著這個目標去做。

  至於兩份報告的內容,正如剛才我所說,我們會很快(把專責小組的報告)呈交給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接到我們的報告後,會上呈一份報告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內容我今天不方便透露,特別是專責小組的報告內容。但我可以說的是,正如我們在諮詢期開始的時候曾表示,這份諮詢報告會把所有在諮詢期內收到的書面意見書──大概有接近十三萬(份),有十二萬四千多(份),準確數字我們會在報告中交代──除了當時人要求外,全數放在報告的附錄中。而我們亦會就諮詢文件所問及的幾個範疇的問題所收集的意見,作一個整體的歸納。我相信內容的格式及其結構,大家若參考我們對上一、兩次的政改諮詢,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即是說我們會把每一條問題所收到的意見、所收到的一些具體建議,有贊成的、有不贊成的,我們都會盡量歸納出來,方便市民知道每一個建議的考慮是怎樣、正反的意見是怎樣。

  特區政府在這報告中,是不會提出一個具體方案。因為我們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確立了可以修改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等剛才我所述及的程序的決定公布後,在年底前進行第二次諮詢。屆時,我們所推出的諮詢文件中,才會有特區政府所提出的具體方案。所以在我們現階段的諮詢報告,只是詳細和精要地歸納社會上給我們的十多萬份書面意見和我們出席了二百多場的座談會的意見中有一個歸納。

記者:若市民沒有交意見書給政府,而透過其他形式發表意見,例如上街遊行甚至電子投票,這些是否都不會被列入報告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的諮詢報告的處理,到時(報告)出來後大家都會留意到,就好像上一輪政改諮詢那樣, 除了我們出席座談會(收到的意見)和書面意見外,亦會有一個專門的章節,每一條問題,若我們在五個月的諮詢期內留意到社會上通過傳媒或相關的民調機構所作出的民調,不論是直接收到,或者透過大眾傳媒知道而又相關的,我們都希望盡量羅列出來給市民參考。

記者:電子投票和七一上街遊行,和那晚遮打道(集會)市民的訴求,你們會不會列入章節或加入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的報告會涉及去年十二月(四日)到今年五月三日、五個月內通過各種渠道──我剛才所述的幾個渠道──所收集到的意見。在五月三日諮詢期之後市民所表達的意見就不會在專責小組諮詢報告內陳述。但我相信行政長官上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是有空間和機會可以就五月三日之後、比較近期、社會上一些主要的民意表達有一個適當的表述,我相信會有這個空間。當然,行政長官的報告是行政長官的報告,專責小組不可以代表行政長官告訴你一定有或一定沒有(表述相關意見),但我相信有這個機會、有這個空間。

記者:局長,你剛才說會歸納社會不同的意見,那會否明確指出「公民直接提名」違反《基本法》,以及一定要經過提(名)委(員)會,要機構提名?你這份報告會否也把這些說明白給市民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五個月的諮詢期內,剛才你說的「公民提名」也好,「政黨提名」或「三軌制提名」等,我們也有收到這方面的書面意見。我們出席的二百多場座談會,包括和政黨的會面,也有相當的政黨提出類似的意見,我們自然會(把這些意見)放在報告內,也會作出適當的歸納。

記者:局長,政府會不會否定或就著這些「公民提名」或「三軌制提名」的元素作出一些判斷?另外,有些泛民黨派表示,擔心二○一六年的立法會選舉會原地踏步,覺得會違反《基本法》訂明政改是要循序漸進的規定,其實政府現在有否一個傾向會是這樣?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專責小組的諮詢報告內,會客觀和如實歸納在諮詢期內所收集到的意見。我們的立場只有一個,就是當我們提出特區政府的具體方案,即年底前第二輪諮詢提出的具體方案時,我們會依法辦事。在首輪諮詢這個階段,我們得到很多意見,我們也會一一陳列,我不相信我們可以或我們會在現階段已對任何一些建議作出定奪式的評論。但社會上就著不同的建議也有不同看法,我們會將社會上一些討論得比較多或關注的建議的不同看法盡量歸納。那樣市民看諮詢報告時,可以比較一目了然。當然我們的歸納始終是一個歸納,若想原裝地看,我們也會將十多萬份的意見原原本本收納了在報告內。市民若想看到原裝的意見,也可以看得到。

  就著二○一六年的立法會產生辦法,我相信不需要有過度的猜測。我們在諮詢報告內,當然也會交待在五個月的諮詢期內,就這方面收到的意見是如何。但正如大家在五個月內所留意到,討論基本上是集中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那方面。在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討論,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在有這方面的討論中,有提議不作重大改變的意見的,也有提議作一些改變的意見。提出要有改變、有修定的意見中,有些是關於地區直選的選區數目,有些是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也有些是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去向等問題。這些其實嚴格來說都是在本地立法層面可以處理得到。

  現在,我們要在下一階段做的是在《基本法》附件的層面的處理。剛才我所說,我們收到的意見書若有涉及剛才的議題而其實在本地立法的層面可處理,這個會在下一步一併處理。

記者:政務司司長給立法會的信沒有交代行政長官給人大的報告,屆時是由林太代行政長官講,還是行政長官也會來到立法會交代報告﹖星期二那天,你們會事先召開記者會向公眾講述,還是在立法會才第一次向全香港市民講述報告﹖還有,第三條問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不如我先回答你首兩條問題,我在(立法會)這裏坐了七個小時怕記不到那麼多(問題)。關於下星期二的具體安排,當然有關立法會的部分,我們會聽從立法會主席和內務委員會主席的確實安排,我們是會遵從的。一如既往,為了表達我們對立法會尊重的原因,我們是會先在立法會公開介紹這兩份報告。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後,我相信會舉行記者會,充分回答各位傳媒朋友對這兩份報告的問題,具體的安排請待新聞處正式通知大家。我相信行政長官一定有機會向大家介紹他的報告的內容。

記者:請教一下,行政長官的報告是基於甚麼撰寫﹖除了五個月的諮詢外,例如坊間爭取「公民提名」,但政府的立場「公民提名」是非法,究竟他會否基於「公民提名」是非法而不會加入報告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剛才我說,專責小組的諮詢報告很快會正式提交予行政長官,相信未做這一步之前,我不應該猜測行政長官的報告的內容。他的報告是代表政改「五步曲」的程序,是一個憲制的程序,他是依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來撰寫報告。

記者:「佔中三子」說要求約見三人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你們會否見他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已收到他們的要求,我的同事與他們聯絡中。今日我在立法會開會,明日我會與同事了解一下安排。近期我們都收到不同團體希望與政改三人小組見面,但這一陣子除了要應付立法會其它的議題,三人小組主要都是希望(盡快)完成諮詢報告,所以在報告出台前相信機會較小。在報告出台之後,會看一看我們三人或其中一兩個人的時間表,再作一個決定。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