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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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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会向各位议员介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预算开支重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预算开支

  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获分配6亿7,610万元,较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修订预算减少2,060万元(约3.0%)。拨款主要用于以下四方面:

(一)选举安排

  第一方面的开支是选举安排。为准备二○一九年起的下个选举周期,政府正计划在二○一八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以完善选民登记的反对机制、提高就选民登记作出虚假声明的刑罚,以及若干选举安排作出技术性修订。

二○一九年区议会选举

  为筹备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选管会(选举管理委员会)须根据相关法例,在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就选区的划定及名称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及建议。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该报告及作出相关决定后,我们会提交法例修改建议。

二○一八年选民登记

  二○一八选民登记运动已经于一月十五日展开,更改登记资料和新登记申请的法定限期分别为四月二日和五月二日。选举事务处会继续进行查核工作及执行查讯程序。如有怀疑个案,该处会按既定程序将转介执法机关跟进及调查。

(二)推广《基本法》

  第二方面的开支是推广《基本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会预留约1,700万元拨款,举办或赞助各类推广活动,让市民对“一国两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基本法》有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三)个人权利

  第三方面的开支是个人权利。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开支预算,主要用于资助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平机会负责实施四条反歧视条例(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总拨款额为1亿850万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负责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本年度的拨款为7,547万元。

歧视条例检讨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于去年三月二十日的会议上,基本上同意优先处理九项修订反歧视条例的建议,包括明文禁止对喂哺母乳的妇女的直接及间接歧视。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综合条例草案。

消除性倾向及性别认同歧视

  我们正跟进消除歧视性小众谘询小组提出的策略及措施。我们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例如在去年八月至九月期间播放一辑名为《彩虹交汇处》的新电视节目,提升公众与性小众相处时的敏感度。我们会继续鼓励更多机构采纳《消除性倾向歧视雇佣实务守则》。

  我们资助东华三院设立的二十四小时热线,已于本年一月开始运作,为性小众及其家人提供即时的支援、辅导和转介服务。我们亦正为社工、医护人员、教师等特定人员,编制培训资源,提高他们的敏感度。

(四)内地事务及港台合作

  第四方面的开支是内地事务及香港和台湾合作。本年度,内地及台湾办事处的预算开支合共3亿1,500万元。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国家将于稍后颁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规划》)。我们透过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去年两地政府已达成共识,重点工作包括把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透过政策创新,促进生产要素便捷流通;便利香港产业落户大湾区。

  我们将于《规划》出台后尽快寻求立法会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办公室”,专责协调各中央部委和粤澳政府,统筹特区政府各部门落实《规划》,联系商会、专业团体和其他持份者,以及宣传大湾区带来的机遇等。

国家“十三五”规划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将继续支援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推进大湾区建设及内地合作督导委员会”,协调各政策局及部门,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内有关香港的发展政策。

区域合作

粤港合作

  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粤港合作的未来重点,包括推动落马洲河套“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以及善用南沙、前海、横琴三个合作发展平台。

港澳合作

  港澳去年十月签署了《港澳CEPA》。未来的合作重点是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包括经济合作、跨境基建和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

泛珠和其他区域合作

  我们亦会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上海市、北京市和福建省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今年也将与四川省建立合作机制,深化合作。

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措施

  自去年八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布两批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涵盖教育、就业、创业和日常生活等范畴。未来,特区政府会继续反映港人意见,争取更多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推动措施具体落实。

港台关系发展

  在香港和台湾合作方面,香港和台湾会继续透过现有的“港台两会”平台,推动交流合作。在台湾的“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也会继续与主要的经贸、文化、学术团体、媒体,以及在台港人港商建立紧密联系,并透过不同活动宣传香港。

  主席,这是我的简单介绍,我乐意回答议员的提问和意见。

注:四条反歧视条例包括《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及《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


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