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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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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委任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冯骅法官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任期五年,由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起至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止。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说:「我们欣见冯骅法官继续出任选管会主席。他在选管会的经验,对协助选管会履行日后的任务有极大帮助。」

  选管会乃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职能包括就地方选区分界提出建议,以及就公共选举的举行和选民登记工作制订规例、指引和有关安排。选管会的主要宗旨是确保公共选举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