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演讲词

border image
立法会: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郑松泰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岳鹏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郑松泰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议案开场发言:

主席:

  郑松泰议员今天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成立专责委员会,处理选举事务处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的后备场地亚洲国际博览馆,遗失载有全港登记选民个人资料的手提电脑的事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特区政府反对这项议案。

  在今年三月二十七日,选举事务处职员发现存放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后备场地亚洲国际博览馆一间上锁房间内的两部手提电脑怀疑失窃。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高度重视事件。对于今次事件对公众造成不便和困扰,我再一次代表选举事务处向全港受影响选民衷心致歉。

  在手提电脑怀疑失窃事件发生后,选举事务处已即时展开一系列工作,包括发信通知受影响选民,以及与不同界别机构,包括金融、保险、电讯、零售、地产代理、资讯科技界别等联络,呼吁有关机构作出适当措施等,务求令事件可能构成的影响减到最低。选举事务处亦一直与有关机构保持联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必定会第一时间知会受影响人士和执法机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我们理解议员以至公众对今次事件的关注。因此,我们亦在事件发生后,主动致函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要求召开特别会议,向议员交代事件的详情及跟进措施。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亦很快安排了在四月十一日举行一次特别会议。在会议上,我们向议员交代了事件经过的基本资料和一些初步观察,选举事务处亦承认在几方面的安排有不足之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亦在会议上宣布成立一个由副秘书长领导的专责小组,邀请相关部门,包括保安局、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和选举事务处的代表为小组成员,全面检讨这次事件的成因和过程,汲取当中的教训,提出改善措施。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亦支持由局方成立专责小组处理有关检讨工作,并已责成选举事务处作出全面配合,切实执行小组提出的建议。选管会亦会根据相关选举法例,全面检讨是次行政长官选举的安排,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专责小组将於六月中旬完成工作,并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提交报告。我们较早前亦已经预告会在六月十九日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向议员交代专责小组的检讨结果和建议,届时亦会回答议员就事件的各项提问。

  除了专责小组正进行的检讨工作外,警方的刑事调查,以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正式调查,均仍在进行中。此外,在四月十一日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总选举事务主任亦表示处方会进行内部调查,如有证据显示有员工违反内部守则或触犯任何规例,处方会按公务员的既定机制采取纪律行动。

  主席,以上各部门、机构和小组,现时正就事件的各个方面,包括事件成因、刑事、个人私隐、选举安排,以至公务员纪律等角度,均各按其职权和既定程序进行调查。我希望议员能够给予上述各部门、机构和专责小组时间和空间,以妥善进行各项调查和检讨工作。

  我必须承认今次怀疑失窃事件反映选举事务处的部分行政安排有欠妥善,值得深入检讨、查明原因,并作出改善,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这正是本局成立专责小组彻查事件的目的。选举事务处必须痛定思痛,在有关调查和检讨工作完成后,全面落实专责小组、公署和选管会的有关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建议。

  主席,我们理解议员对事件的关注,而我们亦已承诺在专责小组工作完结后,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交代检讨结果和建议。现时,基於事件涉及刑事成分,而各项有关调查,特别是专责小组的检讨、警方的刑事调查和公署的正式调查均未完成,选管会亦仍然在准备和撰写向行政长官提交的选举报告之际,我们认为由立法会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处理有关事件,既无必要,亦不恰当。因此,我呼吁各位议员反对郑松泰议员的动议。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