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邊國際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有關國際協議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現時共有兩百多條多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其中的七十多條不適用於內地。這顯示香港作為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的獨特地位。
多邊國際公約清單,可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