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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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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附图)

  在国家主席习近平见证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今日(七月一日)分别代表国家发改委、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提出以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完善创新合作机制,建立互利共赢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合作宗旨,并订下合作目标和原则。《框架协议》亦确立在大湾区建设中的合作重点领域,包括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协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以及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框架协议》亦提出完善协调机制,签署四方每年定期召开磋商会议,协调解决大湾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合作事项,并就推进大湾区建设订定年度重点工作,由四方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推动落实。
   
  《框架协议》标志着大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框架协议》的合作目标中,包括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功能,推动专业服务和创新及科技事业发展,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特区政府会继续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携手协力,共同推进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大湾区发展规划工作。
   
  李克强总理在二○一七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包括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九市。


2017年7月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51分

短片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排右二)今日(七月一日)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前排左二)、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前排左一)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前排右一)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国家主席习近平(后排中)、国务委员杨洁篪(后排左二)、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后排右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后排左一)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后排右一)见证签署协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排右二)今日(七月一日)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前排左二)、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前排左一)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前排右一)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国家主席习近平(后排中)、国务委员杨洁篪(后排左二)、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后排右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后排左一)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后排右一)见证签署协议。

国家主席习近平(中)今日(七月一日)在《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仪式上与(左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国务委员杨洁篪、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合照。

国家主席习近平(中)今日(七月一日)在《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仪式上与(左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国务委员杨洁篪、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