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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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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四)(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条例草案》法例制定程式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本《条例草案》中文文本中条文前的法例制定程式,以「制定」(定律的「定」)代替「制订」(订立的「订」),以求与《立法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字眼保持一致。

  我们已向法案委员会介绍上述有关的修订。法案委员会委员亦支持我们的建议。我恳请委员支持这项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