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選舉

I. 區議會的職能

《基本法》第97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區域組織。我們根據該項條文,設立了18個區議會。區議會的主要工作是就影響區內居民福利的事宜,以及區內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向政府提供意見。區議會亦在區內進行環境改善工程和籌辦社區活動,並在地區層面推廣康樂及文化活動。


II. 區議會的組成方式

大部分區議員由選舉產生,亦有小部分由政府委任,以便區議會吸納更廣泛的意見。在新界的區議會,鄉事委員會的主席擔任當然議員。每個區議會的組成方式詳見:
http://www.info.gov.hk/had/major/admin/db/c_dbmain.html


III. 第二屆區議會選舉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屆區議會選舉於2003年11月23日舉行。共有837名候選人角逐各民選議席。有超過一百萬名選民投票,投票率約為44.1%。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該次選舉。 詳情請按此瀏覽有關選舉的網頁。

IV. 第三屆區議會選舉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區議會選舉已於2007年11月18日舉行。詳情請按此瀏覽有關選舉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