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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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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传媒查询

  就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是否可以修改,以及有建议指政府应就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產生办法进行民意调查以及电视辩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三月十九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

  「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一直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是不会撤回,亦不会修改。我们留意到三月八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向全国人大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內提及在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落实普选所作的《决定》,有关工作报告亦获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所以改变或撤回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现实上是没有可能。

  过去一段时间,社会上有很多不同的大学或学术机构都就行政长官產生办法进行民意调查。我们留意到不少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有一半或者超过一半的市民接受按照《基本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先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我们希望泛民主派议员应该认真考虑这些民意。特区政府不排除日后如有需要,会委託学术机构就政改进行民意调查。

  至於电视辩论的建议,鑑於社会上对普选行政长官的各项议题已有长时间和充分的討论,我们认为电视辩论的建议流於形式化,没有实质意义,特区政府不会考虑此建议。

  最后,特区政府重申未来数个月將会是关键时刻,二○一七年是否能实现普选行政长官,取决於立法会的意向。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爭取立法会各党派支持特区政府稍后提出的政改方案。」

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