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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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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现正接受「二○一七年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的申请,截止日期为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八月十九日)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与社区团体合作,推广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增进公众对儿童权利的了解。」

  资助计划自二○○六年推行以来,每届均得到团体踊跃支持。受资助的社区活动以不同的社群为对象,加强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计划至今已资助了约三百项由非政府机构,包括社区团体、儿童团体、少数族裔团体及中小学所举办的活动。

  二○一七年度的资助计划继续设有「一般项目」及「主题项目」资助类别,「主题项目」类别下的受资助活动将须以「开心学习 享受闲暇」为活动主题。申请者可透过举办各类型的活动或服务,鼓励儿童充分地发展其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政府希望借此鼓励及协助更多社区团体举办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各界持份者对《公约》所保障的儿童权利的了解。

  资助计划的申请表格可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页(www.cmab.gov.hk/gb/issues/child_funding.htm)下载。查询请致电2810 3950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儿童权利组联络。


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