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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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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就「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先生遇袭事件」议案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君彦动议「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先生遇袭事件」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刚才保安局局长已就刘进图先生遇袭事件表达了特区政府的立场及相关跟进执法工作。我会就新闻自由方面发言。

  本会在今年一月二十二日的会议上曾就「捍卫编辑採访独立自主」动议辩论,我当时已表明特区政府的立场,並想在此重申:特区政府的一贯政策是致力维护新闻自由,营造合適的环境让新闻业界在最少的规管下自由蓬勃发展。

  《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香港要维持国际大都会的地位、我们要確保香港的持续健康发展,新闻自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元素。特区政府会继续维护市民在《基本法》下的权利。

  目前,有五间本地电视台和五间本地电台每天提供新闻节目。此外,有五十多份报章及超过七百二十份期刊根据《本地报刊註册条例》註册。另有约九十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部分更以香港作为地区性刊物和地区版的基地。传统媒体以外,现今互联网使用日趋普及,亦成为市民掌握资讯的另一便捷渠道。香港的传媒百花齐放,资讯自由流通。不论是透过电视台、电台、报章、杂誌以至网上平台,市民都可以自由接触到不同的新闻及资讯。

  主席,我谨此陈辞,並会小心聆听议员的发言,再作补充。

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