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演讲词

border image
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2014年性別歧视(修订)条例草案》动议恢復二读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4年性別歧视(修订)条例草案》动议恢復二读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恢復二读《2014年性別歧视(修订)条例草案》。

  首先,我想藉此机会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蒋丽芸议员及各委员就《条例草案》进行的审议工作,包括在审议过程中举行了公听会。

  目前,根据《性別歧视条例》(第480章)第40(1)条,服务提供者对顾客作出性骚扰即属违法。不过,《条例》未有保障服务提供者免受顾客性骚扰。

  香港从事服务业的员工眾多,例如零售业有超过二十六万名员工,餐饮服务业有超过二十三万名员工,护士有超过四万五千名,空中服务员亦有约一万七千名。为保障服务业的员工免受顾客性骚扰,特区政府提出通过《条例草案》,「將以提供或可能提供货品、设施或服务的人为对象的性骚扰,定为违法行为」。

  此外,我们考虑到在船舶和飞机上工作的特別环境,在参考过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后,决定將《条例》对服务提供者与顾客之间的性骚扰的適用范围,由香港境內延伸至在香港註册的船舶和飞机上发生的性骚扰个案。不论该等船舶和飞机在事发时是在香港境內还是境外,这项修订將会为那些受性骚扰的顾客及服务提供者提供同样的法律保障。

  我们在《条例草案》通过后,將会增拨適当资源予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让平机会可以加强宣传,让市民对新的法律规定有更多认识。平机会亦已准备好处理可能出现的投诉个案。

  有不少委员在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和刚才在会上,都提出好几个范畴的进一步议题,包括条例內带有性別色彩的用词,包括所谓「性別X」的问题、僱主的责任,亦有提及譬如一些旅游界导游到外地在「落地」后所遭遇的问题等等。我相信这几方面的问题都值得我们继续研究和討论。在这些议题里,有不少也是平机会在刚完成的、对现行几条反歧视条例的检討內有触及。我理解平机会將会在数个月后,在二○一五年中,向政府当局提交他们的建议。我们在收到这些建议后会以开放和积极態度审视相关的建议,亦会与相关的事务委员会作出討论。

  主席,我再次多谢法案委员会完成审议工作,我亦很高兴刚才听到有不少议员发言表示会支持这个条例草案。代主席,我谨此动议恢復二读《2014年性別歧视(修订)条例草案》,希望议员能支持並通过《条例草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