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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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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关於《2015年地方选区(立法会)宣布令》的动议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首先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刚才就小组委员会的工作作出报告,我亦感谢小组委员会其他成员,以及今天几位议员就此议案发言。

  就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地方选区的分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已在进行了公眾諮询之后,於八月二十八日根据《选管会条例》(第541章)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选管会建议维持现行五个地方选区的分界及名称,並把地方选区三十五个议席,根据法例的各种规定及按照人口的分布,分配如下:九龙东五席、香港岛及九龙西各六席、新界东及新界西各九席。选管会的报告已在十月十四日按法例要求提交立法会省览。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经接纳以上选管会就各地方选区的分界和名称,以及议席分配的全部建议,並作出《2015年地方选区(立法会)宣布令》(《宣布令》)。

  在小组委员会的討论及刚才几位议员的发言中,都有触及一些超越了这个《宣布令》范畴的议题,涉及可能需要修订主体法例,包括是否增加地方选区的数目,或在委员会的討论中提到是否需调整地方选区议席数目的上下限等。就这些议题,官员代表在小组委员会上亦重申了政府在这方面的看法。

  就立法会分区直接选举而言,全港分为五个地方选区,已沿用多年,而在二○一六年立法会的分区直接选举,亦会继续维持五个地方选区这个安排。至於在二○二○年及以后的立法会选举,是否应该增加地方选区数目,例如单仲偕议员刚才提出是否加至六个(地方选区)。我留意到在不久之前,有一论政团体「新思维」曾公开表示,希望把地方选区的数目加至八个。以前也有部分政党朋友向我提议,是否可以考虑增加至九个(地方选区)等。所以不论是维持现在的五个(地方选区)还是增至六个、八个、九个或七个,每种意见都可能会有的。若认为二○二○年及以后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的数目需要作出调整,我们是欢迎社会各界在未来就此作出討论,现届特区政府对討论当然是持聆听及开放的態度。

  但刚才我听到何俊仁议员及某程度上陈伟业议员所提,我感觉將来特区政府,不论是现届或下届,在处理二○二○年或之后的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数目时,即使我们维持五个或提议增加至六个、七个、八个或九个,不论怎样做,我相信都会有一大套阴谋论配合出场。所以我的结论是,不如回归理性討论及尽量用比较客观持平的態度,討论制度的设立应该是怎样。

  刚才陈伟业议员提到区议会选举,我也有感而发,其实我们选举制度的设计,並不是为任何一个政党度身订造。我们是要设计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的选举制度,让香港的选民透过选票选出他们的代表。至於每次选举,到底是甚么人士有能力得到选民的支持而胜出,是根据每一次选举中,所有政治团体实力的分布、他们参选的政纲、所做的工作等这些变数形成的。制度可能是一样,但选举结果未必一样,大家在过往几次,特別在这次区议会选举中,都可以见到。故此,我衷心提议,当我们考虑一些制度上的调整时,不要先把一些眼前的政治阴谋论放进制度的討论中,否则只会本末倒置。

  代主席,我再重申一次,我很感谢小组委员会的工作,亦很感谢立法会对选举管理委员会是次所提议的修订,藉着《2015年地方选区(立法会)宣布令》所作出的支持。

  代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