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新闻公报

border image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七月十五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想问今次被裁定丧失资格的四位议员,若将来有补选,按照法例的规定,他们可否参与?刚才你也提到,补选涉及关于公帑的安排,一并补选的支出可能较少,这会否是其中一个考虑因素?会否方便市民?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我们得悉昨日法庭的裁决,基本上法庭裁决中提及立法会议员宣誓时的法律规定,我们会详细研究判词和作出相关安排。刚才你问到有关议席出缺的情况,根据法例的要求,即《立法会条例》,立法会秘书得悉有议席出缺时,须在21日内在宪报刊登公告。在宪报刊登公告后,选举管理委员会会按照法例规定及实际情况安排补选工作。刚才你提到补选安排,当然我们会考虑相关因素,第一,最重要是法例的要求和规定;另外,实际情况方面,我们安排补选需要时间,需要作人手上的安排、场地安排和考虑公帑运用,这均是基本上我们需要做的。关于法庭个案方面,大家都知道,所谓「梁游」的个案会在八月二十五日有一个关于他们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的聆讯,所以我们亦要视乎聆讯结果、相关的法律程序是否已经完成,我们才会进行补选安排。另外,关于这四位(议员)的个案,大家都知道,昨日刚有裁决,所以亦要视乎他们的上诉安排是怎样。你提到的六个议席,涉及两个分开的司法个案,由於相关的司法程序仍然进行中,所以在现阶段,比较难在这一刻很具体地告知你有关的安排为何,但相关法例的规定和原则等是很清楚的。

记者:若八月「梁游」一案有裁决,选管会是否可以就该两个(出缺的)议席开始工作?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要视乎八月二十五日的聆讯结果,究竟是否有一个上诉许可,主要是看相关的法律程序是否已经完成。若相关的法律程序完成后,选举管理委员会便会按法例规定安排补选工作。

记者:等所有聆讯完结后才开始补选工作,差不多有一年半载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会否担心有质疑的声音有这么长的真空期?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最主要是我们要按法律的要求去做。若有司法程序进行中,我们亦要密切留意进展。

记者:下月「梁游」案有结果,一旦裁定他们上诉失败,政府会否考虑先考虑处理「梁游」议席的补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八月二十五日的聆讯是关于他们申请上诉许可,终审法院会否批准他们进行上诉,所以我们要看结果才决定下一步工作。最主要视乎法律程序是否已经全部完成。

记者:如果完成后......?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法律程序完成后,按法律规定,选举管理委员会会安排相关的补选工作。

记者:若该两名议员(梁颂恒、游蕙祯)上诉失败,其实可否再参加补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若有相关补选安排时,我们会按《立法会条例》相关的法律规定去处理,所以关于个别个案,我不能在此评论。

记者:政府会否趁泛民失去直选的分组点票否决权,推出具争议性的政策,例如(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府推动政策的原则,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一定会争取社会上的支持。在行政立法关系上,我们是希望能够改善,大家一起去推动。至于他们(立法会议员)如何开展或处理工作,我认为是每一位立法会议员本身的职责。


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