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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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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委任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张妙清教授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成员,任期四年,由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止。有关任命已在今日(七月八日)的宪报刊登。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欣见张妙清教授继续出任选管会成员。张教授在选管会的经验,对协助选管会履行日后的任务有极大帮助。」

  选管会乃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职能包括就地方选区分界提出建议,以及就公共选举的举行和选民登记工作制订规例、指引和有关安排。选管会的主要宗旨是确保公共选举均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2016年7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