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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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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答传媒提问的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出席港区省级政协委员会联谊会政改諮询座谈会介绍《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諮询文件》,以下为谭志源会后回答传媒提问的全文:

记者:想问问田二少(田北辰)昨日也有提出过,说未来会向你们写信,看是否可以在第二阶段諮询完结后,在立法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时加入一句,那就是在二○二二年或以后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內都可以重启「五步曲」。(他)觉得这个说法比你们的口头说法为好 — 因为届时你也不知道在哪儿,说要以白纸黑字写明,(他)在两会期间会向人大提议请他们容许你们这样做。你觉得这个做法是否可行?会否换取到泛民支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说数点吧。第一,在过去一年多以来,我和政改三人组两位司长也反覆说过,我们的「五步曲」是会继续有效的,即是落实(普选)以后,任何一届行政长官有需要时是可以启动「五步曲」来修订附件一,即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包括提名委员会的组成等。因此,这个程序是继续有效的。

  第二点是我们现在个別接触的立法会议员也有好几位提出,是否可以有一些方式將我刚才所说的这番说话不再只是口述,而是可以有一个適当的方式来表述或確认或重申等,这个我们也是在研究的。

  第三点我想提的是在法律上,我们研究时也要照顾一个比较技术性的(点),我现在也可以向你再解释一次。根据《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行政长官如有需要时是可以作修订的。即是附件一赋予一个比较快和简便的修订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一个条文。这个修订行政长官选举办法(的条文)为何放在附件一呢?因为这是简便程序,不像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一个修改主体条文时(涉及)比较长和比较繁复的程序。但我们要在法律上定义一样东西,那就是究竟附件一第七条本身是否行政长官產生的一部分,还是它本身是属於修订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程序条文,而不是產生办法的条文。因此,若要修订附件一的第七条会否在法律上其实是形同修订《基本法》主体条文,所以要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而不可以就此用那「五步曲」呢?这是需要研究的。

  田二少所提的议案,我刚才骤耳听来,似乎是將现时附件一第七条的字眼作出修订,即是將「二○○七年以后」代之以「二○一七年以后」或「二○二二年以后」。在这个技术层面上可能是形成修订《基本法》本身的条文,因为它是程序的条文,不是產生办法的条文,故此可能是要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也说不定。但现时是初步看法,不能这样快下定论,还要研究的。

记者:另外,刚才你在座谈会內有提到,看到(政改)通过的机会又多了,是不是跟泛民沟通过?是不是他们有態度上的转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觉得有几个原因。我天生是悲观的。但是,过往这个多月,的而且確我看到有起码三方面的转变。第一方面是民意的转变。因为在七十九日佔领(行动)之后,支持先落实二○一七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民意仍然是比较坚实,没有因为佔领行动而有所大幅下降,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在与个別民主派的朋友、议员接触的时候,我们开始感觉到,他们开始有诚意希望和中央官员作出沟通。我相信若他们是全面杯葛、立志一定否决任何特区政府提的方案的时候,他们都未必需要有这样的想法。这是第二点我觉得是比起两个月前有些改变。第三,我们亦留意到,在传媒和舆论的文章中,开始有不少社评、有学者写文章,指出为何先落实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对香港整体的民主进程是有利无害。包括譬如几日前的《明报》由张楚勇教授所写的文章、今日王慧麟先生在《am730》所写的文章,都不约而同地说刚才我所说的一类说话。故此我相信,从市民的民意、立法会议员的反应和舆论环境来看,似乎都有比两个月前稍为缓和、甚至转好的跡象。故此,我自己的感觉是由极度悲观转为审慎乐观。但是否已经到达彼岸,我相信仍然是一段很长的路程。刚才我也说,这条路仍然是很艰难、不易走的,因为由现在到五、六月立法会通过的时候,中间可能发生很多事情令政治上有很多反覆也不定。故此,这个不能很容易就很乐观。

记者:你刚才提到,中央官员和立法会(议员)见面的成事机会,可能短期內不会成事。其实是否现在出现了一些阻滯?现在是否倾向见全体立法会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现在没甚么阻滯,只不过未完成而已。我相信双方意愿仍在,诚意仍在,问题是要找到適当的时间、人物、地点,这三方面要再进行沟通。譬如,我们直到今日为止所收到的一些初步反应,有议员认为在香港见比较方便;有议员觉得回內地(见面)比较直接;有议员觉得分批见,好像上年七、八月时见(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別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张晓明主任般分四批见;有些说不,认为大伙儿一起见,互相看着较好;有些说千万不要互相看着,个別见较好。所以,这个都要理顺:会否单一形式,还是有不同形式、不同时段?有些在內地(见面)、有些在香港(见面),还是怎样?这个还要再沟通,我和林郑(月娥)司长会继续去做,有进一步进展的时候会再和大家交代。

记者:是否一定是闭门?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比较多朋友认为闭门比较方便,但我相信所谓闭门,(见面)之前、之后大家都会知道。

记者:田北辰指光说是不够的,是否要白纸黑字写明白才行,你们自己心目中是否有想法怎样释除泛民的疑虑 — (他们)担心通过了(政改方案)就是终局 — 这个疑虑怎样释除?另外,刚才提到,civil referendum不行,不排除做一个大型的民意调查,是否已经有这个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不排除做大型民意调查。事实上,社会上当然有不同机构在做民意调查,政府內部都有做。我相信当我们的方案出了之后,做一个大型的民意调查有其好处,可以给立法会另外一个参考。但怎样做、问题怎样设计,我相信要再研究。因为,如果在这方面有研究的人都知道,问题怎样设计,结果会有些不同,所以一个有多点公信力的调查,都要小心考量…

记者:自己做还是找人做?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政府一向,好像二○○五年那次,我们会用tender的形式、招標的形式找一个外面的学术机构帮我们做。你第一个问题是?

记者:田北辰表示光说不够,田北辰也觉得光说不够,要你白纸黑字(承诺),你是否已有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二少一向要求很高。我和民主派议员的工作关係也有很多年,我相信他们的疑虑是比较多的。但如刚才我所说,我也同意一点,若纯粹是一个「口讲口赔」的方式未必可以打动他们的心。我相信以某一些適合的形式会好些,但又不能去到一个地步像我刚才所讲,在法律上引起问题,若所谓的修订程序是牵涉到《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可以说是十年內也不会发生的,因为你要弄妥第一百五十九条的程序是很难的。现时我们用附件一的简易程序也这么难,何况第一百五十九条?

  我也是看报章报道。我要正式收到田二少的正式意见时,我会从正式意见中研究,在法理上若通过得到,我会继而看看在政治上是否可以帮到(推进)事情。多谢各位!

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左四)今日(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出席由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举办的「2017 机不可失 — 第二轮政改諮询座谈会」,向与会者介绍《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諮询文件》。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出席港区省级政协委员会联谊会政改諮询座谈会(一)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左四)今日(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出席由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举办的「2017 机不可失 — 第二轮政改諮询座谈会」,向与会者介绍《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諮询文件》。

谭志源(右二)接收港区省级政协委员会联谊会就政制发展的意见书。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出席港区省级政协委员会联谊会政改諮询座谈会(二)

谭志源(右二)接收港区省级政协委员会联谊会就政制发展的意见书。