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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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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法处理选举事宜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回应民间人权阵线的游行时表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事务处、选举主任和所有负责选举事务的人员,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和相关法例,以及不偏不倚的原则处理立法会选举事宜,确保选举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发言人说:「选举主任是严格按照相关法例决定提名是否有效。各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在考虑所有相关资料后,已按照法例和法律意见,就每个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并在决定某个提名无效时,将其决定和理由批注在相关提名表格内,供公众查阅。」

  发言人重申,香港拥有完善的司法制度,现时的选举法例亦有机制处理在选举程序中出现的争议。任何人士如对有关安排或决定有不同意见,应该秉持法治精神,按法律程序处理问题。

  他补充说:「在此前提下,任何对个别选举主任的人身攻击或涉及可能违反刑事法例的行为,均不可接受。」


2016年8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7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