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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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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发言稿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四月三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发言稿:

主席:

  我会向各位议员介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预算开支重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预算开支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获分配6亿9,810万元,较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9,020万元(约14.8%)。本年度的拨款主要用於以下项目:

(一)选举安排

  政府将会一如既往与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紧密合作,确保各公共选举按照有关法例,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情况下举行。

二○一九年区议会选举

  为准备二○一九年区议会选举,我们正就第六届区议会民选议席数目作出检讨。我们预计约于今年年中就检讨结果谘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然后透过修订附属法例来反映检讨结果,以便选管会能适时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检讨区议会选区的分界,在二○一九年区议会选举前就区议会选区的划定提出建议。

二○一七年选民登记

  二○一七年选民登记运动已经於三月十日展开。今年选民登记和更改登记资料的法定限期均为五月二日。我们会透过不同渠道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成为选民,提醒已登记选民更新其登记资料,并鼓励选民使用「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核实其登记状况及资料。选举事务处于二○一七年选民登记周期会继续进行查核工作及执行查讯程序,并会藉二○一七年选民登记运动,提醒公众登记为选民时提供真实和正确资料及已登记选民更新住址的重要性。如有怀疑任何人就选民登记提供虚假资料,选举事务处会按既定程序将个案转介执法机关跟进及调查。

优化选民登记制度

  政府於二○一六年一月发表了《优化选民登记制度谘询报告》。报告内部分建议措施已於二○一六年的选民登记周期实施。至于其他涉及修订选举条例的建议措施,包括检讨选民登记反对机制、提高选民登记相关罪行的罚则及引入要求选民提供住址证明的规定,我们会考虑议员的意见,制订具体措施和立法建议。政府拟备好有关立法建议后,会提交立法会审议,务求在下一个选举周期前落实措施。

(二)推广《基本法》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继续预留约1,600万元拨款,透过不同途径,举办或赞助各类推广活动,让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有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二○一七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负责推广《基本法》的相关政策局/部门将会借此契机在今年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帮助社会各阶层正确和全面掌握「一国两制」的整全概念,加深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

(三)个人权利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我们在人权方面的开支预算,仍然以对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资助为主要的预算部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会在几个范畴,继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消除性倾向及性别认同歧视

  我们正积极跟进消除歧视性小众谘询小组(谘询小组)於二○一五年十二月提出的策略及措施。首先,我们加强了公众教育和宣传,包括呼吁雇主采纳《消除性倾向歧视雇佣实务守则》;另外,为制订不歧视性小众约章,我们现正研究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例、守则和指引,并将於年内就拟议约章的内容征询持份者的意见。

  为特定范畴人员提供培训资源方面,我们已收集了提供培训的机构对加强敏感度培训的内容与形式的意见,现正由具备设计和教授相关课程的经验的心理学家负责编制培训资源;在检讨对性小众的支援服务方面,我们正在向支援服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收集意见,以助审视现有服务的成效与改进空间。

  我们正亦就其他司法管辖区藉立法和非立法措施消除歧视的经验作进一步研究,研究结果将为日后进行公众谘询提供依据。我们会适时向政制事务委员会报告跟进谘询小组建议的进展。

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平机会的法定职能是负责实施四条反歧视条例(注一)。平机会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总拨款额为1亿1,550万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法定职能是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我们将向公署拨款7,610万元。

  我们已於三月二十日就平机会向政府提交的反歧视条例检讨意见书内九项优先处理的建议,听取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委员会基本上同意优先处理该九项建议,包括将歧视喂哺母乳的妇女更清晰的写入法例、保障被误认为为某种族而受到的歧视等。此外,委员会亦有意见认为应在《残疾歧视条例》下加入保障因「有辅助动物(即导盲犬)陪同」而受到歧视的建议。我们已在会后将就有关建议转达劳工及福利局考虑。我们会尽快跟进和推展各项建议的相关立法前期工作。

推广儿童权利

  在推动儿童权利方面,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我们预留了约108万元(不包括人手开支)推行推广儿童权利的项目。我们会继续透过推行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及举办儿童权利论坛,以促进儿童权利。

(四)内地事务及港台合作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有关内地及台湾办事处工作的预算开支为3亿5,460万元,较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7,520万元(约26.9%),主要用於在内地增设联络处及举办香港特区成立20周年的庆祝活动。

完善内地办事处网络

  特区政府现时在内地分别於东、南、西、北和中部地区设有五个办事处及八个联络处。为进一步完善驻内地办事处的网络,协助港人港企更好把握内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在今年年中前再增设三个联络处,分别位於浙江省杭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及陕西省西安市。我们亦会利用现有资源,务使每一个经贸办事处都设有入境事务组,为在内地遇事港人提供更适切的支援。此外,我们已於去年七月为驻京办增设文化交流总监一职,加强推动香港与内地在文化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在内地举办特区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五个内地办事处及其下共11个联络处将会在各自覆盖范围内的地区举办连串活动,以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的主题为「同心创前路.掌握新机遇」,目的是彰显「一国两制」成功落实、凝聚社会、推动团结、加强信心和掌握机遇。

国家「十三五」规划

  国家於去年三月公布《「十三五」规划纲要》(注二),充分肯定中央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大力支持,亦为香港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机遇。本局将继续支援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与内地合作督导委员会」,协调各政策局及部门,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内有关香港的发展政策。

区域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十三五」规划内《港澳专章》强调要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更首次表述「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特区政府正依循《港澳专章》的策略方向,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与国家发改委,及广东省和澳门政府携手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工作,通过积极协商和建立共识,更好地促进粤港澳三地发挥各自不同但可互补的优势。

粤港合作

  广东省是香港与内地各地区的合作中最重要的夥伴。在今年二月二十三日第22次粤港合作联席工作会议上,双方敲定粤港合作《2017年重点工作》,涵盖的范畴包括「一带一路」、创新及科技、青年、环境保护、金融、专业服务、重点区域、教育、旅游等各方面的合作。

前海、南沙、横琴

  《港澳专章》提出要「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特区政府非常支持三个片区的未来发展,亦是今年粤港合作的《重点工作》之一。特区政府会继续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加强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及珠海市政府的沟通合作,提升与广东省以及三个片区的夥伴合作关系,同时共同加快三区作为粤港澳合作平台的建设,为港人港企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港澳合作

  港澳双方於去年七月召开的港澳合作高层会议上同意争取尽快在今年内正式签署《港澳CEPA》,并重点推动经济合作、金融、会展及旅游合作、跨境基建以及青年方面的合作。

港深合作

  香港与深圳合作方面,在今年一月三日的深港合作会议上,双方同意来年重点推动落马洲河套「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创新及科技、前海发展、金融合作、专业服务及青年合作。

泛珠和区域合作

  我们会善用现有的合作平台,加强与泛珠九省、上海市、北京市和福建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致力发挥香港「一国」和「两制」的独特优势以及与国际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促进相关内地区域/省市的发展,同时为香港业界开拓商机。

港台关系发展

  香港和台湾继续透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和「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这两个非官方平台,推展两地在经贸、文化、旅游、社会民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另外,我们在台湾的「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会继续透过举办及参与不同活动宣传香港。

注一:四条反歧视条例包括《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 及《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

注二: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