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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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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动议恢復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动议恢復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谢《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及各委员在过去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完成《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

  主席,在刚才三个多小时的发言里,有不少议员的发言內容,我引用梁家杰议员的说法,是有点借题发挥。我重申,政府今次所提出的《条例草案》是按照以往每一次选举周期的一贯做法,就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的具体安排提出技术性修订。这些相关的技术性修订,我已在动议二读辩论的发言当中详细向大家介绍。今天有几位议员的发言因为与《条例草案》本身有些关係,我想藉此机会稍作回应。

  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上,有议员提及个別团体要求加入功能界別的处理方法。根据既定做法,於每一届立法会换届选举前,我们都会諮询相关政策局/部门,检视《立法会条例》(第542章)下功能界別选民基础的划分是否需要调整。自上一次检视工作后所收到的要求,譬如团体要求加入功能界別、从功能界別剔除,或更新团体名称等,亦会一併考虑。在《条例草案》中,我们建议维持原来有关功能界別的选民基础的划分不变,就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只作出所需的技术性修订。《条例草案》中的建议亦是我们在諮询了相关政策局/部门及考虑其意见后才制定的。一如既往,我们將会在完成相关的立法工作后,告知有关团体其要求的结果。

  刚才我留意到叶国谦议员提出,希望特区政府在日后处理有关申请的时候能提高相关程序的透明度和效率,我们会小心考虑叶国谦议员这方面的意见。我亦留意到有数位议员也有相关的提述,我们亦会一併考虑。

  主席,莫乃光议员提到,传媒早前报道有机构推荐会员加入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別的某一个订明团体和相关的赞助会费事宜。我想简单地说,选举事务处在四月向有关的订明团体发出信件,要求该会就相关指称提供资料。该会在书面回覆中表示,截至联会回覆当天,即今年四月二十八日,该会尚未收到任何经基金总会推荐入会的相关申请,联会將会按会员申请审批程序和入会资格,审批相关的入会申请。

  主席,马逢国议员提到某印刷业商会在功能界別选民登记的情况。根据《立法会条例》,任何人如有资格在四个特別功能界別(分別是乡议局、渔农界、保险界及航运交通界)中登记为其中一个功能界別的选民,则只可在该特別功能界別中登记为选民,除非他有资格在区议会(第一)功能界別中登记。由於马逢国议员提到的印刷业商会是根据《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保险业监督认可的承保人组织以经营保险业务,根据《立法会条例》具备资格登记为保险界功能界別选民。因此除非该商会已经不再根据《保险公司条例》成为认可承保人以经营保险业务,该商会只可继续在保险界功能界別中登记,而不可在另一功能界別中登记。

  叶建源议员就教育界功能界別的合资格选民提出意见。我们已在法案委员会提出,对「从事教学或研究的全职学术人员及同等职级的行政人员」的不同理解,应由有关机构按照本身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条文制订符合资格在教育界功能界別中登记的教职员名单。不满有关决定的个別教职员可向有关当局提出申索,其申索会循既定渠道处理。至於叶建源议员提到,提供合资格职级清单的要求,我们亦在法案委员会提出,由於选管会规例规定,我们按法例所取得的资料只可用作擬备登记册或其他订明的情况或法律程序,故此选举事务处认为不便公开相关资料。

  主席,我动议恢復二读《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希望议员能支持並通过《条例草案》,好让有关改变可在二○一五至一六年选民登记周期尽早实施。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