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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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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捍衞编辑採访独立自主」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家杰议员提出「捍衞编辑採访独立自主」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刚才有不少议员就维护新闻自由、传媒的公信力、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採访安全,以至香港电台,发表了意见。

  我在此再次强调,特区政府致力维护市民在《基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明的权利,即是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特区政府一直营造合適环境,让新闻业在最少的规管下自由蓬勃发展;政府本身的新闻发放方面也是秉持开放的原则,尽量配合新闻界的工作。

  刚才有议员指称一些近年传媒机构的人事变动,或者某客户是否继续在个別媒体继续刊登广告的事件。主席,我希望在此再次重申,特区政府不会亦不可能干预新闻媒体的內部运作,更不会打压新闻自由。各位议员所述及个別传媒的人事变动及广告客户的决定,我们认为纯属有关机构的內部事宜及商业决定。特区政府注意到社会人士有关注这些事情,相信有关机构会妥善处理,並且会向社会各界適当交代。

  有议员呼吁新闻工作者应该客观准確报道新闻,以维护传媒的公信力。特区政府认同公信力对每家新闻机构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资產,亦认同新闻工作者按照编辑自主的原则,力求专业及准確地报道新闻时事。

  有议员提到特区政府要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採访安全。特区政府一直致力维护香港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维护本港良好的治安局面。任何人,包括新闻工作者,都是受到香港的法律保护。

  最后,正如在开场发言提到,政府反对毛孟静议员和何秀兰议员提出的修正案,因为毛议员的修正案是对特区政府作出无理指控,而何议员的修正案,我们认为是没有必要的。

  本人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